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日要的,不是保存实力,他要的是硬碰硬,打出大秦的气势,打出大秦的威风。
是胜是败,已经不重要了。只要打出这第一步,为后来者立下一战之威,接下来如何面对,那就是后来者的事了。
“启禀大元帅,末将等早已备战就绪。这些日子,将士们衣不解带,寝不卸甲,只待一声令下,即可参与大战。现在,就等大元帅一声令下了,我等即刻杀出,与匈奴决一死战!”
众将士在长城之上单膝下跪,大声禀报道。
“好,那就战吧。大军出城,迎战!”
尉缭子微微点头,没有任何废话,大手一挥,喝道:“来人呐,把本帅的盔甲送来,为本帅披上盔甲!”
众将士也不迟疑,应诺一声,纷纷离去。
很快,大军汇聚,城门大开,直接冲出城去。
无数战斗装备,大型弓弩、小型弓弩、投石车、火油罐子等等,皆运送出城。
十四万大军屹立在长城之外,背靠长城,面对百万大军,气势雄浑,俨然不惧百万大军的甲士。
大秦锐士的气势,大元帅的掌兵之能,大元帅的骄傲,在这一刻体现得明明白白。
换作一般主将,即便有着一定的统帅之能,也会在第一时间摆出阵势。
如此前已经撞死咸阳大殿龙柱上的刘环,在两军对峙时,都会率先摆出阵势。
那是很正常的做法,毕竟只有摆出战阵,才能第一时间发挥出足够的威力。
就好像人们常说的那般,未雨绸缪,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一样,率先布阵,这布阵就是在率先做出准备。
这是一种很正规的做法,但其实也是一种不自信的做法。因为不自信,所以要先做足功课,要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博取一击得中。
可对于自信的人来说,所有的准备,所有的占据先机都是一个笑话。
一个真正能力足够的人,完全可以做到在顷刻之间,破灭一切所谓的准备。他的每一个念头,都能完胜别人所谓的准备。
例如此刻的尉缭子,他是天生的统帅,师从鬼谷子,百万大军尚且指挥若定,更何况区区十万大军。
这就如同,一个人拿着一百多斤我武器,想怎么挥舞就能怎么挥舞,这个时候,你给他十斤的武器,他更是能给你玩得飞起来一样。
相反,一般人,就算是十斤的武器,他都耍不出那样的气势,所以他需要提前做准备。例如习惯某一个动作,或者习惯某一种姿势等等,这就是两者之间的区别。
此时此刻,尉缭子手下的十四万大军,完全就没有任何的阵势可言。
他们没有摆出大秦最常见的大秦方阵,更没有摆出任何一种阵势。
他们就这样随意的站立着,但看似随意,却又给人一种井井有条的感觉,完全没有半点混乱感。
这与一般战将率先组成的战法相比,就好像两个厨师一般。其他厨师,一出手就先把自己的拿手好菜准备好,抢先一步,准备夺个好彩头。
而尉缭子这个大厨师不一样,他一出手,没有任何的拿手好菜,就是简简单单的把各种食材拜访出来。
正所谓后发先至,伺机而动,随遇而安。无论你前半花样,万般手段,只要你摆出来,我都能随意面对。
无招胜有招,说的就是如此。
无论你招式多么厉害,只要你一开始摆出阵势,总有破绽。
只有不显山不露水,这样看起来,全身都是破绽,实际上,只要你够强,完全没有破绽。
因为你的一切破绽,都会在顷刻间被掩盖,成为最强攻击。
何为境界?
这就是尉缭子的境界。
“呵呵,都说这尉缭子乃是秦国三军大元帅,又乃鬼谷传人,被人传得神乎其神,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嘛。你们看看,这大军都出动了,竟然连个阵势都没有,怎么,这是看我大军散乱,所以放弃秦国方阵,准备以无阵之法对敌?”
匈奴百万大军之前,匈奴四方战将之一,神鹰看到大秦那边的阵势,忍不住咧嘴大笑,一脸讽刺之意。
“闭嘴!”
然而,在他前面,匈奴单于冒顿闻言,却是一生呵斥。
他眼睛微眯,望着大秦那边的十万大军,神色显得十分凝重。
“单于,难道我有说错什么吗?”
神鹰一脸不解,这秦国向来以大秦方阵闻名于世,甚至超越曾经七国中最强大的魏武卒方阵。
但今天,秦国竟然不以方阵对敌,这本身就是一个笑话嘛。
“我让你闭嘴你听不见吗?真是无知!”
冒顿瞪了神鹰一眼,眼中净是讽刺之色。
虽然如今,整个匈奴,几乎都不是他的,而是天门的。甚至于这四大战将,十八狼将都乃天门之人,几乎彻底架空他的权利。只要他选择背叛天门,这些人顷刻间就会夺走他的一切。
但是,这不妨碍他的能力。
天门分明已经掌握了整个匈奴,却为何最终选择让他继续做匈奴单于,甚至于成为西方白帝?
其实理由很简单,天门看重的就是他的能力。
冒顿如今在匈奴,确实只是一个傀儡,可他的能力,绝不是四方战将,十八狼将所能相提并论。
一来,他乃匈奴单于正统,这是他的优势之一。
其二,四方战将也好,十八狼将也罢,再强打,终究也仅仅只是战将。
匈奴,终究只是蛮族,他们需要一个足够强大,足够有能力的变法者,而此人,正是冒顿。只有在冒顿的统治下,匈奴才能发挥出该有的力量。
所以,四方战将是天门的人,十八狼将是天门的人,但最后,这成为西方白帝的,却不是天门之人,而是被天门逼着尚未的冒顿。www.xiumb.com
此刻,十八狼将也好,四方战将也罢,他们没有看到大秦方阵,终究会有些掉以轻心,唯独冒顿,心中一凉,一种莫名的危机感汹涌而来,席卷心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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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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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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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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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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