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新顺1730>第三章 出事了
  国公府的外书房的摆设都是半旧的。

  树小屋新画不古、全家都穿新衣裳,此家肯定不是勋贵,最多也就是个暴发户。

  这外书房内的陈设倒还有些武将的味道。

  墙上挂着一口古色汉剑,一套法兰西国“进贡”来的板甲,屏风侧面还有一座西洋的自鸣钟。

  秤砣一样的钟摆来回摇晃,发出哒哒的响声。

  屋子里连个倒水的丫鬟都没,刘钰的父亲刘盛坐在桌前,手里捧着一本话本小说《大明英烈传》,看的津津有味。

  如今的大顺翼国公刘盛约莫四五十岁,养尊处优久了,看起来还是很年轻的。

  穿着一身青蓝色常服,上面绣着麒麟白泽。

  因着前明自号火德,水能灭火,大顺便以五德之说号自己为水德。

  只是众所周知,这五德中的水德是黑的,如水德秦皆尚黑……可大顺这群老陕儿却头铁的很,非要说水是蓝的。

  前朝《甲申纪事》讥讽道:“闯贼云以水德王,衣服尚蓝,故军中俱穿蓝,官帽亦用蓝。”

  直到后来开国被前朝遗老讥讽“粗鄙无文、不知五德、水德以蓝,实二千年第一怪事,泥腿子坐江山大抵如此”,却也不曾改蓝为黑,头铁的很。

  刘盛袭公爵,官职品级越高,颜色越蓝。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公爵贵极人臣,自是要穿青蓝色。

  刘钰进去后,躬身垂首,不敢直视。

  终究这是封建社会,宗法制之下,尤其是这种公侯之家,更是要瞎讲究。当爹的没说坐下,当儿子的要是直接坐下,免不了一顿打。

  封建宗法屁事多,这一点刘钰还是清楚的。家族越大,规矩越多,刘钰虽打心眼里厌恶,可也无可奈何,只能接受。

  看着自己的便宜老爹在那看《大明英烈传》,刘钰心里暗笑。

  这几年国朝日渐平稳,勋贵们也没法把军权抓的太紧,平日里都是干些屁事——皇子公主大婚的主持、代替皇家去祭祀、主持荣恩宴,甚至挂名修《明史》——勋贵挂名,以示对前朝的重视,实则并不干事,就挂个名。

  因为之前战乱连连,《明史》还未修完,刘盛还挂着个监修《明史》的活。只是这边监督着修《明史》,这边看《大明英烈传》,怎么看都有些诡异。

  好半天,刘盛放下了书,摘下了西洋传教士进贡的眼镜,忽然问道:“看过《英烈传》吗?”

  这书成书已久,大顺的市井生活和前朝差不多,流传甚广,刘钰点点头,心想上辈子我就看过了。

  “既是看过,你可知道这本书好在哪里?”

  “呃?”

  好在哪里?刘钰有些懵,这怎么说?

  好在哪?好在挺热闹,挺有意思?

  憋了半天也没憋出个屁,刘盛拍了一下那本《英烈传》道:“这书,好就好在看完后,都觉得郭英不该封侯,怎么也该封个公爵才是。书里,陈友谅是郭英射死的,鄱阳湖之战为朱明最险之战。单看这本英烈传,只怕觉得郭英之功不逊于徐达。”

  “多有传闻,《英烈传》是郭英的六世孙郭勋出钱编纂的,这么看也非是空穴来风啊。勋贵之家,世人艳羡,却不知为了保住爵位,后世子孙什么歪法子都能想出来。”

  刘钰愣了片刻,这才明白过来,心说郭勋倒是鸡贼,听过英烈传的肯定比读过《明史》的多,到时候可不就是全天下都知道是郭英射死了陈友谅?

  想到这,刘钰暗暗松了口气,看起来着急忙慌找自己不是自己想的那样的坏事,看起来自己这便宜老爹心情不错?

  “父亲的意思,是要也编一本《大顺英烈传》?”

  “郭英封的是武定侯,上面还有公爵,他们家后来也出过事,爵位差点都闹没了。如今我袭的是翼国公,何须走这样的歪路?”

  说完,把一本小册子扔到了桌面上道:“这几篇文章,你拿回去仔细看看。”

  刘钰也不知道是关于什么的,心说你不准备这么干,你扯这个干什么?拿过那几页小册子,当着父亲的面也不好直接翻看,只能先拿到手里。

  “听说前几日武德宫小校,你评了个上上?”

  一听是要夸自己,刘钰赶忙道:“是评了个上上。”

  “嗯,正该如此。正所谓,以史为鉴,不可不察。前明勋贵软弱无能,土木堡后更全是纨绔子弟,最终落得此等下场。且不说煤山的那棵歪脖子树,便是咱们家的府邸,原来也是前明徐家的。徐达何等英豪,哪里能想到三百年后子孙孱弱如斯,甲申年围城时候,徐允祯连上城一战的胆气都没。勋贵勋贵,与国同休,你需明白,有国才可同休。”

  “是。”

  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想这事和我关系不大啊。袭爵的不是我,而是大哥。就算大哥没了,也是侄子,轮不到我啊,将来我是要分家分出去的,这话你应该和大哥说才是。

  “你既有些才能,将来若能入上舍,自然是好的。如今四周都不太平,你是怎么想的?”

  变了味的三舍法,是皇权用勋贵来压制文臣、在官场掺沙子的一把利刃。

  不需要走正规的科举路线,入了上舍,等同于前世大学包分配时候的名牌大学毕业生,在这里就有了做官的资格。

  或文、或武。一般都是先去当几年禁卫,拱卫紫禁城或者跟在皇帝身边做銮卫,年纪稍大一点就有机会外放。

  外放何处,那就难说了。

  翼国公是当朝的顶级勋贵,若是想要活动活动还是很容易的。

  刘钰心里也清楚,家庭到了这个位置,很多事自己说的不算,听父亲这么一说,琢磨了一下便道:“全凭父亲安排。”

  如今西北边不太平,与准噶尔部连年征战;东北边沙俄不断袭扰;西南边改土归流也是土司作乱不断。

  刘盛也没多说什么,晾了刘钰半天,才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西北边不太平,你也早做准备。陛下有意开疆,又不满勋贵子弟多纨绔,吃不得苦,三舍法一年住校百日的要求都喊苦喊累,这哪里行?”

  刘钰赶忙点头,心里却一大堆的问号,满心疑惑。

  听这意思,这就是给自己打个预防针?到时候去西北军中历练,不能因为觉得苦就不去?

  可这样的预防针,似乎也不用急到那种程度吧?匆匆叫自己的小厮跑去找自己,不太可能就这么点事啊?

  而且还是朝会一散就叫小厮来找,难不成朝堂上有什么动静?真的要准备对西北用兵了?

  正瞎琢磨着,就听刘盛慢条斯理似是无意地又问了一句。

  “听说你前几日又去戴嘉宾府中了?”

  很随意的一句话,却立刻激出了刘钰一身的冷汗,此时此刻他才明白,前面的那些话都是开胃小菜,正菜在这儿呢!

  朝中,果然出大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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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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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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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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