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才下过雨,湿软的田埂吃不住江琛的重量塌陷,江琛的一只脚直接陷进了稻田的淤泥里。积水不深,他很快就站稳了,只是脚尖不知道踢到了什么,发出一声沉重的咔哒声。
江琛耳朵一动,目光透过杂草的遮掩,注意到一片奇怪的阴影。他没有急着把腿从淤泥里拔|出来,反而伸手用木棒拨开杂草,整个人往草丛里探了探。
一米多高的杂草被分开两边,露出一具腐烂的骨架,尸体身上的皮肉已经被积水泡烂,只剩下森森的白骨,但他身上的衣服还算完好,江琛用木棍把原本趴着的白骨翻过来,露出它身上完整的军装模样。
“当兵的?”江琛眉头一挑,回忆起刚刚踢到的东西,连忙在旁边搜寻了一下,很快从杂草里扒拉出一杆突击步·枪。江琛皱着眉检查了一下,这把枪在水里浸泡的时间太长,枪杆和刺刀生了厚厚的一层锈,就算里面的子弹没有被泡坏,多半也没法使用了。
遗憾地叹了口气,江琛动作利索地将枪头上的刺刀卸下来,随手扯了一把野草茎叶缠在刺刀上。江琛挥了挥新到手的武器,生锈的铁条锋利不再,总归比木棒的杀伤力大一点。
两人继续往前走,沿途再没有别的发现。等两人站在房子门口,江琛看着这座装着十米长铁门的建筑,才后知后觉得发现,自己先前低估了这幢房子。
对岸要比这里地势低,所以他们来之前只能看到露出的一角,江琛误以为这是农村常见的自建房,没想到是占地这么大的仓库。紧锁的铁门被雨水锈蚀,门上的红漆剥蚀掉落了许多,但还能辨认出“粮食仓库,严禁烟火”的字样。
“粮站?”每个城镇都会有自己的粮站,在战时或是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粮食支援,在这里见到粮站出乎江琛的意料,但又在情理之中。
“军营的附近必然会有一个粮站,提供最好的粮食。”一直跟在江琛身后,连他栽进田里都没吭声的兰夏忽然说道。
江琛回顾头看他,听他说话的口气,应该早就知道这里是粮站所在,所以才会这么笃定这个地方可以找到大米。但越是这样众所周知的粮食储藏地,反而容易走空。
“这里的粮食很有可能在末世刚来的时候就被军队转移,或者被其他逃难的人哄抢一空了。”江琛对末世初人们哄抢物资的情景记忆深刻,很难对这个粮站产生什么期望。他没和兰夏说的是,这个铁门紧锁的地方,不但很可能没有粮食,反而可能在哪个角落里躲着几只饿了几年的丧尸。
末世刚开始的时候,不是没有生物学专家出来安抚人心,说丧尸也是生物的一种,只要缺乏食物就会渐渐自我灭亡。结果三年过去了,人类即使建立起一个个生存基地,人数也还是在逐渐减少,丧尸却没有丝毫自我消亡的迹象,反而渐渐进化得更加凶残。
兰夏没有回应他的话,但是眼底的执着表明,不是亲自搜过,他绝对不会半途而废。
江琛叹了口气,认命地把捡来的刺刀别在后腰。他站在铁门前往上一跳,整个人吊上铁门,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
江琛扒住铁门的上沿,往门里张望了一阵。院子里是一片空地,沿着围墙边架了一排铁棚,年久失修的水泥地裂痕密布,裂缝里已经长出一丛丛的杂草,不远处是一排刷成白色的二层小楼,楼后面半露出几个巨大的圆柱形仓库。
他刚才发出的响声巨大,足以吸引听力灵敏的丧尸。江琛等了一会,确定院子里空荡荡得没有冒出什么奇怪的东西,这才翻过铁门,给等在外边的兰夏开门。
“等会你走在我身后,别离我太远,如果遇上我应付不了的情况,你只要快点跑就行了。”两人一前一后地往院子里的二层小楼走去,江琛向兰夏嘱咐道。
兰夏点点头,这时候倒是十分听话。
这个院子一眼就能看到头,和江琛料想的一样空荡荡。瞧干净程度,人和物资多半是早早被转移了。江琛不奢求别的,只想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两件自己能穿的衣服。他当初穿出来的冲锋衣早就丢在了丧尸堆里,身上仅有的这件工字背心也是破破烂烂的,腰腹的位置划了三四道口子,露出里面伤痕累累的皮肤。
这幢楼从前应该是粮站人员办公和生活的地方,一楼是大大小小的办公室,二楼则是他们居住的寝室。两人在二楼走廊的尽头发现了一间厨房,只是厨房里空有锅碗瓢盆,却没有看到一点食物的踪迹。
兰夏脸上没有表情,嘴唇却紧紧得抿成一条直线。江琛看出他准备从头再找一遍的打算,和他打了声招呼,出门转到旁边的寝室找衣服。Χiυmъ.cοΜ
可惜粮站的工作人员以女性为主,江琛挨个衣柜翻找,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男人的衣柜,里边衣裤的尺寸偏偏比他要小上一圈,穿上根本活动不开手脚。
无奈之下,江琛只能从一个疑似属于大妈的衣柜里,翻出一件XXL的黑黄格格子衬衫,虽然大了一点,起码穿着还算正常,至于裤子,江琛勉强找到一条运动裤,换掉了自己身上同样破破烂烂的迷彩裤。
厨房忽然传来一声铁盆落地的声音,江琛一惊,腰间的皮带没顾上完全系好,他抓起一旁的刺刀就往厨房跑去。
断断续续的撞击声从厨房传来,等江琛跑到厨房门口的时候,却只听到一声凄厉的嘶吼,兰夏一手把丧尸摁在料理台上,手中的黑色匕首横切向丧尸的脖子,利落地斩首。
丧尸的脑袋从桌子上掉下来,咕噜噜转了两圈撞上门边,失去了身体的头颅原本大张着嘴,在撞上门的时候却猛地咬合,狠狠咬住门板。
江琛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他丝毫不介意地大步走过去,关心兰夏道:“你没事吧?”
兰夏摇摇头,厌恶地丢开了丧尸的残骸。他伸手去拧水龙头,理所当然的没有流出水。少年没有办法,只能皱着眉在旁边的墙上蹭蹭手,勉强把手上的脏污擦干净。
看着他孩子气的动作,江琛头疼地抓了抓头发,觉得现在的自己像是面对熊孩子的家长:“我只是走开了一下,你从哪里弄出来这只丧尸的?”
兰夏闻了闻擦干净的手,残留的腐臭气味让他忍不住皱眉。但他没有忽略江琛的问话,另一只手指向厨房更里边的位置。江琛原本对食物就没抱有多大希望,所以找的时候不像兰夏这么认真,竟然没发现这个厨房里还有一个小间,房门和把手都被漆成了和墙一样的白色。
小间的门已经被兰夏打开,这只丧尸也是从小间里忽然扑出来的,只是站在门口就能闻到里边散发出一阵阵腐烂的恶臭。
明明刚才还在嫌弃丧尸,此时的兰夏却仿佛成了一个重度鼻炎患者,面不改色地走进小间里找吃的。江琛皱着眉跟进去,扑面而来的腐臭夹杂着尘封已久的阴冷,江琛进去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小间里遮光的窗帘,开窗通风。
明亮的日光照进来,小间的墙壁上布满了脏污的抓痕。他们不知道这只丧尸为什么会被关在这个地方,但是看着这些抓痕,江琛忍不住想叹息。不受控制得变成没有理智和思想的怪物,日复一日得在这块方寸之地徘徊,即使渐渐腐朽,却始终没有死去,无法解脱。如果这些丧尸的意识只是被困在身体里,而没有消散,可能会比正常人更加痛苦吧。
等屋子里的味道消散了一些,两人才开始翻找食物。
功夫不负苦心人,这回老天爷总算没有再让兰夏失望。小间的角落里有两大壶没开封过的食用油和一袋二十斤重的大米,除此之外,还有一小箱的调料包,糖盐酱醋应有尽有,这个小间此前应该是厨房的小仓库。
“东西还挺全,可惜没有肉,不然可以给你做点肉吃。”江琛刚刚随手拎了一下煤气瓶,里边还有半罐煤气。
听到肉这个字,兰夏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跃跃欲试道:“我可以去抓。”没了人类的影响,野外的动物多了很多,只是警觉又凶猛。
江琛摇头不同意:“外边天都快黑了,我们还是先回去吧,吃肉的事情明天再说。”江琛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两人才过来没多久,太阳就已经快要下山了。
大概是臣服于厨子的威严,兰夏这次格外乖巧听话,不但没有唱反调,还主动扛起屋子里的大米和油,只把小小的酱料箱留给江琛。
出门的时候,兰夏的眼神在煤气罐上流连了一会。
江琛笑着安慰他:“煤气又没长腿,我们明天过来搬也是一样的。”
第二天,兰夏早早地把江琛从睡梦中弄醒,两人顺着昨天的路摸到粮站。粮站的铁门大开,和昨天他们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江琛却察觉到了一丝异样。
“我们先回去!”江琛想带着兰夏先退回草丛,可身后已经多了两个黑洞洞的枪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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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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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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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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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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