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当我回首往事,看着十七年的时光,如同指间的沙砬一般,所剩无几。而伴随着岁月而去的,则是宝贵的记忆。
我三十岁的时候,鬓边开始出现了白发,脸色憔悴如同痨病鬼,酣酒美人,象蚕食桑叶般吞噬着我的健康,我想我必将象祖父父亲大哥二哥一样,在三十五岁以前,就早早地离开人世。
大唐李氏的子孙在这个世代,已经和先祖们马上得天下的英姿有着天壤之别,处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我们与任何一个朝代苍白而脆弱的王孙公子没有丝毫区别。
使我再次回忆起大哥,想必全是因为太和的归来。
她是我父亲第十个妹妹,无论是在我父亲的时代,或者是在我二哥乃至我的时代里,她都被视作宫庭最美丽珍贵的一朵鲜花。可惜这朵鲜花也无法逃离天妒红颜的命运,她如同大唐许多其他公主一样,为了政治的原因,过早地下嫁到了回纥。
那是发生在我大哥死后不久,二哥初登大宝之后不到一个月的事情。
据二哥说,国丧期间,仓促嫁出公主,全是因为回纥在边境对我国虎视耽耽,为了大局起见,只得妄顾礼法,想必大哥在泉下也会体谅我们的苦衷。
少年时,我对这种说法,深信不疑。
然而十七年后,当太和再一次站在我的面前,她仍然清丽动人,眉间眼角带着些许沧桑,一双明眸冷冽如故。我忽然明白,她并非是为了和亲而出嫁,她的出嫁与大哥的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据说,大哥是死于宦官刘克明之手。
如今,我仍能清晰地记起那个冬日雪后的夜晚,我一如往常地在宫中漫无目的寻找着大哥,我知道他必然是去打夜狐了。
大哥喜欢游戏,他对于政事全然漫不经心,在继承帝位后,他不止一次组织群臣陪伴他打马球,这也是我幼年时最喜欢的游戏之一。
大哥外貌文弱清秀,尤喜宦官,他的寝宫中充满了长相秀美甚于女子的年轻太监。外臣们纷纷传说,大哥登基后一直没有立后,是因为他有着龙阳之癖。
但我却知道并不是如此。我清楚地记得,在我十三岁夏日的午后,大哥独自站在禁宫的花园里,不远处,太和公主默然而立,她一如往常白衣翩然,当两人互相凝视时,花园中的空气似乎也静止不动了。
我想,他们两人其实是相爱的。
因此,当我再一次见到太和时,首先问她的便是:“你还记得大哥吗?我以前一直以为你是爱他的。”
太和沉默许久,才淡淡地说:“小炎,你还记得你大哥?都十七年过去了。”
我必须得回忆起那个雪后夜晚的点点滴滴,在我成年后,我便开始怀疑刘克明也许只是一个替死鬼,在他的身后,或多或少地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真相。
那一个雪后的夜晚,其实无比纷乱。
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雪后夜晚若隐若现的月光,平静地照射着空气中的流霰,反射出苍白如同碎银子一样的光芒。
宫中的红灯笼次第地点燃着,由于大哥的命令,宫女和太监都藏身起来,于是宫内便一下子安静如同墓地。
我在这样错落的宫宇间行走,手里提着一盏红灯笼。雪光映着月光,大地并不十分黑暗。然而,这个宫庭在夜晚中看来,却象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干枯的枝桠投射在地上的影子,指引着我的道路。也许我应该觉得害怕,但奇怪的是,我全没有害怕的感觉,因为我知道,我的大哥,文武大圣广孝皇帝,这是他登基后不久,群臣所上的徽号,他就在这个黑暗宫庭的某个地方。
只要一想到他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我就不再觉得害怕。
这真是一种奇怪的情绪。我想任何一个人,在他小的时候,都是需要一个偶像的。
我刚刚出生不久,母亲就因病过世了,是王皇后将我养大,她便是大哥的母亲。大哥比我年长五岁,我关于他的最早记忆,似乎可以追朔到尚在襁褓之中。大哥手里拿着一串紫色的珍珠,在我的面前晃来晃去,我看见他的笑脸,这张笑脸时时在记忆中出现,与之相伴的便是那串紫色的珍珠。
在那个雪后的夜晚,当我独自在禁宫中寻找大哥时,那串紫色的珍珠时时地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看见天空中月亮蓝幽幽的清光,那一串串的光影,便如襁褓中所见到珍珠反射出的光影。
我想,如果我找到大哥,一定会请他将那串珍珠赏赐给我,如果他还知道那串珍珠在哪里的话。但是,那个晚上,我却再也没有找到大哥。
我看见几个宫人假扮的夜狐没精打采地在雪地里逡巡,我抓住一个人,问他:“皇兄呢?你看见他了吗?”
宫人摇了摇头,他指了指寝宫的方向,“皇上回寝宫去了。”
我向着寝宫望过去,本来灯火通明的地方,一瞬间变成了漆黑一片。我呆呆地注视着那个方向,听见一声女子的尖叫声,忽然之间,天地间又是一片死寂。
我一下子失去了对于大哥的一切感觉,在此之前,我清楚地知道他就在这个宫内的某处,但在那一个瞬间以后,我开始觉得害怕,因为我感觉到他已经离开了这里,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我向着寝宫奔去,在即将接近的时候,与一个人撞了个满怀,那人正急勿勿地从寝宫里奔出来,我们两人一撞之下,她头上戴着的狐皮便落了下来,是太和。
我看见她苍白的神色,如同一只受惊的小鹿,她一把抓住我:“小炎,你干什么?”
她虽然强自镇定,但声音听起来仍然象是秋风中的树叶一样瑟瑟发抖。
“皇兄呢?他在哪里?”
她一把捂住我的口,“小炎,跟我走。”
我拼命地挣扎,我想使她明白,我一定要找到大哥,可是太和在那个时候力气大得惊人,她一只手捂着我的嘴,另一只手紧紧地抱着我,连拉带扯地将我带到了几十步之外。一队侍卫在黑暗中奔来,她带着我躲在假山后面,如同刺客一般。
等到侍卫走后,太和松开手,她沉默地盯着我,这种目光让我不寒而栗,过了半晌,她才一字一字地说:“小炎,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今天晚上你和我都来过这里。”
我从未听过她用这种口气说话,我不由自主地点头,我只要找大哥,别的事情我都不关心。
然而我再也找不到大哥了,在那一天晚上,他被刘克明用短剑刺中了心脏,当场毙命。
“你为什么在那里?”如今我终于可以问太和,她为什么在那里。
这是成年后,我一直在问自己的问题,太和,那一个雪后的晚上,她为什么会假扮成夜狐?这本来都应该是宫人的工作,而太和,她是大唐的公主,为何要亲自装扮成夜狐?
太和镇定地注视着我,她说你怀疑我吗?你怀疑是我杀了你的大哥?m.χIùmЬ.CǒM
她的一双黑得有些发蓝的眼眸坦然地盯着我,一眨不眨,这目光让我心生警惕,是她吗?在我的印象里,她是爱着大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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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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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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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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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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