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这次穿成了一本年代甜宠文里,女主幸福生活的对照者。
红旗生产大队队长林建国和其老婆刘然一共生有三男三女,老大林强军;老二林强兵;大女儿林莹莹,老三林强成;二女儿原主林佳佳和小女儿女主林菲菲是双胞胎。
小说里是这样描写女主林菲菲的,打在娘胎里抢营养就没有抢过双生姐姐,出生时瘦如巴掌大,哭声不如蚊子大。
由于那个时候当闹完饥荒没多久,家家户户都没有存粮,瘦弱的女主为此好几次都差点早夭,愁得老父老母头发都白了。好在这孩子坚强,自己磕磕巴巴的长大了。
女主因为打小就身体羸弱,家里父母兄姐心疼她,从不敢让她做什么家务,长大后也不敢让女主下田上工,因此女主读书一直读到高中毕业,同时也是这个家里唯一一个念书念到高中毕业的人。
后来高考恢复,林菲菲参加了高考,成功考上了京都大学。
从此人生顺风顺水,感情上成为父母兄姐的骄傲,和某教授的儿子结了婚,被大总裁宠着爱着;事业上在丈夫父亲的帮助下成功留校,成为了一名大学教授,受人敬仰。
而原主林佳佳,则是衬托这个除了身体弱点,哪哪都完美的女主生活很幸福的炮灰女配。
小的时候,因为原主在娘胎里抢到的营养比女主多,生出来后长得也比女主白胖强壮,因此原主一直都是被放养这长大的。
由于在那个只能勉强糊口的年代,家家户户都是怎么养孩子的,因此虽然父母兄姐都更偏心妹妹多一些,但原主也还是可以接受的。
可女主小的时候实在是太脆弱了,随便吹一点风,都能要了她的小命,甚至还有几次差点没能养活,为此产后一直未小女儿殚精竭虑的林母刘然,有的时候会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朝原主发火。
家里的其他几个兄姐在父母的影响下,多多少少也会产生一些,诸如:都怪原主在娘胎里抢了属于妹妹的营养,害得妹妹长得这么弱小的想法。
那个年代的人大都淳朴没有什么心机,心里这样想了,说话行为上就难免会带了些出来,对于多灾多难的女主也更偏疼些。
好不容易女主活了下来,两人都长大了,上了初中。但家里两个哥哥接连结婚,生小孩,将家里的存款花了七七八八。
也因着这个原因,原主被父母要求这退了下来,同家里的两个哥哥嫂嫂一起上工。
而女主因为身体弱,家里人不忍心让她去做那些辛苦活,从嘴里省下了一笔钱来让女主继续念书。
要只是这样的话,原主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村里有很多人甚至连小学都没有念完。
但,女主念完高中出来后,林父林母又花了一笔钱,走了关系,给女主在县城的供销社弄了份工作。
这,就令原主有些扎心了。从小不被父母兄姐重视就算了,凭什么一个娘胎里出来的,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就因为在娘胎里挣到的养分比她多?
不过这些原主都默默忍受了。
原主小的时候,林家人认为女主是最需要人照顾关爱的,一有个头疼脑热原主父母兄姐嫂子都会殷勤的上前嘘寒问暖;
而原主则从来没有享受过这个待遇,哪怕病得再重,因为在他们的印象中,原主就是个在娘胎里抢了妹妹的养分,长得比妹妹强壮的,一点小病小痛什么的,原主肯定能够很快就好起来。
在那个年代很多人的思想,还是有一些传统的,人多人家都是男娃子就是个宝,要好吃好喝的招待着,女娃子就是个草,没死就行。
原主看着村里的这些情形,也能找到些安慰,勉强说服父母还是很疼爱自己上门什么的,虽然可能比不上妹妹,但已经很好了。
直到原主和女主的差距越来越大,父母兄姐,亲戚朋友都常常以拉踩原主的方式夸女主的时候,原主这才彻底爆发了。
拒绝了那个说是看在原主有一个大学生妹妹的份上,勉强和她处对象的男人,背着家里人毅然南下寻求发展。
可能是因为成长环境的原因吧,原主特别的坚强,在广州仅仅只是用了10年的时间,便从一个小小的工人拼成了上市公司,月入几万的项目总监。
原主混成功了林父林母自然是非常开心的,但转过头一看,诶,女儿都快三十了怎么还没有结婚?
瞧瞧她妹妹娃都生两个了,大的都快小学毕业了,小日子也是和和美美的。琇書蛧
林父林母一看,这可不行,便开始疯狂的对原主催婚,原主烦不胜烦下,便从追求者里挑了个品行相貌家世都不差的结了婚,婚后生活过得也挺美的。
可原主是炮灰女配啊,原主的存在就是为了衬托女主的生活到底有多幸福的啊,怎么可能这么幸福下去呢?
于是原主便经历了生娃降了职位,公公婆婆丈夫要求原主回家照顾孩子,原主如了她们的愿辞职回家,没了收入,为了家庭熬成了黄脸婆,丈夫出轨,小三打上门,同丈夫离婚,孩子叛逆等等鸡飞狗跳不得安宁的事情。
最后,从儿子那得知小三想要卖了属于儿子的房子,急吼吼的往前夫家赶时,被一辆酒驾的货车撞飞了出去,享年43岁。
而同岁的女主事业有成,丈夫疼爱,子女出息,在京都大学的教授圈里是有名的福气人。
许愿人死后回到地府,回想自己的一生,觉得自己特别的失败,也特别的不甘心,因此便有了这个任务。
简易接受完原主的记忆,不由得有些唏嘘,原主这一生过得真的太憋屈了。
爸妈兄姐都喜欢妹妹去了,原主可以比对着村里的其他小姑娘过活,心中虽然会有些小疙瘩,但却并不没有心存怨恨。
看到自己的妹妹过得比自己好,被亲戚好友说酸话,捧高踩低的时候,也没有移了性情,走上歪路,而是勇敢地远离了是非之地,用自己的双手和汗水,给自己拼出了一个大好前程。
对林父林母十分孝顺,有能力了还会拉拔同自己关系不怎么好的兄姐,为人踏实稳重,做事认真努力,且很有上进心。
可就是这么一个好女孩,早早的离开了这个美好的世界,离世前一秒还在为叛逆不听话的孩子奔波操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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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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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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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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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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