秀书网>其它小说>折煞北央古调>第 31 章 第 31 章
  李明珏怔了一怔,回道:「真的。」

  是真的,却也真的是个意外。

  天顺元年,黎民百姓趟过荣枯世路,喘息未定,还沉浸在休明盛世和突降霍乱的伤痛中,正仰首渴望东风入律,降下威凤祥麟般贤明的君主。

  此等渴望,对十一岁登基的李明珲而言,太重了。

  孩童尚未长成的脊梁,过早地担起了殷殷重望。

  重望之下,是重创。

  李明珲自幼体弱不足,从未想过单薄无力之手会触碰到至高无上的皇冕。他仰慕他的哥哥们,对日长歌挥剑,下笔云涌不绝,文武兼备,无一凡品。故而常常手握一把木剑,站在无风宫檐下遥遥相望,虽心力不足,却心受感染,一心以为可以活在兄长伟岸身姿投下的阴影中,做个清闲小王爷。

  直到权力的梅花枝饱吸亲族的鲜血,徐徐从残骸废瓦中一寸一寸探来,扫上落了霜的苍白面颊。

  宦官带来皇冕,礼生授以仪制,武将像文臣一般唾沫横飞,文臣像武将一般攘袖拍栏。他在众口嚣嚣中被推着,被簇拥着,穿上许多人渴求一辈子都穿不上的皇服,像个提线木偶一样,被人摆弄来,摆弄去。

  但真正该穿它的人,死了。

  而他,一条被李明珞捡回来的贱命,一副被奉为天命所归的躯壳,是否真正地活着?

  登基大典之日,当视线透过皇冕十二旒,承接百僚满是希冀的目光,当风声穿越宫门十二道,带来宫墙外长起不落饱含诉求的高呼,他虽知晓目光看向的不是自己,高呼拥戴的不是自己,然目中一切,耳中一切,仍旧无可救药地点燃了薄志少年瞳中旭日,那一刻他明白他还活着,他要为李氏,为李魏江山活着,当衣被苍生,迩安远怀,效仿先祖,缔造万世不拔之业。

  昔日星星灯火,而今酿就苦果。

  多年伏案的攻苦食淡,点灯不休,最后换来了什么?

  一句「弱帝」的讥讽。

  弱帝?他身不由己,被大臣推上皇座,他想福泽万民,却苦于手无实权,他孜孜不懈,指望滴水穿石,苦心竭虑制衡数载,最后换来的……是世人茶余时轻描淡写的一句讥讽,再佐上一声不温不火的嗤笑。

  他想不通,为什么他要为登基大典憔神悴力,而李明珞同李明珏却可以无所事事,携手踏青?

  他想不通,为什么他要被按上皇位囚于宫墙,而李明珏却可以一走了之,策马塞外?

  只因他是男儿?

  只因他是男儿,便需承担一切?

  深夜里大殿高门紧闭,单余一盏青玉莲花灯幽幽发亮。天子高坐在龙椅上,臣子、宫人、妃嫔、子女皆不在身侧,可好似谁都清楚,这位天子在象征无上权力的龙椅上,捂着嘴,无声地啜泣。

  成年男子瘦削苍白的手颤抖着,竭力按住口中溢出的呜咽,仿佛已经使出了全身气力。小时候他十分爱哭,趴在母妃怀里哭,跌在石板地上哭,流着鼻涕,挂着口水,不分时宜,不计颜面,想什么时候哭就什么时候哭,想哭得多大声就哭得多大声,然而如今万人之上,生杀在握,却失了放声痛哭的资格,好似每一声从指缝间溢出的哭声,都是名为软弱的原罪。

  李明珲垂首看向衣上龙纹,笑了。

  皇袍啊,皇袍。

  名曰一身皇袍,实为满身掣肘。

  早年他常以「根基不稳,身不由主」聊以宽慰,无论是送走李明珞也好,同李明珏约法三章也好。

  可是龙衮啊,龙衮。

  它太重了。

  龙衮之上一根可有可无的金线,世人口中一句塞牙缝的闲言,压垮了九五至尊胸腔之下,同平常百姓一般,肉长的人心。

  宽慰?宽慰哪有接纳来得坦荡?

  冠冕堂皇,浮语虚辞。

  皆作借口。

  他干脆直接放弃了有理有据的因由,心甘情愿以最恶之念来猜度当年心念无杂的少年。

  至此,莲花灯再也照不进心里。

  譬如李明珞和亲,并非因年幼不能掌控朝政,玺印是他亲手盖的,纵使朝臣不断威逼,玺印仍是他亲手盖的,那么是他,想送走李明珞。他没有获得幸福,所以李明珞也不可以。

  譬如李明珏封王,亦非奖赏。他没有自由,所以李明珏也不能有。

  他被困于皇位,她就要被困于王位。

  他是孤家寡人,她就不能成亲生子。

  他无交心之人,那李守玉和赵攸,就理所因当四处征战。

  唯有如此,才算公平。

  天顺十六年,漠北力疲马老,难兴大乱,宋韩执意相争,自顾不暇,皇权在风雨飘摇中零落了十六年,终于落定。而身心重负的天子,在诸多耳目股肱之臣的撺掇之下,执意将猜疑之剑,指向世间仅剩的亲人。

  李明珏在收到天子亲手写下的削藩之策后,沉默了。

  她幼时虽名为姐姐,实则比李明珲更为胆小,连个虫儿都怕,起初一起流浪,李明珲还会逞强冲在前面争做男子汉。他们穿着破布烂衫,吃着残羹剩饭,过着有一日没一日的生活,可那个时光,太好了,那个时候,连墙都没有,却像个家。

  直到皇权降下——

  这个家不像家。

  这些人不像人。

  活着的像死了。

  死了的像还活着。

  可笑啊,最可笑的是,当初她牵着阿姐,看见大臣围上李明珲七嘴八舌,心想「还好,还好我是个女孩儿」。后来她才知道,正因她是个女孩儿,正因她无需承担一切,她守护不住任何东西。

  二十四年前,小公主大病初遇,冲到殿上,大声质问小皇帝为何送走姐姐,最终破骂一句「窝囊废」,甩袖走了。走时她用余光瞥见跪下地上痛哭的李明珲,并没有回头,她知道他跪的,不是自己。

  十六年前,漠北部落变乱,李守玉兵力被钳制于沙丘,她只身赴京,跪在地上,求他赐兵三千。李明珲俯首谛视,看到像换了一个人一般的姐姐,心中没有动容,他知道她跪的,不是自己。

  长大之后,李明珏才明白当年李明珲送走姐姐是无奈之举,老将军手握兵符尚且不能自主,而他一个徒有天子之名的孩子,又能做什么主呢?她一直在等,她以为如果能从漠北抢回姐姐,将她带到南央,一家人就可以携手回到从前那样。但是帐内没有姐姐,而弟弟,也坦然接受了天家固来的寒凉。权海之中,他们一概舍弃了毫无意义的挣扎,一个扮演群疑满腹的皇帝,一个扮演游手好闲的藩王。如此一折亘古不变的老套戏码在九州大地上再度上演,似乎不管演戏之人如何作想,皆能将戏演成这个乌遢模样。

  他们一胎所出,或许自娘胎便埋下了互相较劲的种子。

  小时候,是食物,是秋千。

  长大了,是封地,是兵权。

  这便是天家赐予他们姐弟二人的命数。

  最早改河道,究其缘由,漠北只占其一,主因还在南央。天子所赐诀洛一带狭长贫瘠,雨水稀缺,粮食不丰,长期以往,王上养不活军队,徒有镇守一方的虚名,每回出征,不得不扯下脸面找李明珲讨粮,如他所愿的受制于人。找商人做买卖吧,财库穷得响叮当,只得引胡商,开财道。商贾亦非省油的灯,大多势力讨巧做两头生意,粮价依战事而定,不日水涨船高,好些日子她蘸着墨水骂着娘,或是写与粮商,或是写与南央,终有一日实是烦了,抬手将毛笔一折,同赵攸一商议,拍板定下改河道之事。琇書網

  天子气量至此,李守玉心知肚明,因而不是头一回劝李明珏做好打算。可是打算个屁?这位子她不想要。李明珞为李明珲付出了多少,且不说自愿和亲,单从破茅屋里的半个馒头李明珏就能看个明白,怎么也不想违背姐姐的意愿。

  她顶着皇家李姓,叨叨着皇穹塌不塌与她何干,说句大逆不道的,皇穹早就该塌了,就不该苟延残喘拖到现在。好些个春秋过去了,她挂着襄王名号,仍旧是那个流浪的、没有归属的野孩子。

  那日她为此事和李守玉大吵了一架,脸一翻,扯着马出宫了,正巧遇上含香阁有胡人闹事。便堕落呗,既然李明珲嫌她功高,怕她抢硬|得要死的龙椅,便堕落给他看。李明珏本打算装一下,不料软玉温香的滋味还真不错,装什么装呢?人间好滋味着实太多了,贪嗔爱欲,一瓢不够。

  北王宫里扑蝶弄花的日子说没就没了。

  避暑山庄里同李明珞相伴的日子说没就没了。

  眼前的欢愉是暂时的,却是一伸手就碰得到的。

  总将虐己比深情,好把克己作高气,满口礼数道义,满心清规戒律,都是些什么乌七八糟折腾人的玩意儿?

  不如尽欢,不如尽欢。

  真的,真的是真的,假清高做苦心僧,没那必要。

  她看着柏期瑾,不知道面对如此简单的回答,她会问出些什么,不料那丫头嘴一抿,问道:「那含香阁的钦姑娘好看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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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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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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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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