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击得手,王麟越打越猛,双手挥舞长枪,大开大合横扫千军万马。然,在这大开大合之中,却又不失江湖巧劲。
王麟自身创造的王家枪法,在这一刻被他体现得淋漓尽致。
他的一身武学,本是来自于江湖。江湖绝技,讲究的就是指点打点,精妙绝伦,令人看不清楚招式套路,一招制敌,给人一种眼花缭乱的感觉。
这正是为什么江湖中人不适合上战场的原因,单打独斗,或者以一当十的情况下,江湖中人的绝技都能施展得淋漓尽致。因为人少,其一身本事完全罩得住。
可放在千军万马之中,江湖绝技根本就发挥不出任何威力。
还是那个例子,江湖绝技就是一种精细活,精巧而细致。而越是精巧细致的东西,想要拼速度赶量产,那就是开玩笑。所以江湖中又有一句话叫做双拳难敌四手,还有句话叫做乱拳打死老师傅。
战场上的杀敌本事就完全不一样了,在江湖中,可以把杀人技巧当作一种艺术修炼,一种精妙绝伦,无懈可击的艺术。
但在战场上,没有这种艺术,有的仅仅只是一力破万法,大开大合,横扫四方,要做到最快速有效的杀敌。
否则千军万马跟前,别说人家不可能不还手,就算真的不还手,你再精妙的杀人手法一个个杀下去,也能把你活生生累死。
所以说,两者之间,完全就是精细与粗糙的对比。
王麟的江湖绝技,当然是精妙绝伦的,可志向在于军中的他,又岂能甘心融于江湖?
所以他自创王家枪法,这王家枪法中,脱离不了江湖绝技的精妙,但也带着军中横扫八方的气势。
此刻,那枪影连绵不绝,令人眼花缭乱,仿佛顷刻之间,王麟已经挥洒出千枪万仞一般,这就是他枪法中的精妙绝伦之处。
一般江湖人的这种精妙绝伦之技巧,纯属就是为了迷惑人,可王麟不一样,他的枪法再精妙绝伦,依旧没有任何多余的花招。每一道枪影,皆是杀招。
前方千军万马疾驰而来,前仆后继,源源不断,几乎每一秒都有人踏上吊桥。
而这些人刚冲上吊桥,便已经被王麟连人带马,直接打趴下。
他的速度很快,枪法很精妙,同时,力量更为强大,当真应了那句话,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短短不到半刻钟的时间,在他面前,已经横陈着数百具尸体。
这其中,有人尸,也有马尸。
因为尸体过多,他的面前已经堆放成人山人海,逼迫得他再也无法站在原地,只能边打边退。
一路打,一路退,不知不觉间,他已经从桥的一端退到另一端,而在那吊桥上,更是早已经堆满了尸体。
那满满当当的模样,看得让人担忧吊桥会不会直接崩塌。
“麟儿!”
城头上,叔孙通看着下面奋力厮杀的王麟,早已经泪流满面。
一开始他是真的很担忧,没想到王麟竟敢一人直面十万大军。
可在大战彻底爆发之后,他发现自己好像不需要那么担心,王麟完全游刃有余,无人能敌。
可即便如此,他依旧难以把心放下去。
在他的眼里,王麟还是一个孩子啊。
虽然王麟不是他亲生,却更胜他亲生。
对于王麟,他从来都是相信的,就如相信自己的孩子一样。可有一点,他从来都不敢相信,就是王麟可以扛起整个大秦。
当初,在得知皇帝把大秦的重任全部交给王麟的时候,他是欣慰的,欣慰王麟能得到皇帝如此赏识。
可与此同时,他也是绝望。在他眼里,这就是一个孩子,又如何能扛起偌大一个帝国的众人?
因此,他即便知道王麟有计划,终究还是发出一卷檄文,号召天下英雄,想要从侧面助王麟一己之力,这就是叔孙通的心态,一个长辈的心态。
如今,看着王麟直面千军万马,虽然王麟打得有模有样,但他依旧难受,担心害怕。
不知不觉间,他脸上也就布满了泪水。泪水中有心酸,有欣慰,又有心疼。
凭什么到最后,这战场上,就只有侄儿一人面对千军万马?这算什么?
此时,那些江湖人士已经完全退回城内。在城头上,那些一流高手看着王令万夫莫开的姿势,皆目瞪口呆,难以言喻。
那东胡狼兵的气势,他们看在眼里。即便刚才已经体验过,但此刻再次望着那万马奔腾的气势,他们依旧忍不住有种手脚发软的感觉。
面对着如山崩海啸的大军冲击,他们知道,若是换作自己,别说打了,瞬间被大军淹没,怕是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能拼尽全力多避开一些危险,已经算是了不起的了。至于如同王麟一般打法,简直开玩笑。
这一刻,他们终于明白,王麟的高傲究竟来源于何处,那就是实力的体现。没有这份实力,都配不上王麟那份高傲。
同样,城内那数万江湖豪杰,也看着成门外的战斗,这一幕给他们的内心震撼,可谓让他们一生难忘。
有人莫名的热血沸腾,这种热血沸腾,已经不是江湖上争斗胜利所能相提并论。
在江湖中,利益争斗,赢了是有好处,也有兴奋,但并不会太过热血沸腾。
只有如王麟这般,千军万马之中纵横,战场之上厮杀,所争的乃是大势,才能真正的热血滂湃。
这一刻,所有人都热血滂湃了!
“顾云接令,带人退回城去,关闭城门!”
王麟大战中,似乎感觉不到疲惫一样,眼看吊桥上已经堆满尸体,护城河完全被鲜血染红,河水中也有人陆陆续续下水。琇書網
很多人虽然被岸上的秦军射杀在护城河水中,但河水也几乎快被填满,他立即大声咆哮道。
“诺!”
顾云在护城河岸上,与数千秦军一同御敌,闻言,他深深看了王麟这边一眼,被王麟的本事所折服。
这一刻,他毫不怀疑王麟的身份。如王麟这般身手,又是太傅的子侄,在朝廷中,即便不是大元帅也是上将军,毋庸置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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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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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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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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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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