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诗云闻言一愣,这才反应过来,大晚上的她留在别人家里,的确不太合适。
可让她回村部去,心里又有点打鼓,总觉得那个刚才偷窥自己的人还在,要是那人趁着停电强行闯进房里怎么办?
低头犹豫了一下,李诗云在心里做了一番斗争,然后抬起头小声问道:“我,我能不能住在你这里?”
啊?
凌风以为自己听错了,上下打量这位美女一眼,因为刚洗完澡的缘故,浑身都散发着一股特殊的香气!
而且,她那副带着一丝羞涩请求自己的模样,简直能迷死个人!
所以凌风立刻毫不犹豫的点点头:“当然没问题,村长喜欢住的话,一直住在我这里都行!”
李诗云一愣,赶紧摇摇头:“不用,等明天我找人加固好门窗就行了。”
她心中暗想,开什么玩笑,一直住在你家?孤男寡女的,让村里人怎么想?
凌风只是随口一说,知道她不可能答应,于是笑了笑:“我家有些简陋,今晚就委屈村长,到里屋的床上去睡吧。”
李诗云点点头,起身就往后面走去,刚走两步又回头问道:“那你呢?”
“我将就一下,睡那张病床好了。”凌风说道。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里屋,凌风拍了拍之前给她扎针的那张床:“我睡这个,你睡里面。”
李诗云之前来看病的时候,因为心情紧张的关系,并没有仔细打量这房子的环境,现在借着昏暗的烛光一看,顿时就愣住了!
两道帘子被拉开,里面还有一张单人床,上面放着的被褥都是叠好的。
看这个意思,那是凌风晚上休息的地方,白天帘子一拉,外面的诊室就被隔开了。
看到这一幕,李诗云有点蒙,转头难以置信的问道:“你的意思是,要我和你睡在一间屋子里?”
“怎么是一间屋子呢?帘子一拉,不就隔开了吗?”凌风问道。
李诗云无语了,有心转身就走,却又害怕外面的黑暗,心里顿时挣扎起来。
见她不说话,凌风猜到了她在想什么,于是问道:“村长,你不是怕我晚上欺负你吧?”
他这么一问,等于直接堵住了李诗云的嘴,她总不能点头说是吧?
犹豫了一下,咬咬嘴唇,李诗云干脆把心一横:“没有,我只是不太习惯而已。”
说完迈步走到里面,伸手就把帘子给放下来了。
蜡烛还在外面,所以帘子放下来之后,李诗云立刻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见了。
凌风见状心中暗笑,拿起一支蜡烛点燃,之后喊道:“村长,给你个蜡烛,要不然看不见。”
“好。”
李诗云低低说了一声,探头接过蜡烛又赶紧钻回去了。
屋子里安静下来,她听到外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是凌风正在脱衣服!
听到这声音,她的心立刻悬了起来,暗想这家伙不会忽然冲进来吧?
结果刚想到这里,就听到那病床上传来嘎吱一声,之后外面的烛光熄灭,凌风说道:“村长,我先睡了哈!”
李诗云没说话,在床头呆坐了一会儿,坐累了才悄悄躺了下去。
刚来石柳村的时候,她挨家挨户的做过调查,农户人家,几乎每一家都有股混杂了各种气味的特殊味道。
但凌风这里却不同,被褥整洁,没有一丝汗味,反倒还有股淡淡的药香。
“看不出来,他一个单身汉,还挺注意卫生的。”李诗云暗想道。
她在里面躺着睡不着,外面的凌风也是不太好过,在小床上翻来覆去的倒腾好几次也没能睡着。
毕竟,自己家第一次有个女的住进来,还是那种超级美女,换成谁睡得着?
凌风现在脑子里都是乱七八糟的想法,要么趁着夜深人静,美女睡熟了之后,悄悄溜进去,来个夜袭什么的!
可他想归想,也知道怎么做都是不妥,李诗云不是王燕,自己这么做了,第二天绝对没有好下场!
想来想去,一个不留神,他忽然眼皮一沉,直接睡了过去。
而屋子里面一直瞪着眼睛的李诗云,听到外面传来一阵鼾声之后,心才一点点放下来,之后也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一阵鸡叫声将凌风吵醒,睁眼看看天色,发现太阳还没出来呢!
“该死的,这还是山鸡吗?你们也有打鸣的习惯?”
凌风十分无奈,自己家没有公鸡,平常根本听不到打鸣,今天居然被鸡叫声给吵醒了。
既然醒了就没法再睡,于是他翻身下了床,然后出去洗漱。
等回来的时候,李诗云也起床了,帘子拉开,正在叠被褥呢。
可惜,这美景只持续了几秒钟,因为李诗云已经整理好被褥,站直身子了。
凌风见状赶紧说道:“村长起的真早啊。”
“嗯,昨晚的事情谢谢你,我先回去了。”
李诗云微微点头,撩了下头发就要离开。
她心里想的是,趁着天还没亮,村里不会有人看到她从这里离开,也就不会多想什么了。
可没想到,凌风却伸手一拦:“急什么啊,吃过早饭再走也不迟啊。”
“你!怎么毛手毛脚的,我不吃饭,走了!”
李诗云又羞又恼,红着脸瞪了凌风一眼,赶紧快步走了出去。
现在想来,一定是美女村长刚洗完澡就停电了,又发现有人在外面偷看,于是慌乱之下胡乱的穿上衣服,没来得及穿胸衣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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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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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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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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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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