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守大袖一挥,沉声说道。
“诺……”
银月应了一声,立即令人送上早已经精心准备好的御膳。
嬴守刚坐下,便立即招来白马义从的大统领,司马寻。
如今的三千白马义从,乃是皇宫禁卫军,这司马寻作为大统领,就相当于汉朝御林军的大将军。
“末将参见陛下,不知陛下召见末将所为何事?”
司马寻来到嬴守跟前,抱拳说道。
“司马寻,传令下去,三千大军整装备站,稍后随朕赶往巨鹿!”
嬴守手中提着一双玉筷,对司马寻说道。
“诺……”
司马寻闻言,应了一声,转身离去。
“陛下,您准备赶往巨鹿?”
银月在一旁暗暗心惊,皇帝这才经过两天两夜的朝会呢,就算是铁打的人,也该疲倦了,此刻竟然都不需要休息一下,就准备赶往巨鹿。
“匈奴祸乱,应当提早解决,否则定会影响接下来的国策,你说,当此时机,朕不去巨鹿,还有谁能前往?”
嬴守转头,轻笑一声,拿起碗筷就开始扒拉了起来。
他吃东西很快,丝毫没有半点帝王尊严,反而犹如山野村夫有急事要办,吃饭只是应付一下肚子一样。
“可陛下,就算此时再急,也应当先焚香沐浴,休息一日吧。您已经连续两日未曾合眼,如此操劳,对身体不利啊!”
银月低声说道。
这两日的朝会,她一直在偷偷观望,对于一谈国事就是两天两夜不合眼的嬴守和群臣,她简直钦佩得五体投地。
这样的朝会,在曾经的百越之地,绝对不可能发生。
如今,大秦皇帝于群臣如此齐心协力,何愁天下不兴?
在她看来,大秦拥有如此皇帝和百官,简直就是大秦子民的福分。
“时间拖不得,匈奴之祸,拖延一日,大秦百姓的就得受苦一日,甚至会影响道春耕,这群匈奴蛮子,必须得提前解决!”
嬴守三两口吃完了饭,放下饭碗,起身道:“之前朝会上,群臣也提起了匈奴战事,你应当知道,如今我大秦根基尚未稳固,匈奴之祸接踵而来,天下百姓都在看着这一幕。”
“若朕不能提早给天下百姓一个交代,我大秦如何能对得起天下人,朕又如何对得起天下人?”
说着,嬴守转身离去,留下银月一脸目瞪口呆的站在原地,眼中忍不住生出一抹怜惜,看着嬴守离去的背影,充满了心疼之色。
“是啊,如今大秦根基未稳,这个时候匈奴为祸,若不给天下人一个交代,其后果绝对比匈奴为祸更加严重!”
银月心中叹息一声,她发现,曾经越是和这个男人接触的久,就越容易产生好奇。
而现在,越是了解这个男人,就越加的令人感到心疼。
他有时杀伐果断,然而有时,却是仁义当先。
有时看起来,他霸气无双,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然而实际上,他心中牵挂的却是千千万万的人。
回想从当初遇到这个男人到现在,竟发现他没有丝毫停歇的时间,每一日,不是在赶往征战的路上,就是在赶往解决麻烦的路上。
似乎他遇到的问题,从不间断,每天都会出现。
银月跟着来到宫门前,赫然发现,三千白马义从,早已经整装完毕,其速度之快,简直令人侧目。
皇帝站在台阶上,目视下方,清一色白衣白甲与白马的三千白马义从,眼中燃烧着熊熊怒火。
“大军准备如何?”
嬴守沉声喝道。
“大军整装完毕,还请陛下下令!”
司马寻大声说道。
“好,传令下去,全军出发,以最快的速度赶往巨鹿,虽朕一同驱逐匈奴!”
嬴守点头,传令道。
“诺……”
司马寻应了一声,大手一挥,喝道:“皇帝有令,全军出动!”
“哗啦啦……”
“咚咚咚……”
“沙沙沙……”
三千白马义从整齐划一,哗啦啦一声,全体转身,调转马头,走向咸阳街道之上。
三千匹白马,似乎每一步踏出,都锁定了一个规律一般,发出的‘咚咚咚!’的声响,响彻了这片天地。
三千甲士的身上,铠甲传来沙沙沙的声音,十分清脆,远远便吸引来了无数目光注视。
嬴守纵马上前,与银月一同行在千军之前。
无数百姓看到他身着玄黑龙袍,头戴皇冠,第一时间便认出他的身份。
“皇帝陛下,这是皇帝陛下!”
“皇帝陛下出动,三千禁军出动,这是准备前往何处?”
所有百姓惊呼出声,同时发出疑问。
因为嬴守发兵巨鹿之事,并没有告知任何人,因此,这些人都有些搞不清楚,此刻皇帝带领三千禁军出动,究竟所为何事。
当然,也有人猜出来了,但无凭无据,谁也不敢确定。
“大秦明月大秦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忽然,就在所有人猜测之际,一道响亮的声音响起。
无数百姓举头看去,只见皇帝骑着高头大马,声音远远传开,竟是在念一首十分新奇的诗。
这首诗来源于嬴守前世历史上,唐朝诗人,王昌龄的出塞二首,与秦朝时期的诗相比,格调完全不同,因此,这些人听着都十分新奇。
他们从没有听过这样的诗,但诗中的意境,诗中的意思,却引起了无数人的共鸣,很多人都能听得懂。
毕竟这首诗虽然出自于王昌龄的出塞二首,但嬴守还是稍微改了一下。
大秦明月大秦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不马度阴山。
如今,大秦山河岁月犹在,大秦长城雄关屹立,然匈奴胡人却已经跨过万里长城,杀入境内。
十万大军,北征匈奴,尚未结果,人还为还。此刻,大秦皇帝出征,天兵天将追随,岂能让那胡人铁骑再过昆仑?
“北征……北征……”
“皇帝陛下北征……”
“皇帝陛下北征啦!”
无数百姓反映过来,顿时大喜。
如今,匈奴之祸,可谓是萦绕在每个人心中的一根刺,此时此刻,皇帝陛下北征,对于大秦无数百姓来说,不亚于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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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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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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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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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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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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