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表白失败就变强>第174章第一次,可不可以巧舌如簧?神仙体验
  今天是赵松最幸福的一天,虽然还没有追到马丽,但是看情况应该是没太大问题了。

  曹老板和纪啵还有王晋一起吃火锅。

  曹老板看着此时依旧热闹的舞台,外面的热闹结束后,舞台这里还是会很热闹,吃完火锅的人或者有的人就是趁此时间上去表演,反正是不会让舞台闲着。

  不少人已经询问关于造型设计等问题,询问明天什么时候开业。Χiυmъ.cοΜ

  不少人都对这个新店很好奇,颠覆人生,真要是能如这店名那就好了,其中不少有头发的人也是有心试试,甚至有不少人是女朋友怂恿男朋友去试试,就像看看男朋友换个造型会不会变帅。

  正常人,有头发的人,尤其是男人,还是普通人,基本上没考虑过戴假发,感觉那是多此一举。

  其实很多人的头发长得很随意,比如很硬,发根是逆的,有旋,总之虽然有头发,但留不出那种很好看的发型。

  另外这个店|主打是戴假发的业务,一切前提是戴假发为基础,不然免谈,毕竟是为了推出戴假发是一种时尚的理念。

  比如现在的女人,不能说人人化妆,但年轻女人化妆的绝对占多数,这是社会的一种进步,说明生活条件提高了,精神上的需求。

  现在秃头的越来越多,其实就现在戴假发的也很多,不过男人戴假发和女人化妆不一样,女人化妆可以一眼看到,而且化妆一下,美美的,居然是一种对别人的尊重,不用遮掩,可以很骄傲的说我就是化妆了。

  相反男人戴假发,都是偷偷摸摸的,不想让别人知道,甚至还提心吊胆怕被不知情的人给薅下来……

  总之就是要隐瞒,所以他们的需求就是假发一定要结实,至少不能被风刮走,不能一低头就掉下来。

  最好是能禁住一般力度的薅。

  一个有名的男明星,很帅气,帅气了一辈子,据说是假发,很年轻的时候就开始戴,始终没有人见过他不戴假发的样子。

  那个假发可以算是价值千金,成就了一个大明星。

  “王老板,你觉得我们这个颠覆人生能不能兴旺起来?”曹老板笑着问道。

  王晋想了想:“不知道。”

  “你是怎么想到这个创意的?”曹老板好奇的问道。

  “不是我想的,我只是让赵松找十个和他一模一样的发型跳个舞,然后我就准许他剃光头。”王晋如实说道。

  “我倒是感觉可以兴旺起来,主要是背靠火锅店,而且这里已经成为了一条网红街,搞街拍的人越来越多,咱们这个颠覆人生起步就是网红店,起步很高,我们只要做好点,肯定可以。”曹老板想了想说道。

  “这么说还真有不小希望,服装这一块可以改良一下,多一些可选择的,这个我来做。”王晋想了想说道。

  服装部门看来还的扩大规模,到时候需要的衣服应该会很多,先供应颠覆人生的店面,如果有剩余,可以考虑开个同名的网店。

  晚上收拾好回去。

  赵松很兴奋,开心的受不鸟,幻想着和马丽过上没羞没臊的生活,一路上不断的询问杨奇和张帅。

  “第一次接吻亲多长时间比较好?”

  杨奇:“……”

  张帅:“……”

  赵松看看两人不好意思的问道:“是白天亲她好还是晚上亲她好?”

  “第一次,可不可以巧舌如簧?”赵松问的自己也不好意思了。

  “龙爪手多久可以施展?”赵松坚持不懈,勤而好学,不耻下问。

  杨奇和张帅身体微微颤抖,这是个什么闷骚魔鬼,马丽要是听到赵松这样会怎么想?

  不会不会更喜欢了?

  “老王,他们好像不知道,真怂,这么久了,难道是没有发展到这个程度?”赵松说道。

  王晋也不敢说话,瑟瑟发抖。

  “老王,你呢,你和袁总怎么样了?”赵松眼睛发亮好奇的问道。

  “咳咳,松哥,我觉得你还是先买个充气的吧,要不你可以打一把撸啊撸。”王晋说道。

  “切,有女朋友了,我是要有女朋友的人,用那些掉份,撸啊撸?我丢不起那个人?”赵松扬眉吐气。

  “你觉得有了女朋友就能戒掉撸啊撸?松哥,你太天真了,就算你以后结婚了,有娃了,你也戒不掉。”杨奇笑着说道。

  “哎呦,卧槽,有新闻,杨哥,奇哥,什么时候长驱直入的?”赵松羡慕的问道。

  王晋和张帅也是好奇的看着杨奇,目光贼亮。

  这么快杨奇就和乔豆豆突破了?

  “咳咳,那个不是头被打破了吗,那个咳咳……”杨奇不好意思的说道。

  “哎呦,卧槽,卧槽,没想到我们四个人里面居然有了一个真男人,杨总,有什么感受?那个话说多久?”赵松开启了魔鬼问话。

  一问这个,杨奇本来还不好意思但很兴奋,可是想到曾经那热血沸腾的时刻就是一个一个哆嗦。

  因为第一次他真的成了网上说的三秒真男人。

  不过现在吗,年轻人都懂很多,倒也没有精神压力,因为年轻,所以很快就是梅开二度,这一次就好很多……

  赵松一直缠着杨奇,询问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神仙体验!像飞一样。

  这是杨奇的答案,张帅其实和周沁也才开始,正儿八经的亲吻都还没有呢,现在也是羡慕杨胖子。

  杨胖子是真的春风得意马蹄疾。

  王晋也羡慕啊,什么时候也能和袁素双宿双飞啊。

  回去后,三个人开始锻炼。

  现在都不用王晋催,几个人苦练,好处越来越多,方法对了,让他们自己意识到其中的巨大好处,就如挣钱,都能坚持。

  而锻炼其实在一定程度上,能让他们深刻体验到比赚钱收获还大的时候,那他们会非常刻苦的。

  王晋则是在练一些别的,因为明天又要去剧组了,所以他拿着木枪,尝试着摸索,其实古代战争,长刀、长枪是主流。

  大刀,长枪,是三国中最常见的兵器,三国武将九成以上使用,其中使刀使枪各占一半左右。

  代表人物:

  大刀:关羽;长枪:赵云;

  此外,这两种武器均有变种,比如:枪的变种有;

  蛇矛:张飞;槊:公孙瓒;

  大刀的变种有;

  三尖两刃刀:纪灵;双刀:祖茂

  其他兵器并不常见,但有某些狠人使用,也当一提。

  戟:吕布;

  双戟:典韦;

  斧:徐晃

  剑是主要的防身兵器,几乎人人配备,近身格斗用,其中不乏青缸之类名剑,虽有一些君主、文官只配剑,但那基本上属于装饰品,君子佩剑,但鲜见有用配剑与人交手者。

  其他还有一些少见的防身兵器。

  短戟:太史慈;

  鞭:文鸳

  文鸯,三国后期最牛武将,可惜生不逢时,不然又是一个赵云,甚至更猛。

  弓箭是最常见的,黄忠、太史慈、吕布等都是百步穿杨的高手。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

  飞刀:祝融夫人

  飞锤:马超

  飞戟:典韦

  流星锤:王双

  王晋感觉自己的投掷术好像也可以玩玩这些,可惜看三国剧好像没有这些……

  王晋的春秋刀法适合一切刀类兵器,以及刀类的变种兵器,用不同的武器施展春秋刀法看着也会不一样的。

  所以说现在王晋只需要将枪的用法研究一下。

  其实之前就已经研究过了,他不会枪法,但是表演型的春秋刀法中的招式是可以用枪施展的。

  除了刺这个核心,长枪也可以扫,也可以砸,兵器是为武将服务的,战胜对手,招式是死的,但人是活的,不惯什么招,只要能胜敌就是好招。

  刺,挑,扎,戳,怼,抖……

  王晋不断的摸索,然后施展,春秋刀法虽然是刀法,但所谓殊道同归,长兵器的使用是有共同之处的。

  王晋不要什么整套的枪法,他只需要一些打斗的招式,要实用,具有观赏性,有进攻,防守,破解等。

  谈不上创造不创造,电视剧里的更多的是看艺术性和观赏性。

  总之这种历史题材,不能太夸张,立足现实,高于现实,毕竟都是古代猛将。

  现代社会的格斗都是拳击、散打等,基本上都是属于赤手空拳的战斗,兵器都是属于表演。

  而三国里,几乎是没有赤手空拳战斗的,都是兵器之间的碰撞,所以现实中基本上是找不到武器实战大师的,因为现实中几乎没有实战。

  所以三国类的马上武器战斗怎么拍,很少有人在这个上面吐槽,因为大家都不懂。

  第二天!

  早上雷打不动,大叔那些人前来,加上小玲,还有曹老板和纪啵。

  王晋一直觉得曹老板能这么坚持是因为早上的肉和肉汤好吃。

  纪啵是真的喜欢武术,最近倒是和小玲你来我往的打的有模有样,只是切磋,并不是真的实战。

  小玲虽然是女人,但是真正的学的格斗,加上这段时间王晋的指点,她自己非常刻苦,上次被人打断四肢的耻辱应该是起了很大的作用。

  很用心,很努力,加上本身天赋不错,她的进步比任何一个人都快,非常快。

  不经历风雨,不经历坎坷和磨难,是激发不出潜力的,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很多时候是可以打破桎梏,打破认知。

  兵器就练春秋刀法,晨练,锻炼身体的各方面能力就练太极拳,真正的战斗,就用龙爪手,一招制敌,必要时候一招可以废掉一个男人。

  小玲现在的战斗力和之前相比提升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如果现在遇到之前那个能打断她四肢的男人,小玲现在可以轻松解决对方,这就是提升。

  真正的武术是杀人技,不表演,猴子偷桃,嗯,叫龙爪手好听,龙爪手是杀人技中的杀人技,王晋教导他们时候,没有危险的时候不可以抓裆部和脖子,有危险,但没有生命危险的时候优先抓裆,只有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才抓脖子。

  毕竟抓脖子,一个掌控不准,以小玲和纪啵的力量是可以瞬间抓死人的。

  而且这个龙爪手对于抓脖子和抓裆命中率很高,因为动作,角度,都是为了抓住这两个地方服务的,只要抓到,战斗结束。

  其实真正的武术就是插眼,锁喉,踢裆,专门找脆弱部位打,这也是为什么说真正的武术是杀人技,不表演,因为根本不好看,但就是使用,一招制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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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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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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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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