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守府,嬴守的院落中,李元霸换上一套崭新的衣服,有些不解道。
“大军人多,走得慢,咱们很快就能赶上,不急!”
嬴守上前,为李元霸整理了一下衣服,笑着说道。
“嗯,精神多了,提着你的铁锤,咱们这就出发!”
把李元霸的衣服整理了一下,嬴守上下打量一番,笑着说道。
“哦,好的哥哥……”xiumb.com
李元霸点头,去提起了自己的擂鼓瓮金锤。
“对了哥哥,上战场之后,我可不可以一起打仗啊!”
李元霸想起什么,连忙问道。
“放心吧,有机会一定让你出手!”
嬴守拍着他的肩膀笑了笑,说话间,就如在哄一个孩子一样。
“嗯,谢谢哥哥。”
“哥哥放心,只要让我出手,不管是谁,我一定把他打趴下!”
李元霸重重点头,信心满满的说道。
“走吧!”
嬴守轻笑,招呼一声,带着李元霸便离开了这里。
在两人身后,银月一直默默的注视着两人,面对嬴守对李元霸那如兄如父般的温柔,她眼神闪烁,脑海中不禁回想起自己的哥哥。
这一幕,和哥哥对自己,简直一模一样。
和嬴守待得越久,她赫然发现,自己越加看不透嬴守。
当初借机接近嬴守的时候,一开始,本以为嬴守只是一个贪图享乐的昏君,但当夜一谈,却让她发现嬴守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他背负的东西,似乎根本不是自己所能想象的。
后来一场刺杀,他本以为嬴守已经被牢牢掌控,后来才发现,一直以来,自己等人,全都活在嬴守的监视之中。
昨夜大宴全城,嬴守对待百姓的温和,对待群臣的铁血杀伐,彻底让她看不清楚嬴守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时而温和仁德,使得杀伐果断、清冷孤独,时而热血沸腾,这么多特性,真的是一个人所能拥有的吗?
眼看嬴守和李元霸已经走远,她赶忙摇了摇头,追了上去。
虽然对于伺候嬴守这件事上,她有些弄不清楚自己是什么心情,但有一点她知道,只要能尽量减少战争带来的伤害,她和哥哥将会不惜一切,乃至于最终为嬴守效力。
天悦城外,狄仁杰刚送走许褚和三万大军,以及前来赴宴的群臣。
刚转身,便只见三人一骑从城中走出,赫然是嬴守等人。
嬴守骑在龙血战马之上,一声玄黑色的长袍,显得精神奕奕。
在其身后,李元霸和银月二人都没有骑马,而是步行。
没办法,龙血战马,体内本身就蕴含着龙之血脉,寻常野兽在其面前,根本无力行走,远远的就会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如马匹之类,见到龙血战马,更是如同百姓见到皇帝一样,远远的就会被皇帝威严压迫得无力起身。
所以李元霸和银月跟在嬴守身边,根本就没有骑马的机会。
同样,龙血战马的厉害之处也在这里。
在大军交战之中,一旦龙血战马冲出,无论地方有多强大的骑兵,基本上都等同于作废。
一般在战场上,骑兵的威力都会比一般兵种更强数倍,但只要遇到龙血战马,优势尽失不说,甚至会成为累赘,最终拖累士兵的战斗力,连一般兵种都不如。
“老臣见过皇帝陛下!”
狄仁杰远远走来,站在龙血战马跟前,躬身抱拳行礼道。
“狄卿,许褚走了?”
嬴守骑在马上,笑着说道。
“启禀陛下,已经走了!”
狄仁杰点头,拱手说道。
“很好,狄卿呐,切记,此次征战,粮草已经准备充足,这一点倒是不劳你烦心,然此刻对南境出手的目的,你应当十分清楚,该做什么,也就不用朕再三叮嘱了吧!”
嬴守沉声说道。
“多谢皇帝陛下信任,老臣知道该怎么做。”
“大军出动,每拿下一座城池,老臣便立即派人接受,并尽快挑选出青壮年男子送往中原。”
“另外,方才老臣已经叮嘱过许褚将军,让其督促大军快马加鞭,尽快赶到咸阳,相信要不了多久,咸阳第一轮科考官员便会来到南境,老臣定会妥善安排这些人,早日让南境恢复秩序!”
狄仁杰神色一动,连忙说道。
“如此最好!”
“狄卿呐,如今我大秦正是百废待兴之时,此刻发兵,朕也是出于无奈。”
“然刀兵之祸在所难免,可百姓是无辜的。”
“此次征集青壮年前往中原,一来融合南境与中原,而来,也是为了大秦以后的发展。”
“此事你可必须得上心才行呐,倘若有什么需要,满朝文武,任你调动!”
嬴守叹息一声,沉声说道。
“老臣明白,老臣定当竭尽所能,不惜一切代价!”
狄仁杰拱手道。
“如此最好,你先忙吧,朕也该走了!”
嬴守摆了摆手,说话间,双腿轻夹马腹,龙血战马径直便朝着远处走去。
“恭送陛下!”
狄仁杰连忙恭送,目视着嬴守,李元霸和银月三人离开,方才转身进城。
嬴守追赶大军的速度并不是很快,甚至可以说,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追赶大军。
一路上,就如同游山玩水一般,走走停停,慢慢吞吞。
以这样的速度,莫说追上大军,甚至于大军走出两里路,他们都走不到一里。
一连过了六天时间,这一天,大军已经赶到吴越地界一个名为【站阳关】的地方。
大军到来,立即令吴越城关守将大惊失色。
在两日前,他们已经收到快马加鞭送来的信息,得知皇帝派出三十万大军征伐百越,第一个目的地正是吴越。
只是按照他们的想法,大军行程,少说也得十日才能赶到,却没有想到这支大军日夜兼程,竟只用了六天,便已经兵临城下。
此刻,吴越境内,曾经的吴越王,如今的吴越郡郡守正四处调兵。
可调兵遣将,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少说也得半个月时间,大军才能集结,至于赶到此地,最少也需要二十天以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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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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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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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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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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