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概括始皇帝的一声,大概就这几个字最为合适:我的,我的,都是我的!
这个概括有些好笑,但其实,这还真的就是始皇帝的真实写照。
起初,始皇帝回国继位,做了秦王,却没有王的权利,所以他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夺回属于自己的权利。
拿到自己的权利后,他不甘大秦偏居一隅,于是就如历代先祖一般,再度把目光投向山东列国。
在那一刻起,在他心中,那山东六国就是他的。
于是,一场灭绝六国和诸多小国的战争开始了。
在灭了六国之后,他的目光又看向了百越之地。
这个时候,百越之地,在他心中,也成了他的。
在征战百越的过程中,因为一场大败,他又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修建灵渠,最终一举拿下百越。
为了拿下百越,无暇他顾,导致北境匈奴越加张狂,甚至打到了大秦的地盘上。
在拿下百越后,始皇帝的目光看向了北边。
这中原是我的,南方是我的,北境又岂能例外?还是我的!
可惜,这匈奴之地,始终太过于偏远,大秦与匈奴的战争中,终究有些力不从心。
这其中最大的困难来源于多处,一来,匈奴人跑得太快,二来,大秦资源供应不上,大秦和匈奴的战争,根本没有任何的立足之地。
于是为了把匈奴固定在关外,大秦修建了万里长城,既是用来阻挡匈奴的,也是用来做根据地的。
同时,大秦开始修建驰道通往长城,移民戍边。
在驰道修建成后,大秦有了足够的军需供应,立刻就展开了和匈奴的正式战争,打得匈奴丢盔卸甲,甚至好几次差点有亡国之危。
本来拿下匈奴,指日可待,进一步就是东胡,再接着,始皇帝目光所过之地,皆会继续征伐。
奈何天不假年,日夜劳累的始皇帝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终究逃不过百年大劫。
他的野心还没实现,他不敢撒手,于是开始迷恋求仙问药,寻找长生不老之法,最终又放纵了匈奴继续存活下去。
可以说,若不是匈奴运气好,刚好碰到了始皇帝虚弱,这匈奴早就被灭了。
所以,用这骑兵来对付大秦,尤其是对付老秦人的军队,简直就是开玩笑。
想想,嬴守都在怀疑那尼哈曼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
一个能被天门奉为东帝的人,一个号称东胡战神的人,到底再想什么,才能做出这样的决定?
“陛下,说起来,这也是那尼哈曼的高傲之处。他这个人,从来就没真正的遇到过对手,可谓杀伐果断。”
“这与大秦的第一战,他也十分清楚大秦对骑兵的克制。但越是如此,他就越要在大秦最厉害的地方打破大秦的神话!”
“请容草民说句不好听的,凭借着尼哈曼的手段,若没有意外,他还真有可能做到,此人绝不可小觑。可惜他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所以此战,他必败无疑!”
面对嬴守的嘲讽,君无忧笑着提醒道。
“哦,这么说来,你对这尼哈曼的评价倒是挺高。那你倒是说说,他都犯了什么错误!”
嬴守一听,忍不住好奇道。
“他犯了一个就连曾经始皇帝都不敢犯的错误,始皇帝在灭了六国后,从没有动用过六国的人参军。”
“这打仗的,一直都是老秦人,因为始皇帝没有把握在把六国兵力培养起来后,还能给继续掌握。”
“所以在大秦有一个现象,服兵役的永远都是老秦人,至于楚人、赵人、燕人、魏人、韩人、齐人等等,服的都是劳役!”
“可这尼哈曼不同,他在灭了东胡各部足之后,继续用各部足遗留的兵马也就算了,偏偏还没时间慢慢训练统一。这些人没有彻底掌握,又岂是这么容易动用的?”
“在没有各部族首领统领之下,这支军队根本无法做到令行禁止。”
“而我大秦锐士不一样,行统一体,就算来再多的蝼蚁,不懂得配合,同样可以剿灭。”
“因此,此战就算没有大元帅尉缭子的指挥作战,大秦依旧会赢!”m.χIùmЬ.CǒM
君无忧拱手,把他的观点说出。
很明显,对于东胡内部的事,他太熟悉了,熟悉到东胡的每一个错误,他都清楚的知道。
甚至于,因为这样的熟悉,他早就断定了东胡的败退。
“哦,原来如此,所以说,你一开始就没想过在战场上会赢,最终决定,以比斗取胜。你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自己身上了!”
嬴守一脸好笑的看着君无忧,笑着说道。
“没错,这个计划事关天下,为了不影响计划,草民必须出手!”
君无忧也不客气,十分大方的承认了。
“你倒是挺看得起自己的,那你倒是说说,此战最终会是何等打法,我大秦又会怎么打?”
嬴守摆摆手,话锋一转道。
“回禀陛下,此战,这几日草民倒也推演过。以臣和那烈阳将军一两个月的相处,十分清楚,那烈阳将军绝对不甘寂寞。大战一起,烈阳将军必定大杀四方。”
“凭借烈阳将军之力,这天下本就少有对手。东胡那边,更无人事其敌手。所以这第一站,只要烈阳将军出手,必定打得东胡士气全无,最终只剩下杀意,冲动!”
“此事,这尼哈曼定然难以控制这二十万大军,到时候,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困兽之斗,用尽全力赌一把!”
“这个时候,只要我大秦锐士稍微稳住,一日之内便可取胜。所以,这场大战,今日就会有结果。顶多三日,皇帝陛下就会受到来自于北方的捷报!”
君无忧拱手作揖,一脸郑重其事的分析道。
这一番话,竟然分毫不差,把此刻战场上发生的每一件事都算得一次不差,由此可见君无忧的能力绝不一般。
“哦,你就这么肯定?那如果三日后没有战报,该党如何?”
嬴守惊讶笑道。
“当然可以肯定,陛下不信可以拭目以待,一旦三日之后没有捷报,草民甘愿领罚。可以说,今日之战,大秦占到了绝对的便宜。但再有下次,大秦或许就没有便宜可占了!”
君无忧耸耸肩,十分不以为然道。
“好,那就拭目以待!”
嬴守哈哈大笑,目光眺望东北方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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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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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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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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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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