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lighter部落有了金刚石矿,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最起码不会饿肚子了。
人类只要不饿肚子,繁衍的速度就会很快,目前这边的人口数量已经开始超过攒噶部落,所以他们害怕了。
一旦哪天人口数量超过太多,他们部落就会被吞并,这是对方不能容忍的。
目前唯一阻止这一切发生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对方的金刚石矿夺过来,那样攒噶部落很快就会超过lighter他们的。
而金刚石矿的位置,正好位于两个部落的中间地带,因此,攒噶部落就开始蠢蠢欲动了。
酋长得到消息后并没有着急,因为他收到的消息是十天后,对于攒噶部落的战力不以为意,本来就是手下败将,加上自己这边刚出了一个徒手搏狮的勇士,怕个鸟。
于是,酋长开始召集部落内的勇士,各个村子里能征善战的人都应征而来,因为属于小规模战斗,自然用不了这么多的人。
酋长精挑细选后,挑出来一百名体魄魁梧的汉子。其实这个魁梧也是相对而言,非洲人本来就瘦,就算健壮的人,那胸肌和腹肌下面都能看得见肋骨。
不过可不要因此而小看他们,这些人奔跑起来能跟斑马比一下的,虽然不能徒手搏狮,但是遇见狮子的时候,也绝不会跑。而是围起来战斗!
不过就是武器方面比较落后,一个个手持削尖的木棍,肩上背着弓箭,唯一的铁质武器就是腰间的匕首。
杨革勇觉得有必要帮助他们训练一下,一个军队稍息立正都不会,这还怎么打仗?
于是乎,杨革勇白天搞军训训练男人,晚上训练女人。整个人都显得清瘦了。叶雨泽不得不承认,这个哥哥真有做英雄的潜质。
十天的时间很快就到了,这十天的时间,杨革勇不仅教会了他们队列,还教会了他们刺杀。要知道他们那种散乱的各自为站的猎人战斗方法,是打不出气势的。
想想一百人排成方阵,喊着号子一枪枪刺出去,那种阵势,别说打,就是吓也能把对手吓跑。
而这时候雄狮的伤势也好了,叶雨泽带着它随队伍一起出征。这家伙估计是嫌气势不够,除了部落后狂吼一声。那几头母狮子没一会儿就跑过来跟在队伍后面。
叶雨泽自然不会亏待它们,笼络野兽最好的方式就是给吃的。其实兽性有时候跟人性一样,安逸就是制服它们最有效的手段。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谁不想过?不就是躺平吗?
因此,此刻的叶雨泽骑在狮子身上,手里拿着一包肉块。时不时的往下抛一块。当然,给谁要看他心情。
懂得献媚的自然就给的多,而一直走在最后,连看都不看他一眼的,哪来的肉吃?
部落里的人跟他拉开了一段距离,这坐骑太特么高大上了,跟在这几头家伙后面,咋就觉得那么趾高气扬呢?
酋长和lighter则一人坐在一辆皮卡上,其实他们不是坐着,而是站在车厢里。这颠簸的草原明显已经让他们很不舒服了,但是他们却竭力让身子保持着笔挺状态,这叫威严!
酋长今天打扮的很花哨,豹皮坎肩加短裙,脖子上戴了好几圈各种动物牙齿做成的项链。
脑袋上还带着一个野牛头做成的帽子,上面那两根牛角显得格外的威风。
只不过这样的天气里,戴一顶这样的帽子,着实有点热,不过酋长丝毫不在意这个,哪怕流下来的汗水把他脸上的油彩都花了仍旧神采奕奕。
lighter也被打扮的跟他爹差不多,这是他们部落的传统服饰,所以重大的日子里必须要这样穿。
其实lighter的兄弟姐妹不少呢,他之所以被起这个名字,就是因为他爹那天看到了凭生第一个打火机。
或许是因为这个打火机吧,lighter才格外受到父亲宠爱。这真跟他的母亲无关。
因为他的母亲并不受父亲宠爱,因为白人长得不符合部落的审美标准,所以lighter的母亲在酋长众多的老婆当中,就是个打酱油的。
而lighter却从小就被送到大城市学习,虽然在学校也是个打酱油的,但是那点打酱油的知识到了部落也就足够用了。
特别是这次学会了开飞机之后,他所有的兄弟已经完全失去了跟他竞争酋长的资格。所以,lighter已经是妥妥的下一任族长了。
队伍两个小时之后,终于到达了矿井,矿工们还在干着活儿。这边的人都懒,所以酋长安排的干活的人也多,因为每次发完薪水,领到钱的这一帮人就找不到了。钱不花完,他们不会回来。wWW.ΧìǔΜЬ.CǒΜ
所以矿工们被分成三波,发工资的日子也被错开。这样怎么都能保证始终有足够的人数在这里干活。
酋长的队伍面对攒噶的方向摆开阵势,因为那边已经看见影影绰绰的身影了。
不过这时候酋长的脸色已经有些不好看了,因为对方人数明显要比他们多出了很多。
目前他们还处于冷兵器时代,冷兵器时代的战争虽然也有以少胜多的例子,但大部分还是靠人数占优势的。
你一个人多能打,人家几个人对你群殴你哪里防得住?除非都是叶雨泽杨革勇这样的,也许能够创造奇迹。
酋长这时候肯定在后悔他轻敌了,这边的部落讲究一个契约精神的,一会儿若是真打输了,矿肯定就得给对方。
不过看看前面领着几头狮子的叶雨泽,还有正给他开车的杨革勇。酋长的信心立马又回来了,靠,劳资有勇士,敢抢我的东西,打不出你们屎来,算你们夹得紧。
终于,攒噶部落的人走到了跟前,看到这边严阵以待,也没有丝毫的惊诧,也许他们所谓的偷袭都是这样吧。
对面的酋长是个年龄和这边酋长差不多的中年人。只不过身材干瘦,丝毫没有酋长的威严。尽管他的各种饰物戴的比lighter父亲还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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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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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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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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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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