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场寂静无声,没有一人说话。
十二万大军,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个个面色潮红,只觉心中热血沸腾。
此时,韩信搬运的,乃是大秦律法中的行军之法。
曾经中原之地,各国征战,然,每个国家都有着自己的臣子,那些兵,基本上都是这些臣子的府兵。
这些臣子上战场,他们的士兵,从无立功之说。因为那些士兵的功劳,最终都会打在自己主子的名号上。
最终,主子要是高兴了,上一块肉吃,不高兴,啥也得不到。
这就是半封建,半奴隶制的社会。
直到大秦变法,削弱贵族势力,重用民间百姓,有功者赏,有过则罚。凡是杀敌者,皆可凭借人头领功,拜爵。
至此,大秦铁骑,上了战场,就是夜狼,就是猛虎。
在他们眼中,从没有敌人,因为所有敌人,都是爵位,都是金钱,都是名声,都是好东西。
面对强大的敌人,人们的第一个念头,想到的是逃,逃不过才打。Χiυmъ.cοΜ
但若是面对的乃是金钱,美女,名声,爵位,高官厚禄,谁还会逃?
基本上,无论是谁,对这些东西都趋之若鹜,只会拼命的往前冲,能捞到多少捞多少。
然,如今大秦的这套规律已经深种,可西南各国,还没这套说法。
韩信将大秦的这一套制度搬过来,如何能不让这夜郎士兵热血沸腾,心中渴望?
一时间,原本满腔抱怨的十二万大军,此刻竟有些不愿意离开军营,离开韩信了。
他们都是贫民人家,回到家里,只能一辈子任由主子差遣。留在军中,只要杀敌,他们就有机会拜将封侯,惠泽子孙万代。
“我愿誓死追随将军!”
忽然,一个士兵当场跪了下来,大声喝道。
“我愿誓死追随将军!”
“我愿誓死追随将军!”
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无数个。
随着第一个作出决定,其余人纷纷跪拜,山呼出声。
男儿皆有热血,西南各国男儿,热血更甚,可惜,没人能挖掘出来。
如今,经韩信这一挖掘,十二万大军,谁也不愿意退后一步,只愿前进,夺取那无上功名,高官厚禄。
“好,既然你们不愿意走,从今日开始,本将军定要带领你等走上光明坦途,征那无上大道!”
“所有人听令,今日休息一天,你等全部往家中送信,保平安,立大志。”
“另外,若你等能够拉人进入军营。拉五个,本将军册封其为伍长,十个什长,百个,百夫长。拉千个,本将军封他为将军!听清楚了么?”
说话间,韩信一声呵斥。
此时此刻的韩信,与历史上的韩信,一般无二。
在历史上,韩信最擅长的就是利用水战。他一声的战斗,仿佛都与水脱不了关系。似乎只要有水的地方,就是他的主场。
例如背水一战,他就是利用水之绝路,激发大军斗志,打得赵国大军丢盔卸甲。
再如水淹龙且大军,就如当初水淹郾城一般,灭了龙且十万大军。
再如后来,垓下之战,十面埋伏,逼迫项羽自刎乌江。
一切的一切,在如今,他都用得得心应手,以至于惹得嬴守震怒。
同样,历史上的赵国背水一战,他也差点成了光杆司令。最终,他遣散部下,令部下招兵。
凡是带回五人者,封为伍长,十人什长,百人百夫长,千人将军衔!
最终,区区几千人,愣是给他拉来了几十万大军,奠定了他的实力,一句拿下齐国,独自称王。
如今,他的对手是嬴守,他绝不甘心只有这十二万大军,他还要更多的兵,越多越好。因此,这个想法,在如今用上,就仿佛已经被嬴守更改的历史,再次上演。
十二万大军纷纷领命,而后退去。
韩信刚回到中军大帐,就在这时,沈星南疾步而来,禀报道:“大将军,大王召见你!”
韩信皱眉,他现在并不想见夜郎王,当即沉声道:“为何召见本将军?”
沈星南神色凝重,上前道:“就在近日,探子来报,大秦五千大军,屠杀敌军二十六万!”
韩信眉毛一挑,却没有任何惊讶之色。
自李元霸和许褚那里得知嬴守来到滇国,并且派出这二人打断夜郎王双腿时起,韩信基本已经猜到,各国联军必败无疑。
甚至于如今听到二十多万大军,被五千人屠杀,他也不例外。
这西南各国都不缺热血,然士兵的热血,从没被挖掘过,根本发挥不出应有的战力。
再则,各国联军,各怀鬼胎,对付滇国还行,要是与秦军对抗,分分钟钟都能被碾死。
秦军善战,自不用说。能跟随在皇帝身边的秦军,更是百战之师,勇猛无敌之师。
再加上嬴守的威势,诸多名将的指挥,面对荒蛮的一群蛮子军,在韩信看来,屠杀再正常不过。
也正是因为他看出了这一切,所以根本不觉得如今的西南各国是嬴守的对手。
这些人和嬴守对上,那就是老寿星上吊,活腻了。
“夜郎王被吓到了?”
韩信走到一旁,翻弄着竹简,默然道。
“是的,大王被吓到了。秦军这样的战绩,或许在我们看来见怪不怪,可在大王看来,那就是一群屠戮修罗啊!”
沈星南点头,认真道:“再则,还有一个消息传来,嬴守传令西南各国,一个月之内前去朝拜。胆敢不去者,灭!”
“哦,方才大王还吩咐了我一件事情,让我倾全国之力,寻找一个人!”
说话间,沈星南把所有消息都说了出来。
“找谁?”
韩信一愣道。
他倒是不知道,嬴守拍李元霸等人前来,让夜郎王倾尽全国之力寻找银月的消息。
甚至于因为时间问题,滇国那边大战的结果,也直到今天,他才知道。
“嬴守的女人,一个名唤银月的女人。当日那许褚和李元霸打断大王的腿后,下达嬴守的圣旨,让他半个月内前往滇国领罪,并且倾全国之力寻找那叫银月的女人!”
“那女人在,夜郎国在,女人亡,夜郎国亡!”
沈星南目光闪烁,说话间,似乎都在为嬴守这个旨意感到可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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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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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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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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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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