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鹰博然大怒,双刀一挥,身形一动,立即朝着屠睢冲杀而去。m.χIùmЬ.CǒM
正所谓一逼还有一逼高,在战场上,比逼格,比装逼,从来没有最强,只有更强。
面对自己的牛逼被屠睢碾压,这种时候神鹰还不动手,更待何时?
面对神鹰的突然攻击,屠睢也不怠慢。
只见神鹰双刀高高扬起,劈头盖脸,直接朝着屠睢杀来。
屠睢身形一动,速度奇快无比,直接越到一旁,避开那劈砍下来的两柄战刀。
紧随其后,他手中开山大斧猛地一个回旋,直接懒腰朝着神鹰腰间劈砍而去。
神鹰眼神一凝,一刀不中,眼看屠睢大斧快速绝伦,劈砍而来,他立即双刀往地上一插,整个人腾空而起,一个凭空翻身,飞跃过去。
一个回合走过,两人皆来了一个劈斩双空。
紧接着,没有丝毫迟疑,两人猛地转身,手中战刀,大斧再次挥舞。
“锵锵锵!”
一阵金铁碰撞的声音响起,二人你来我往,又是十个回合,直打的现场火花四溅。
一番拼杀,可谓招招致命。但两人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都堪称天下最顶级的存在,一时间,竟是谁也奈何不了谁。
周围有秦军和匈奴大军不断杀出,然而,在两人三丈之内,但凡有一个人靠近,都会毫无例外,直接被两人撕裂,无论敌友。
不知不觉间,这里俨然成为了这片浩大战场上的绝对禁地,无论是谁,都无法靠近的禁地。
两大顶尖战将的战斗,当然不可能在短短数十个回合之内打完。
毕竟这神鹰,虽然没有准确的排列,但其实力却堪称匈奴四方战将之首,即便强如屠睢,想要短时间内将其击杀,也完全没有可能。
甚至于打到最后,谁胜谁负,尚且难以断定。
这就是顶尖高手之间的大战,有些时候,这种大战即便打个三天三夜都不为过。这绝不是胡说。
毕竟两者之间,本身持久力就比一般人强,打到最后,就看谁先熬不住。
一旦出现一方熬不住,胜败基本上就出来了。所以说,这种战斗,除非一力破万法,否则滴我伯仲之间,拼的就是体力,就是持久力。谁体力更强,谁更持久,谁赢。
其他的,一切花里胡哨,在这种战斗中,都是笑话。
屠睢和神鹰在打,战场中,其他人也在打。
喊杀声、惨叫声、撕裂声、吐血声、哀嚎声、刀兵碰撞声、咆哮声、惊呼声、各种各样的声音连绵不绝,化作战场上一曲美妙而残忍,血腥而罪恶的交响曲。
在那擂鼓号角的浩浩天威,九幽之声刺激之下,这交响曲更是声声不绝,回旋于耳,令人热血沸腾,令人心惊胆战,令人有一种在钢丝线上过悬崖,刀山火海闯一遭的感觉。
那种感觉,刺激而没有回头路可走。
在这里,你要么杀到最后,成为尸山血海中最后站着的人,要么你成为那尸山血海中的一部分,没有任何选择。
因为没有选择,所有人都在拼杀。
因为没有选择,所有人都只能往前冲。
狭路相逢勇者胜,任何人在此地,都只能挥舞起手中刀剑,亮出自己的长矛,长戟。
杀敌一万也好,自损八千也罢。只有不断往前冲,只有杀光敌人,才有继续活下去的机会。
就算是死,到最后,杀一个不赔,杀两个稳赚。
战争的游戏,向来就是如此的现实,更是如此的残酷。没人可以阻止,因为这是天下大势。
现场越战越烈,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深夜凌晨。
这一战打到现在,已经打了四五个时辰。
在战场上,满是横七竖八,堆积如山的无数尸体。
那干枯的沙漠,已经变成湿土,变成红土,仿佛刚下了一场瓢泼大雨一般,其湿润程度,甚至于已经在上面形成了水滩。
那是无数鲜血撒落在地,凝结而成的。在那无数鲜血的浓稠中,令人每一步跨出,都感到脚下黏糊糊,滑腻腻的。很多人甚至已经站不稳,只能不断摇晃。
大秦将士的身躯,在一个接着一个不断倒下。
但此时此刻,已经化身地狱恶魔,不求生,只求死,只求死前多带走几个敌人的大秦锐士,完全无视周围战友的伤亡,更加无视自己的安危。
只见一个普通的大秦黑甲战士,手中长戟挥出,撕裂一匹战马的马腿,那战马之上,一个匈奴骑兵摔落而下。
那匈奴骑兵爬起身来,反手一刀直接甩出,弯刀毫无半点偏差,直接穿透那秦军战士的身体。
那秦军战士缓缓低下头去,看着自己胸前的弯刀,猛地一把拔下来,直接扑向那匈奴士兵,用尽全力,硬生生在他身上连续劈砍三四刀。
最终,这秦军战士和那匈奴士兵抱在一起,双双倒在地上,在无声息。
另一边,一个大秦将士面前,三个匈奴扑杀而来,手中弯刀,劈头盖脸,朝着这大秦战士撕裂而来。
这大秦将士眼神一凝,眼珠子化作麦状,却是不退反进,甚至于没有丝毫格挡。
只见他手中抽出一把大秦的锋锐长剑,冲上去,直接横扫而过。
这突如其来的出手,完全出乎那三个匈奴士兵的意料之外。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这世上还有这种以命换命的打法。
一时间,三人的弯刀毫无半点偏差,直接劈砍在这大秦战士的身上,直接将他的双臂和脑袋劈砍在地。
然而,这三人的腰腹也直接被这大秦战士的青铜长剑撕裂,五脏六腑漏了一地,死的不能再死,与那大秦战士同归于尽。
这一幕,令人震撼。秦国战士,简直不知死活为何物!
虽说狭路相逢勇者胜,匈奴也不是孬种,他们拼杀,从不知道何为逃避。
但不逃,不代表不躲,不代表毫无反抗,更不代表毫无隔挡。
毕竟保命,永远都是人类最本源的反应,面临危险,谁都会情不自禁的避开一两步,或者抬手阻挡。这是本能,完全不受人控制的本能。
就好像一只蚊子飞向你的眼睛,又或者有什么东西撞向你的眼睛,眼皮子总会在你反应过来之前,莫名奇妙的闭上一样,这些都是正常得再正常不过的情况。
所以说,不能因为一个人的稍微避让,阻挡,就说此人不够英勇,不算勇士。说到底,人家仅仅只是本能的动作而已。
再则,胜利者永远都只属于活下来的人,就算要迎接胜利,也得活下来才行。所以,保命很正常,不代表不够英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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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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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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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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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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