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摩合罗传>第 280 章 第一节
  阿阇世从未想过他会再见到提婆达多。

  那一日午后,在摩竭陀国的花园中,所有的曼陀罗花都次第地开放。他看见一身白衣翩然的提婆达多,两人相顾无言。

  半晌,阿阇世才低低地道:“是你!”

  午后的天空格外湛蓝,白云寂寞飘缈如同生命。

  已经七年过去了。

  阿阇世初次见到提婆达多,是在摩竭陀国边境的山谷之中。

  那一年,他十五岁,刚刚逃离位于王舍城的王宫,独自在各国之间游荡。

  他出行的时间并不长,不过经过两次月圆罢了。但即便是如此,他身上穿着的丝绸衣服却早已经破烂不堪,一条一条地挂着,有风吹过来时,连身体都无法遮盖。由于长时间没有洗澡,他身上的臭气越来越浓烈,但他自己的鼻子对于这种臭气早已经习惯,据说鼻子是身体上最容易麻木的感官。他并不能确实地闻到自己身上的气味,但从旁人皱着眉的神情上,他却可以猜到一二。

  这是一个崇尚洁净的民族,据说梵天就是在洁净中诞生的。

  他对于自己是否能够洁净却并不介意,这世上能够让他介意的事情很少。

  他流连于街头的小乞丐之间,为了争夺食物而大打出手,他打架并不是特别在行,通常是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只有很少的时候才会大获全胜。

  他却乐此不疲,经常的失败使偶尔的胜利变得弥足可贵,也使他对自己有了一丝丝感觉。事实上,过去的十五年之中,他的生命仿佛是处于一种胶着的状态,好似掉落入极黏稠的沥青之中,一举手一抬足都被什么东西迁绊着,让他极是不爽快,想要大声呼喊,喉咙中似也梗满沥青,想要跳跃而出,却发现天空也似是沥青所铸。

  他并非是一个跳脱的少年,也绝不算是忧郁的少年。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年,或者有一些不普通之处,就是他是摩竭陀国的王子。

  但这在他的眼中也并没有什么特别与众不同的,因为在王宫之中,至于还有十四个人与他的身份相同,另外还有九个女孩是他父亲的女儿。这些孩子中最大的已经二十岁,最小的才五岁而已。他连年纪都是平平无奇的,即非最长也非最幼。或者就是这种平平无奇使他充满了厌倦,而束手束脚般的感觉,又使他逐渐麻木,似正在变成木头人。

  离开王宫的那一天,他本是在宫中闲逛,然后他看见正要离宫取水的水车停在那里无人问津。他异想天开地钻入水车内的大桶,心里并不确知他为何要这样做。

  水车将他带出宫外,他趁车夫不注意,从大桶里溜了出来,然后他便看见了王宫外面的天空。

  但这并不让他感觉到有任何额外的自由,或者王宫内外的天空都是一样的。

  天还是同样的蓝天,云还是同样的白云,但人却多了起来。人们并不知道他是本国的王子,没有人留意过他。每个人都忙忙碌碌,疲于奔命。

  仍然是一样的,是否到哪里都是一样的?

  他孑然一身,悲哀地想着,这一生也许都不会有人特别留意他吧?他也并不曾想到回宫,就这样流浪着,也许深心里在考验着父亲,要到什么时候才会发现有一个儿子走失。他料到他很难发现这件事情,或者一生都不会发现。

  他还年幼,不知寂寞的人会生出许多事端,无非是想要引起别人的注意,怜爱也罢,厌恶也罢,无论是哪种情绪,只要能够注意到他,不要将他视做无物。

  世界上活着的人们,永远都只关心着自己,或者更多的时候是什么也不曾关心,只是麻木地存活着罢了。琇書蛧

  在流浪到摩竭陀国的边境时,他听闻此地正在举行天童仪式。街上的小乞丐在仪式到来之前都已经逃去无踪,这便使他独行的身影显得离奇地突兀。

  他并不知道迫在眉睫的危险,就算是知道也故做不知吧!

  他很快被当地的族长请回家中,将他洗漱干净,又给他换上了在当地人看起来已经奢华地出奇的衣服,并请他吃了连族长都舍不得吃的美食。吃饱喝足后,族长才故做漫不经心地提到天童仪式,并说明他已经成为当年的天童。

  他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他忽然变成了天童,但他想这个仪式既然要找一个陌生的小乞丐来完成,只怕是要命的。不过他不在乎,要命就要命吧!就算他死在这个地方,他的父王都还懵懂不知吧!

  七年后,蓦然回首,阿阇世能看见一个孤独的少年的身影,青年时代的他终于可以明白少年阿阇世的心理,对于关爱过于急切的渴望,使他成为一个行迹乖僻的孩子。对于死亡,少年阿阇世怀着一种任性的冲动,结束这世上相对孤寂的一切,而进入绝对的孤寂之中。死亡不过是对于自己所不想要的生命的终结。

  族长谦卑地微笑着,眼中却闪烁着老奸巨滑的目光。他忽然想捉弄他,虽然他不怕死,却也不想他那么轻易地如愿。他跳起来撒破身上的锦衣,大声呼喊:“我不参加天童仪式”,向着门外冲去。

  族长却早便料到他可能会逃走,立刻使尽全身的力气紧紧地抱住他,如同溺水之人抱着一根救命稻草。“你吃了我的食物,又穿了我的新衣,怎么还能走?除非你能将这些食物和锦衣还给我。”他以为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小乞丐,又怎会知道被自己捉住的这个少年人居然会是本国的王子。

  阿阇世眨了眨眼睛,却不点破,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若有朝一日,他的父亲终于知道他死在这里,只怕会倾兵消灭整个族。但他亦知道父亲这样做并非是出于对他的关爱,不过是对于自己权威的一种维护罢了。他的儿子,如同他一样高高在上,身具婆罗门种的高贵血统,怎可以任由一些低下的平民处置?

  族长为了防止他再逃走,将他送入了族中的牢房。所谓的牢房不过是族长家的地窟罢了。他被推入地窟之中,门从外面紧紧地锁了起来。

  他漫不在乎地耸耸肩,关在地窟中也罢,被族长视为上宾也罢,对于他来说,都是一样的。或者,生命无论起伏贵贱也是一样的。

  他便忽然有些哀伤起来,人,到底为什么而存活呢?

  “你是谁?”黑暗之中忽然响起一个声音。

  他吓了一跳,转头去看,便看见一双极明亮的眼睛。他呆了呆,原来地窟里还有其他的人。

  他摸索着走过去,险些被绊了一跤,有一只手及时的伸了过来,扶住他。眼睛的主人似乎在微笑:“小心!”

  他却甩脱了他的手,并不喜欢接受别人的帮助,他感觉到那是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少年。

  他便反问他:“你又是谁?也是天童吗?”

  眼睛的主人回答:“是的,我想他们会把我送进山谷。”

  他便忽然有些开心起来,原来不只他一个天童。“你也是乞丐吗?”

  那少年迟疑了一下,“我不是乞丐,我是专程赶在天童仪式以前来到这里,想要阻止他们进行这个仪式。但他们却把我抓了起来,并且要我做今年的天童。”

  阻止这个仪式,他未免觉得好笑,不过是一个少年,凭什么想要阻止大人要做的事情?“你是天童,我也是天童。天童到底是什么?”

  那少年沉吟道:“其实就是对神的献祭,每年的天童都是祭品,为了平息神的怒气。据说进献了天童以后,神才会保佑一年平安详泰。”

  阿阇世知道这些国度的人们对于神存在着病态的狂热,这世上的一切,都是由神统治的,由神赐与的,任何人如果对神不敬,就必须被处死。他心里不免对这男孩产生了一丝敬意:“你明知是献给神的供品,还敢来阻止他们?”

  男孩似乎微笑了一下:“我只是想告诉他们,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神绝不是他们想象中的如此嗜血,如果妄想以鲜血平息神的怒气,这个神早便已经离弃了他们。”

  阿阇世皱起了眉,他并不曾认真地考虑过类似的问题,他也不觉得有必要去考虑这些。这种事情通常是那些终日无所是事的祭祀们最关心的,他们因思虑过而早变秃的脑袋之中,除了神邸与种姓之外,便一无所知。

  他不想过多地思考这个问题,因为他担心自己也会象那些祭祀一样因之而没了头发。他道:“我叫阿阇世,你叫什么名字?”

  那男孩回答:“我叫提婆达多。”

  提婆达多,他默默地记忆着这个名字,不为别的,就算是患难与共,他们两人一起死去时,他不至于连同伴的名字都不记得。

  自那时起,这名字便被他深深地刻入脑海之中,一直记忆了一生。

  有人从窄小的窗户送进来一些食物,提婆达多将食物分成两半,一半递给阿阇世,另一半则仔细地收在怀中。

  阿阇世一边吃着食物一边好奇地看着提婆达多,“你不吃东西吗?你不饿吗?”

  提婆达多微微笑了笑,“先留下来,也许以后用得着。”

  阿阇世好笑地摇了摇头,他是从不知道食物的珍贵的,就算是做了两个月的小乞丐也一样不觉得食物有任何珍贵之处。

  他想提婆达多一定是个穷人吧!只有穷人才这样小气的。

  次日,两人被送往举行天童仪式的山谷,尊贵的白象成为他们的坐骑。虽然这于他并没有什么特别受宠若惊的,但他却看见众人俯仆于地的身影。

  他高高在上的俯视着人们,看见人们脸上千篇一律的虔诚与狂热的神情。有一瞬间,他忽然明白作为一个君王的快乐与孤独,他便也因之明白为何他的兄弟之间关系冷漠,每个人都略带戒备地疏远着别人。因为每个人的心底都有欲望,有朝一日,当他的父亲死去之时,能够成为太子,从而君临这个国度。

  他在白象背上站起身,双手伸平,身子如同秋风中的最后一片树叶一般摇摆不定。人群发出波浪一样的叹息声,今年的天童与众不同,难道他不怕从象背上摔下来吗?

  叹息声使他格格地笑了起来,他回头去看走在身后的提婆达多,他看见他沉静的面容。阳光正正地照在他的身上,他穿着一袭一尘不沾的白衣。

  他如此沉静与镇定自若,让阿阇世对于自己的轻狂忽然产生惭愧之意。他颓然坐了下来,心中莫名地觉得怨恨。这个与他年纪相仿的少年,使周围的人产生奇异的压力。他是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的,一向以来,周遭的一切都是如此令人漠视,没有什么可以引起他太多的注意,也没有什么人可以让他重视。他只是那样随遇而安地活着,即忽略别人,也忽略自己。但这一刻,他却发现,他无法忽略这个叫提婆达多的少年。

  他只是不动声色地存在,但即便是沉默,他似也如同北方天空最亮的星辰一样耀眼。

  这觉悟使他沮丧万分,深心中的他,其实是骄傲无比的,而提婆达多却在不停地挑战着他的骄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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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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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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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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