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后不知所措的移开视线,当做没听见。m.xiumb.com
江添妄对这种事都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对林末霜这种态度反而很坦然。
自然的把林末霜扶进酒店房间的沙发上坐下。
林末霜现在这个情况,想有点待客之道也不太行,关键自己也是被狼狈的带回来的。她迅速在脑海中搜寻了一下有没有可以说的话题。
能说什么?
总不能说我给你倒杯水喝吧。
按江添妄的性格,他没眼力见的说一句好也不是不可能。
然后她再回一句你自己去倒?
林末霜看他坐在自己旁边一边读着刚刚买来的药品说明书,想了想:“所以你到底是怎么找到我的?”
“我不是说了,猜的。”
回答依旧很简短,显得还有些不耐烦。
林末霜撇开视线,无聊的往窗外望了一眼。既然人家是真不打算说,那她就不问。
车行和路灯构成流光璀璨的光带,构成了栩阳亮丽的夜。不回来一趟,她都快忘记栩阳的夜晚到底是什么样子了。
“抬脚。”
江添妄命令道。
“……”林末霜无语的撇了撇嘴,老实的把脚抬沙发上。
江添妄瞥了她一眼,抬过来搁在自己腿上,转头沾了沾药,低头给她上药。
林末霜一时之间有些晃神,莫名想到了江添妄刚到栩阳附中的那个夜晚。
头染灰尘眉目傲气的少年在明亮白皙的月色下翻窗闯进了她平淡无奇索然无味的生活。
一闯就是好多年。
他的神情专注,目光注视着林末霜微微发红的脚踝,细致小心的上药。
林末霜看着他清晰凌厉的侧脸,暗自叹了口气。
她总觉得人得向前看。
其实一直把自己困在过去的是自己。
她想靠近他。
但是又不敢,怕他跑掉。
又或许像萧尧曾经说的那样,怕他不要她。
“好了,谢谢你。”林末霜突然收回脚,穿上了鞋子,“我觉得可以了。”
江添妄觉得她这一举动来的莫名其妙,像是突然受了什么刺激一样,把他也吓得一愣,而后忽然冷笑了声。
“走?”江添妄嗤笑说,“又是过河拆桥。”
“……”
“有意思吗林末霜?”
林末霜没说话。
江添妄咬了咬牙,压着火气,垂着头:“我是个……工具吗?”
林末霜平静说:“我不是那个意思。”
“林末霜。”江添妄舔了舔唇角,忽然勾起嘴角嗤笑了声,“你还真是冷。”
林末霜睁眼,错愕的看向他。
他的下句话,一点点的击碎了她的攻防,将她竖起来的荆棘撕裂——
“刀也不及你一半冰冷。”
*
第三天,林末霜照样在医院陪林岳生,她跟林岳生不算亲近。
这个所谓和蔼慈祥的父亲,似乎只在她十二岁之前存在过,那之后,只是像个,撇不开牵连的陌生人。
但她没想到,她居然能在医院碰见田甜橙。
这个女孩,热情,大方,也可爱。
是林末霜高中为数不多有较多想处的人。
高中那些同学,留在栩阳的人不算多,但留下来的人似乎过的都不错。
几年过去,田甜橙都已经结婚了,还怀了孕。
林末霜是在她孕检离开的路上在医院一楼大厅碰见她的。
当年小姑娘清脆如银铃般的声音变的成熟稳重多了,隔着几米的人群,远远的叫她的名字。
林末霜一回头,同时在人群中认出了她,哪怕气质和相貌都又变化,她也还是那个一笑就铺满阳光的人。
田甜橙刚好要等她先生来接她,索性找了个咖啡馆和林末霜叙旧。
安静的音乐声抚平内心的不安与躁动。
田甜橙看了看林末霜,笑的恬静:“好久不见啦末霜。”
林末霜看着田甜橙凸起的小腹,真有一种物是人非的感慨,平白竟然生出几分惆怅,还真的是很久了。
她回:“好久不见。”
“参加了校庆?”
“嗯。”
“真可惜,昨天有事耽误了没去成,不然还能早点见到你,这么多年不见,你越来越漂亮了。”
“你看着也很幸福啊,整个人气色都好。”
田甜橙咧开嘴笑,突然问道:“你现在在哪里生活啊?”
林末霜老实说:“栎宁。”
“栎宁?”田甜橙突然想到什么,“江添妄不是在那吗?”
林末霜抿了抿咖啡:“嗯,是。”
“我没在栩阳读大学,但大学他可也是个风云人物呢,栩阳大学校草,蝉联了好几年,果然,绚烂的人走到哪都耀眼。”田甜橙说,“我还听他们说,他好像有个女朋友。”
林末霜一愣,手臂微妙的抖了下,几滴咖啡渍溅出来,落在洁白的桌布上。
田甜橙没注意到这些:“他们说是他自己说的,栩阳大学老有小姑娘给他表白,来一个他就这样回人家。”
她咳了咳,刻意模仿着江添妄的声调:“不好意思,女朋友管的严。”
或许田甜橙模仿的太像,林末霜甚至都能联想到他当时高傲又不可一世的神态。
“不知道他现在结婚没有,是不是还跟他那个女朋友在一块儿。”
“没有,单身呢。”林末霜抿了抿嘴,“可能……遇到什么事情分开了吧。”
“你怎么知道?”
“我们现在在合作,有些业务上的往来。”
“啊?这么巧?老同学合作,岂不是很方便。”
“还好,都是公事公办而已。”
“哦。”
又聊了几句近况,两个人刚和对方交换完联系方式,门外忽然站了一个男人,高高瘦瘦的,模样清秀,隔着玻璃墙朝她们的方向摆了摆手。
田甜橙看过去,冲男人笑了笑:“我老公来了。”她转头,拿上包朝林末霜晃了晃手机,“我先走了,末霜,以后我们常联系啊!”
林末霜:“好。”
等田甜橙离开,林末霜又在咖啡店坐了会儿。
不知道怎么心情有点别扭。
大学生谈个恋爱不是挺正常的吗?
江添妄长的帅气,自然也有很多姑娘喜欢,有一个与之情投意合的也是再平常不过了。
想想江添妄当时也说过。
只是她自己没时间去处理这些思绪。
他的态度闲散又随意,说的是——“我可能,还是喜欢你。”
可能。
那只是一段,年少悸动未得善终的感情以至无法忘怀而已。
*
林末霜没在医院待太久,因为脚伤行动虽然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但是为了方便收拾行李,她走的早。
走之前,唐媛都还在抱怨,这次她好不容易回一趟栩阳,结果连林末轩都没有见到。
对林末霜来说,林末轩这个名字的陌生程度不亚于一个陌生人。
这个所谓的弟弟,在她十四岁的时候来到这个家庭,林末霜从一开始采取的态度,就是漠然。
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她从来不怪别人说她冷漠,就好像她生性如此,妈妈去世的时候她仍然按部就班的生活,父亲再婚的时候无动于衷,弟弟出生的时候也依旧淡漠。
在那之后,林末霜上了高中基本上很少回家,每周的住校生活足够填满她生活的边角,寒暑假也定期到原北外婆家生活。
对这个所谓的家庭,似乎没有太多的交集与感情。
但却很神奇的,像有一种天然的血缘吸引力,这个她相处的少之又少的弟弟,似乎格外喜欢她。
但她承受不住这些。
每次林末轩的靠近,都让她的冷漠更加显得无地自容。
反而,就更想离得远远的。
她没直接回答,随便含糊了几句过去就走了。
城东酒店离医院偏远,但她也不是很急,不急不慢的迈着步子往房间走。
刚走到大厅,突然有人叫住她。
穿着客服台礼仪服打扮整洁的前台冲她微微一笑,走到她面前:“是林末霜林小姐吗?”
林末霜疑惑道:“是我,怎么了?”
“是这样的。”她说,“之前有个先生来过这儿,让我把这些东西给你。”
说着,她伸出手,递过来一个纸袋子。
林末霜垂眼看了眼,大致瞥了眼里面有什么,清一色的药物。
看了都头疼。
她低头摇了摇头,接过来:“谢谢你啊。”
“不客气,这事我们应该做的。”
林末霜冲她笑了下,转身离开。
回了房间,她坐在沙发上把药倒出来,一类一类的排在沙发上,底下还平整的摆着一碗清粥,飘着清新的香味,倒是勾起了人的食欲。
怔怔的盯着看了会儿,她眨了眨眼,睫毛忽闪忽闪的,低头喃喃道:“昨天还发那么大火……”
她没继续说,叹了口气,自己兑了一剂倒了杯水吃下喝完了粥,又整齐的装了回去。
她这个时候才有精力去缕一缕昨天发生的事儿。
林末霜昨天意识模糊之际,一紧张不小心把手机打落掉在了脚下,不知道摁到了哪儿,男人低哑又紧张的声线突然透过电流混着嘈杂的车鸣和机械的工作声在车内响起——“林末霜,打电话给我。”
男人的声音有种不受控的力度,拉扯着她的理智,把思绪一点点的带回。
在迷离的意识下,像根救命稻草,拉扯住她悬挂在悬崖上的手臂,一点点的往上带。
思绪一点点清醒。
她才得以拿过身旁昏迷过去的司机报了警。
林末霜抿了抿唇,鼻尖发酸,把手机扔在一旁,转身回了房间收拾回栎宁的行李。
一直收拾行李到下午,等到傍晚的时候,林末霜趁最后这点时间出去走了走。
天空被晕染成渐变的黄昏色彩,空气中飘着几缕似有似无的微风,刮过脸颊还是有些微弱的刺痛。
林末霜把手揣进衣服里,看见了一家饭馆。
店面小,也平庸。
人却挺多的,一条长队蜿蜒,一直排到了门外。
老板和善,手艺应该挺好。
她觉得这家店的香味有点熟悉。
刚要进去,林末霜嗅到一阵烟味儿,下意识往后瞥了眼。
隔着两米的距离,江添妄和一个陌生男人对立而站,像是熟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话题。
因为隔着一堵墙面,江添妄没看见她。
却又因为不远不近的距离,两个人聊天的声音似有若无的传进她耳里。
“不是说好了跟兄弟几个出去吃,怎么还要特意跑这来一趟买粥。”
江添妄把烟衔在食指和中指指尖,懒懒的垂着,轻描淡写道:“胃口挑,就想吃点老味道。”
“你送哪去了,我也没看见你吃啊。”
江添妄掸了掸烟灰,有些不耐烦了:“大老爷们管这么多你烦不烦?”
“你凶什么,我不就随便问问吗?”
江添妄嫌弃的冷笑了声,蔑了对面的男人一眼,单调的吐字:“有病。”
“……”
林末霜忍不住低头笑了下,没打算打招呼,重新回到冗长的队伍里开始排队。
“咦?”突然走过来一个熟悉的人影,停在她面前,还打量了又打量,“这不是林末霜吗?”
林末霜抬眼,看了眼来人,对方一脸惊喜,还扯着嗓门朝江添妄的方向喊:“妄哥儿,你说巧不巧,你快过来!林末霜也在这儿!”
林末霜:“……”
她从上到下扫了张志飞一圈,审视的意味很明显。
这货怎么看都不像是很聪明的样子,偏偏运气好的惊天地泣鬼神,当年是怎么踩着狗屎考上栩阳大学的?
在世锦鲤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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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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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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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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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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