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两人各有自己的房间,但姐妹两人自小便亲密无间,经常在对方的房间里过夜。
她想午儿为什么彻夜不眠呢?她昨夜回来时神情就有些古怪,脸带春色,看起来似是动了情心。
她走到午儿身边,见午中手中握着一只小小的银瓶,她的目光一直落在那银瓶之上,连南风到了面前都不知道。
南风轻唤她:“午儿!午儿!”
午儿猛然惊醒,抬起头:“姐姐,你怎么还没睡?”
南风笑笑:“天都快亮了,我是起得太早了。”
午儿看了看天色,闷闷地道:“天快亮了吗?”
南风问道:“午小姐怎么了?看起来不象是平常的你。”
午儿轻叹,“姐姐,我不想做太子妃了。”
南风却不觉得意外:“为什么?”
午儿轻轻打开银瓶的塞子,香露的气息如同夜来香的花朵,次第开放。南风略有些惊讶:“是波斯香精,你是如何得到的?”
“是韩寿,他去找公主,也不知他用什么法子说服了公主。他还说他想做驸马爷。”午儿的声音听起来更闷了,好似着凉塞住了鼻子。
南风了然于胸地微笑:“你不想让他做驸马?”
午儿认真地点头:“我想让韩寿永远陪在我的身边。”她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我就是讨厌他身边有别的女人。”
南风轻轻叹了口气:“午儿,你对韩寿动了情?”
午儿迟疑不定,“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我本来以为做太子妃会很高兴,但想到就要离开韩寿,也不知怎么就高兴不起来了。再听到韩寿说要做驸马,就更加不高兴了。那就是情吗?”
“午儿,你后悔了?”南风小心翼翼地问。
午儿用一只没有拿着银瓶的手支着面颊:“我后悔了,我不想嫁给傻瓜太子了。可是婚事已经定下来,连婚期也近在眉睫,就算我后悔了又能怎么样?我还是得嫁给那个傻瓜太子。”她似乎觉得说了两次还不解气,又恶狠狠地重复了几遍:“傻瓜太子!傻瓜太子!傻瓜太子!”
南风莞尔一笑,午儿是她唯一的妹妹,全家人疼惜她如珠似宝。但到了这个时候,又怎么可以再悔婚?那可是皇上亲点的婚事。
姐妹两人默然相对,只觉得一畴莫展。南风见午儿微微蹙着一双秀眉,为爱而困苦的愁容在她尚显童稚的脸上看起来颇为滑稽。
午儿才不过十二岁,这么早就尝到了人生的无奈吗?南风心里便不忍起来,以午儿的个性,进了宫,也未必会有好的下场。
她踌躇不定,皇上的旨意只说以贾家女为太子妃,并非指明是贾午或者是贾南风,虽然大家心照不宣,知道皇上深恶贾南风,这个贾家女必然是贾午,但到底也是含糊不清。
她知道,若是想让午儿幸福,这是唯一的方法,可是那样的话,她便要放弃自己的幸福,离开那个淡漠得有些象是清水的张华。其实是不是幸福都尚未可知,若是贾家成了皇亲国戚,她与张华之间的距离就更加遥远了。门第之间的距离,似乎近如咫尺,偏又远如天涯。
姐妹两人都感觉到心乱如麻的无奈,该如何是好呢?
南风轻轻握住贾午的手:“不用怕,也许还会有别的方法。”
贾午只当南风是在安慰她,一笑置之,也不放在心上。但一想到韩寿,便又伤心起来,只觉愁肠百结,想到曾经读过的情诗,以前不能明了个中滋味,总觉得那些诗太夸张和不切实际了。现在自己陷身在其中,才知道,原来情之为物,真能使人黯然魂销。
南风毕竟还是不能下定决心,不做太子妃也是自己争取来的,本以为经她一闹,皇上对贾家女儿厌恶已极,太子妃一位必然会落到卫红袖的手中,想不到母亲却是如此不甘心,居然能使尽手段,将已经失去的太子妃之位又抢夺了回来。
如今似是进入了两难的境地,何去何从,已经超出了她能够控制的范围。
次日,南风与张华在会贤雅叙的花园中相见,张华觉得南风的神色有些异样,却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同,只觉得她淡然得出乎意料,似乎有些陌生了。
南风拿着一只小小铁铲,正在花园中挖地,以前从未见过她做这种粗重的工作,铁铲被她纤纤巧巧的玉手握着,也觉得有点突兀。
张华便问:“这是在做什么?”
南风摊开手掌,手中握着一颗小小的红豆,“这是南人带来的相思豆,听说只有在南方炎热的气候之下才能成长,在洛阳是无法存活的,可是我不信,想要种下来试试。”
张华笑笑,“植物的生长都要因地势而宜,南方的植物在北方是不能种活的。”
南风沉吟着道:“或者皇天不负有心人,若是努力去做,也许会成功?”
张华却摇头:“人活在世上,不可太倔强,要顺应天命,逆天而行,不会得到好的结果。”Χiυmъ.cοΜ
南风深深地看着张华:“你认为人必须顺天知命吗?”
张华虽觉得南风神色有异,却也不知道她的心里在想些什么,他是旷达之士,从不会刻意急进,或者为了目的而不择手段,他只觉得如同南风这样美丽聪慧的女子,也必然是旷达的,他又如何知道女子的心意,纠纠缠缠,剪不断,理还乱?他道:“连圣人都是如此,何况你我只是普通人。”
南风笑笑,“那么门第相当,也是顺天知命的一种吧?”
张华怔怔,心里便有些不祥的预感,他是多么玲珑剔透之人,南风话一说出口,他便知与婚嫁之事相关。他并非不爱南风,但他也知道太尉的女儿,不是他这样出身贫贱的人能够配得起的。就算南风不顾一切要与他成亲,他自己却未必会接纳南风。
他并非是一个怯懦无用之人,他的勇气是世人所不能见的,在幽州之时,与敌人相对,他直面生死,仍然谈笑自若。谁说百无一用是书生,他虽然是个书生,却也运筹帷幄,大败强敌鲜卑,以至远夷宾服,四境无虞。他手下的大将都称赞说:“张先生文章写得好,想不到用兵也这样出神入化,象这般文武全才的人,百年也遇不到一个。”
或者正是因为聪明和旷达,他并不喜欢贾充,此人依仗着是朝中的肱股大臣,虽然不至于为非作歹,不过也经常仗势欺人。如同铲除异己,安插亲信这样的事情,可以说是家常便饭,经常会做的。他被调回京师便是贾太尉的权势又一次胜利的体现。
虽然说他的家世未必配得上南风,但如果南风坚持,他也相信贾充最后还是会顺从南风。但他却淡然到不想争取,不想与太尉扯上关系。
或者是爱惜羽毛,或者是因为自幼习了黄老之术,生性过于淡薄,或者只是名士的轻狂性情,当南风问他这句话时,他虽然知道南风的用意,却仍然只是平淡地回答:“当今之士,人人视门风如命,门第相当,不仅是顺天而且是应世,有何不对?”
南风默然,原来他到底也不能免俗。
她仍然将手中的红豆种入土中,“也许有朝一日,南国的红豆会在洛阳开花结果,也未可知。”
她想她到底是与张华无缘的,若是他的回答稍微有些不同,也许她便会下定决心,就算午儿伤心,也不会再去管那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但张华的答案却是这样的。
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知道世间之事,并非勉强就可以如愿,如果不能如愿,何不母仪天下?以她的聪明,就算不及吕后,也必然会是清史留名的皇后。
后世之人必然会知道有一个贾南风,知道在她的辅助之下,连白痴太子也可以当上皇帝,并稳坐皇位。
迎亲的轿子已经在外面等候多时,午儿却仍然未换上新衣,手中紧紧地捏着那只银瓶,泪眼汪汪。
她哭得太久,连胭脂都不能留在脸上,郭槐又气又急,却又无法可施。
南风轻轻推开房门,见到午儿伏在桌上,而母亲则在旁边喋喋不停。她看见母亲脸上强压的怒火,知道母亲已经到了暴发的边缘。
她含笑拿过新衣,披在自己的身上,她虽然比午儿高了一些,但因为贾家女孩身材比较瘦弱,因而郭槐刻意将新衣做得大了一点。新衣穿在南风的身上,刚好合适,南风心里一动,难道说世上的一切都自有天意?
母亲将新衣做大一点,不过是为了掩饰午儿太过瘦小的事实,想不到却为南风做了嫁衣裳。
郭槐吃惊地看着南风:“你做什么?”
南风笑笑:“把午儿嫁给韩寿吧!她心里喜欢的人是韩寿。”
郭槐长叹,颓然坐在椅上:“是我太娇惯你们两姐妹了吗?为什么你们没有一个听话的?”
南风道:“让我顶替午儿进宫吧!这件事情本来就是由我惹起来的,现在还是由我来解决吧!”
郭槐沉吟道:“可是皇上选的太子妃却是午儿。”
南风道:“圣旨上只说贾氏女,并没有写出午儿的名字,也不算是欺君犯上。而且,只要我进了宫,就必然会重新讨回皇上的欢心,母亲放心吧!”
午儿从桌上抬起头,她哭得太久,此时想笑,却是一副古怪的嘴脸,“姐姐,你终于愿意进宫了。”
南风抚摸着她的头发:“我很羡慕你,因为韩寿是真心喜欢你。贾家的两个女儿,有一个能够得到幸福就行了,另一个也许应该为了江山社稷做一些事情。”
午儿拉着南风的衣袖:“其实除了姐姐,还有谁有资格母仪天下呢!”
郭槐叹了口气:“南风入宫也好,午儿毕竟太小,也不谙世事。南风以后做了皇后,我贾家就都要靠你显耀门楣了。”
南风笑笑,坐在镜前仔细地将脸颊修饰得美如天仙。她知道入了宫以后,那个傻瓜太子是不可能对她有任何助益,从此以后,一切便只有靠她自己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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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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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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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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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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