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有好的一面,自然就有不好的一面。
儒家周礼,适合治理,却不适合扩张。儒家周礼,可为大秦同一人心,但最终丧失了扩展天下的野心。
到底用儒家周礼是对是错,这一直都是嬴守最头疼的问题。
当然,到底该不该用儒家周礼,这一点上,嬴守倒是十分坚定的。m.χIùmЬ.CǒM
毕竟儒家周礼虽然时刻限制着大秦的发展,可说到底,还是利大于弊的。
不说别的,将来他就算真的不断扩张地盘,若是没有儒家周礼治理人心,一切的扩张都将是白费。
举个例子,在他前世历史上有一个人,那是真正的扩张霸主。
什么所谓的亚历山大这些人,在他面前,那都算不了什么。
那个人的名字叫做铁木真,又称成吉思汗。
成吉思汗的一生,乃至于他的子孙扩张之路,可谓达到这个世界的历史之最。
世界四分之三的版图,完全朗阔在他的手中。
可他能打下来这无尽山河又能怎么样?偌大疆土,最终不也是四分五裂,化作飞灰,无尽荣光,最终只能埋葬在历史尘埃之中。
这就是只有战争,没有治理的后果。
成吉思汗如此,亚历山大也是如此。
一个人,能镇国一世,顶多也就数十年,可他无法震慑天下千秋万世,千千万万年。
在这种情况下,治理人心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拿炎黄来说,炎黄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从来不会如那些人的天下一样,统治只是一时,分开却是永远。
这其中,得益最大的就是周礼。
随着千年的儒家传承,炎黄百信心中都有着一份周礼理念,无论邪恶的也好,善良的也好,真当走到绝路时,那心中的周礼,就会顷刻间凝聚天下人心,再造乾坤。
所以,炎黄天朝,从来不会灭绝在历史长河中。
能灭绝在历史长河中的,仅仅只是一个时代,而不是一个民族。
所以,这个民族被称之为天底下最伟大的民族,最悠久的文明。
这也是唯一一个永远不会断绝的文明,而这个文明,就来源于诸子百家的传承,来源于儒家周礼的传承。
这一切,都是儒家周礼带来的益处。所以说,周礼永远利大于弊。
如今,面临威胁,天下一心。嬴守高兴,但不至于兴奋。因为他知道,这只是他计划中的第一步。
想要弥补儒家周礼的短处,还需要无尽鲜血才能填补。
而这是他最痛心的,也是最不忍的,却是不得不走的。
只有走出那一步,将天下变成炎黄的天下,将世界上所有人种变成天朝的子孙,大秦才不会有敌人,天朝才不会又敌人,炎黄才不会有敌人。
或许以后天下还会乱,然,这也仅仅只是自家内乱,大乱过后,就如三国分天下,终究还会一统。
分分合合,再无破裂之说。
这一夜,三位新郎和新娘没有闲着,群臣没有闲着,皇帝同样也没有闲着。
“启禀皇帝陛下,西南异动已成定局。以滇国和昭国为首,联合其余六国,断绝韩信一切后路!”
“那六国包括国君在内,全部赶往巴蜀,投奔我大秦,俯首称臣,希望我大秦收留。如今宇文成都大将军已经自作主张,全部接进巴蜀。”
“此刻,宇文成都的奏报正赶往咸阳,告知陛下,不知陛下对此举可否赞同?”
御书房中,嬴守身后响起鹰眼的声音,恭敬道。
“这是好事,朕怎能不赞同?”
“你稍后传令告知宇文成都,他做得很好。我大秦乃是天朝,既然是天,就得有天大的胸怀。”
“莫说区区几个小国的君主臣民,就算整个西南所有人来来,拿不到地盘,人也得包容,收留下来。我大秦好的坏的来者不拒,留下之后,都是好的!”
嬴守在烛光下,看着面前书桌上的地图,沉声道。
“诺,臣知道了!”
鹰眼拱手应诺,却没有退去。
片刻之后,又听嬴守问道:“你放才说滇国与昭国联合其余六国,为何如今,却只有其余六国来投,这滇国和昭国又是何意,难道他们就不打算投入我大秦?”
说话间,嬴守看似平静,实际上,这些消息,对于他来说,都是令他感到欣慰而振奋的。
他早就已经在西南布局了,可是他的布局,到现在为止都没走出最后一步。
然就算如此,却硬生生收获这么大一块蛋糕。
这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却也是在情理之中的,更是令他难得高兴的。
西南之地,他不会放任不管,但相对于一块地盘来说,他更在乎的是人。
这个时代的人太少了,整个大秦,包括南境在内,不过就几千万人,对他来说,还是万万不够的。想要天下兴盛,首先人口就必须得增加。
如果说这西南之地与西南人口,必须二选一,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西南人口。
这西南人口血统,那是真正的战斗血统,是他目前最需要的。
至于地嘛,人心得到了,在拿下地又有何难?
“回禀陛下,其余六国选择了求生,昭国与滇国选择了亡国!”
鹰眼回答道。
“哦,何意?”
嬴守眉头一挑,有些惊愕。
“昭国与滇国的百姓,都已经送到了巴蜀,但滇国与昭国,却是西南少有的铁血之国!”
“两国君主不降,臣子不屈,战士不退。”
“凡是热血之士,皆不肯退出一步。在把妻儿老小托付我大秦之后,昭国弹丸之地,竟汇聚八万战士,誓要与韩信大军决一死战!”
“还有那滇国,此前大战,损失惨重,不过三四万人。如今却汇聚大军十五万人,几乎所有青壮年全部上战场,准备亡国之战!”
鹰眼目光闪烁,说话间,他眼中竟情不自禁浮现敬佩之色。
“什么,滇国与昭国,竟有如此决心?”
嬴守心中一动,不禁苦涩,道:“可惜,可惜了。如此众多热血男儿不能为朕所用,真是可惜了。”
“不过此举足以令人敬佩。他们既然做出选择,朕也不强迫,由他们去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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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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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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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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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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