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守沉声道。
“回禀陛下,诸国乃韩信所灭,如今已属夜郎国,夜郎王已降,群龙无首,二十六万大军已经归顺。”
“那些百姓现如今连过冬都难,想要收服,并不是难事,相信宇文将军很快就能做到!”
鹰眼拱手,郑重其事道。
“嗯,很好,传令下去,西南战事刚平息,正是一片废墟,百废待兴之时。”
“既然西南已归顺我大秦,大秦就要不惜一切代价救助,决不能让任何人死于寒冬。”
“粮食,辎重等,加快速度,送往西南!”
嬴守目光依旧盯着面前的地图,这西南之地,算是登基一年之后,他第一次真正的开疆拓土,也是他步入世界的第一步,决不能马虎。
毕竟说到底,中原本身就是大秦的天下,而南境百越之地,在始皇帝之时就已经收服,他不过就是按部就班,再次拿下而已。
只有这西南,大秦一直尚未涉足,如今兵不血刃,轻松拿下二十三国,这在他看来,才是他此生第一功。
至于平内乱,扫南境,败匈奴,在他看来,根本不算什么。
除非有一天,真的把匈奴和东胡全部踩在脚下,否则这就不是什么千古功劳。
“诺,陛下放心,臣这就传令宇文将军!”
鹰眼再度拱手,应诺道。
“对了,滇国那边如何?还有韩信,如今又如何了?”
嬴守眼神缓缓离开地图,终于抬起。
在他看来,韩信的利用价值已经没有了,既然他连和大秦做对的资格都没有,留着也是浪费,不如灭了来得痛快,省得整天被人惦记。
“回禀陛下,滇国那边还在等待与韩信的亡国之战,虽然滇国并没有投降的心思,但他们的根基都已经交给大秦,滇王再硬撑,也不过就是准备困兽殊死搏斗罢了。”
“此番公孙谈先生已经前往滇国,准备说服滇王来降,相信要不了多久,关于滇国的态度就能明朗!”
“至于韩信,在宇文将军大军到来之前,把兵符交给夜郎王后,已经带着旧部逃离西南,不知去往何处!”
鹰眼沉声说道。
“哦,跑得还挺快,看来朕有些小瞧这韩信了!本以为他会狗急跳墙,没想到竟走得这么从容,他这究竟是何意?”
嬴守一听,心中顿时一动。
这韩信的最后做法,与他所想完全不同。
以他对韩信的了解,最后时刻,韩信应该狗急跳墙,做困兽之斗。m.χIùmЬ.CǒM
即便他斗不过夜郎王和自己,但他也绝对会第一时间杀了夜郎王,凭借二十多万大军与滇国开战才对。
再不济,无论打不打得过,这韩信都不该把那几十万大军留给自己。
可如今,这一切,似乎都彻底改变了。
他却不知道,韩信走到绝路的那一刻,的确有做出困兽之斗的决定。
但正如天门昊天所言,强者与弱者的差别,从来都不是胜败,更不是强弱。
真正的强者,无论结果如何,身后永远不会缺少一条可以从容退走的路。
只有弱者,才会落得殊死搏斗,宁可玉碎,不愿瓦全的下场。
韩信本身并无退路,可天门的出现,让他有了从容退路。
韩信或许并不是什么强者,但他绝对不是一个愚者,只要有一线生机,在这最后时刻,他都会毫不迟疑都抓住。
在能从容离开的情况下,拼死一战,只有愚者才会去做,韩信不会,也不愿,所以他能从容退走,以至于现在嬴守得到消息,都没办法,只能感叹。
“陛下,可要举国通缉,拿下韩信?”
鹰眼见皇帝低声自语,开口问道。
“不必了,他既然能走得这么从容,又岂是说缉拿就能缉拿的?如今大秦正面临多事之秋,别把时间浪费在一个不重要的人身上。”
“去吧,好好注意西南一举一动。另外,东胡与匈奴也要留意,不管任何消息,立刻前来汇报!”
嬴守摆摆手,说话间,他亲手将面前的地图折起,放在一旁。抓起书桌上积存了好几日的奏报,开始批阅。
……
西南鹅毛大雪,一日接着一日,将大地裹上厚厚一层。
山林之间,无数冰块霜雪,压得不知多少树枝断裂。
滇国所有城池,此刻都显得空落落一片,毫无生机,聊无人烟。
走在其中,就仿佛走进古老的荒城,鬼城一样。
大秦使臣公孙谈,在宇文成都临时准备的三千使团队伍护送下,穿过一座座荒凉的城地,终于在这一天来到了滇国王城外。
看着远处庞大的滇国王城,还有四面八方,十分宽大的平原,只是偶尔有几个小土丘。至于那峰峦叠嶂的高峰,只在视线尽头。
但不管是平原也好,土丘也罢,亦或者无边无际的高峰,此刻皆在大雪覆盖之下,一眼望去,白茫茫一片。
在滇国境内,有一块四季如春之地,但很显然,这块地,并不是滇国王都。
“启禀大人,滇国王城到了!”
一个侍奉而来的万人将军,也是这支使团的将军来到公孙谈跟前,拱手道。
公孙谈点头,他的目光在望着远处,那高大的城墙之上。
这座城他来过一次,在这里面,身为大秦使臣,他受过滇国最高规格的待遇,对于滇国,他印象还不错。
若不是这一年之内连番大战,如今的滇国,可谓西南第一强国。
可惜,滇国也如夜郎国一般,先被韩信所坑,后又被大秦推波助澜。
以至于如今西南破碎,滇国也几近灭亡。
他们的百姓,早就送往秦国巴蜀,只留下十几万大军准备亡国之战,抱住最后的尊严。
因此,此刻放眼看去,整个城头上荒凉一片,只有一排排的守城军士,浑身堆满积雪,依旧屹立在寒风中,一动不动,仿佛木头一样。
这一代滇王,曾在大秦做过官,对大秦的制度是问推崇,因此,他们的军队盔甲也好,阵容也好,大多与秦国十分接近,可谓真正的做到了令行禁止,军令如山。
“走吧!”
公孙谈望了滇国王城许久,轻轻挥了挥手,使团再次挺进,朝着滇国王城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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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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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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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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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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