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经不喜欢我了,那为什么还要用那样奇怪的眼神看我,而且这会又为什么还要跟进来,跟我抢着喂念念?
正想着,他忽然站起身,冲我一本正经的道:“放心好了,我真的已经不喜欢你了,其实你也不想想,你都是已经结过婚的人了,而且连孩子都有了,心里甚至还想着前夫,你说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你呢。”
我怔怔的盯着他,忽然觉得这莫彦变得有些奇怪。
莫彦冲我笑了笑,道:“好了,你也别用这种奇怪的眼神看我了,我说的是真心话。”
我抿了抿唇,低声道:“你不喜欢我就好,我还真担心你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怎么会呢,我可忙了,怎么会把时间浪费在你的身上呢。”莫彦笑嘻嘻的道。
我垂眸,笑道:“那就好,至于今天刚刚建成的那座小屋,我觉得你以后也别来住了,这小山村穷乡僻壤的,你住在这里也挺浪费你时间的。”
“那可不成,这里环境和空气这么好,我还是得时常过来呼吸呼吸新鲜空气的。”莫彦说着,看向我笑道,“行了,你也别胡乱猜想了,我是真的不喜欢你了,不过……咱们之间爱情可以没有,但是友情还是得有的吧?”
我微微凝眉:“什么?”
“我知道你不会喜欢我。”莫彦垂了一下眸,笑道,“所以我也不会白白浪费时间去喜欢你,但是我们好歹也是功过患难的人,做好朋友还是可以的吧。”
我怔怔的盯着他,有些没反应过来。
这莫彦好像真的变得越来越奇怪了。
见我满脸怔愣,莫彦忽然作出一副郁闷的模样:“不是吧,你连普通朋友都不想跟我做?啧,我可是一个富家少爷啊,想跟我做朋友的人可是排到十几米开外去了。”
听着他这话,我不禁笑了一下。
半响,我冲他认真的道:“如你所说,我们是共过患难的,做朋友当然是可以的,而且,我、你,还有小尘和邵岩,我们可是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的,不过……也仅限于朋友,明白么?”
莫彦眸光闪了闪,低笑道:“明白,当然明白了,放心吧,我不会再对你有其他的意思。”
“那就好。”我笑了一下,从他手里接过孩子,冲他道,“走吧,我们该出去了,大家现在一定玩得很开心,说不定还有篝火晚会呢。”
说着,我不再理会他那复杂的眼神,抱着孩子便往外走。
没一会他也跟了出来。
我不知道莫彦说的话是不是真心话,但如今也只能这样了。
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我都是不可能接受莫彦的,永远都不可能。
而这一辈子,我也没想过跟顾北辰再相见。
余生,我只想带着我的女儿在这个小山村里平平静静的活下去,仅此而已。
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邵岩和乔忘尘已经不在饭桌上了,估计真的到村口的山坡上看星星去了。
还有不少人围在饭桌前喝酒,有些人已经升起了篝火,围着篝火唱歌跳舞。
莫彦走到我身旁,冲我笑道:“走吧,我们也去跳一会。”
我摇了摇头,道:“不了,你去跳吧,我不会。”
“我也不会,走啦,就围着跳一跳,唱几句就好啦。”莫彦说着,推着我往篝火那里走。
我无奈的道:“莫彦,还是你自己去跳吧,我怀里还抱着念念呢。”
“行了,小奶娃这会吃饱喝足了也不会哭,把她给其他人抱抱就可以啦。”说着,就从我的怀里把念念抱了出来。
等我回过神来时,他就已经把念念交给了在一旁正乐呵呵看人跳舞的保镖怀里。
那保镖也是一愣:“少爷,这……这……”
“孩子给我看好了,少一根汗毛我要你好看。”
莫彦说着,就拉着我往篝火那边走。
我隐约听到那保镖在身后哭嚎:“少爷……我……我不会带孩子啊……”
来到篝火旁,很快就有村民牵起我和莫彦的手。
大家围着篝火又唱又跳。
一开始我还听不懂他们唱的是什么,后来听多了,便隐隐也听懂了几句。
好像是他们村里人留下来的一首民谣,歌颂爱情的。
曾听村里人说,男孩表白女孩时,有时候也会唱这首民谣。
而男孩对女孩唱起这首民谣时,女孩便知道是什么意思了,如果会很羞涩的对唱,那么便代表女孩接受了男孩的表白。
如果女孩不对唱,那么代表女孩不答应男孩的表白。
很委婉的一种表白方式。
当时我还假设性的问村里人,如果有女孩不会唱这首民谣怎么办?
村里人则说,这个村里的女孩一生下来,大人们就会教她们唱这首民谣,所以这个村子里几乎所有人都会唱。
今夜月亮很圆,星星也亮,那澄澈又柔和的光辉笼罩着整个村子,让人越发觉得这个村子宁静而又美好。
在我随着村民和莫彦大笑着唱歌跳舞时,我忽然想起了顾北辰。
自从开始修建诊所以来,我就一直很忙。
在忙碌的生活以及宁静安逸的气氛下,我几乎都要以为我会彻底忘记了那个男人。
可我不知道这一刻的自己到底是怎么了,竟然会想起他。
会不由得幻想,如果他此刻也在这个村子里,也围着这篝火跳舞,他可曾会向我唱起那象征着爱情的民谣?
*****
翌日一早,邵岩和莫彦带来的那些人便都回去了。
村子里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生活。
而邵岩和莫彦则有模有样的在他们搭建的那座小木屋里住了起来。
不过木屋很简陋,里面就放了桌椅和床,所以吃饭的时候,他们也还会过来跟我和乔忘尘一起吃。
白日里,邵岩也会跟乔忘尘一起去学校里讲课,而莫彦则会跟我一起去诊所帮帮忙,有时候也还会帮我带带小念念。
不过,话又说回来,莫彦还挺懂生活的,竟然在他搭建的那座木屋前还修葺了一个院子,就跟乔忘尘家的那个后院一样。
他甚至还厚着脸皮在乔忘尘家的后院里‘偷’了一些鲜花,移植到自己的那个院子里,整得好像真的要在这村子里常住一般。
不过,他们在村子里住了十来天便回去了,说还是得回去想办法彻底处理完方长盛的事情才行,否则村子里的宁静永远也无法得到保障,大家也永远无法真正的安心。
十天后的某一个早晨,邵岩和莫彦便回去了。
莫彦临走前,还特意嘱咐我,要时不时的打扫一下他那小木屋,也要经常给他那院子里的花儿浇浇水,说自己还会回来住的,那依依不舍的表情,愣是被乔忘尘讽刺了好久。
莫彦走的时候,还重重的亲了小念念一口,亲得小念念咯咯直笑。
也不知道为什么,小念念好似特别喜欢莫彦,每次跟莫彦在一起的时候,都特别的高兴。
大概是因为莫彦喜欢逗她,带她的时间又比较长吧。
我和乔忘尘原本以为邵岩和莫彦这次离开,应该得过段时间才会再次过来看我们。
可没想到他们回去没两天,便又跑了过来,而且还给我和乔忘尘带来了一个爆炸性的消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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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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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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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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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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