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营的士兵赵立生,咀嚼着今天的早饭,咽下去那块油腻腻的猪油,和身旁的伙伴说道:“猪油、肉干、加了糖的茶……送死餐啊。”
旁边的伙伴哈哈大笑,确实,看这顿早饭,就知道要投入血战了。
因为,连水壶里的水,都是加了糖的茶水。早饭没有吃腌菜,而是干饼、腌猪油、肉干、还有一大块的可可糖,和一个甜橘子,甚至还分发了嚼烟。
他们战斗工兵实际上是特化的掷弹兵,所以不准抽烟,只能嚼烟,否则容易出事。
吃这样的早饭,被这些士兵称之为送死餐。
把橘子连皮一起吞咽下去后,连队军官开始要求各什伍互相检查。
“都看一下火枪、燧石、子弹、手雷、铲子、铁镐、干粮和水壶。不要遗漏。”
赵立生机械地和身边的战友互相检查了一下各自的火枪,他们的火枪不是制式的陆军枪,而是用的海军枪,枪管短,方便在壕沟里使用,也方便他们投掷手雷。
他们是突进连。
后面的两个连队,是掩护连,看起来就像是虎蹲炮在这个时代又复兴了一般,其实并不是,那只是改良后的榴弹发射枪,只是口径大一点而已。
一伍一门。
一开始科学院的思路,是走那种碗口枪、胡斯手炮的思路,试图用这种在欧洲也开始短暂复兴的手炮结构装备掷弹兵。
但尝试了之后,发现这玩意并不好用,于是放弃了一人一把碗口手炮的思路,转为这种一伍一门的类似虎蹲炮的东西,用来发射手雷。
射程不远,野战无用,但于攻城则特别有效,属于专门的特化。可以曲射,可以发射开花榴弹,主要用于攻击壕沟、防炮坡、三角堡。
开花弹加农炮没人敢用,膛压太高,这时候的开花弹承受不住膛压,容易把自己搞死。
靠手扔手雷,也实在扔不远,接近壕沟了还行,不解近的话,谁有本事把这时候的手雷扔出個五六十米?
像赵立生所在的突进连,就不能躲在后面用小炮投掷手雷了,只能刺刀见红,冲击壕沟、爬坡、肉搏。
至于说这些人到底能不能打,其实大顺军方内部,是有鄙视链的。
简单来说,实战越多的,就越在军队内部鄙视链的最下方。
实战最多的,是各省的驻军,他们要和之前的私盐贩子打、要和走私贩子打、和土匪打、和聚义的壮士打。
他们在军中,被视作最不能打的。所谓的和臭棋篓子下棋,越下越臭。
实战次多的,是西南各省改土归流的军队,他们要和土司打、和奴隶主打、和一些民族打。
他们在军中,被视作“千万不要拉出去参与真正的战争、以及他们所有的经验用在西南就行了,用在印度和欧洲就是扯淡”。
比如他们的经验:部队要全部火力化;重炮没有任何卵用;部队应该全面换装轻炮和一些三两个人能抬着走的小炮;标准化的骡马炮兵就是毫无作用的摆设;燧发枪不如火绳枪好用因为燧发枪的点火率比火绳枪低;标准的12斤炮不能抬着上西南山区所以师旅配置的12斤炮其实意义不大……
等等、等等。
这些经验,不能说没用,但用在对欧战争,那纯粹就是副作用。尤其是西南改土归流战争得出的“燧发枪不如火绳枪”;“打火率在潮湿西南地区燧发枪甚低、不若火绳枪配虎蹲炮和营连轻炮大喷子或者一磅炮”的经验,还在大顺内部早期引发了一场讨论。
不过,最终还是军改完成,《战斗条例》的确定,和燧发枪配野战炮的模式,取代了那些乱七八糟的经验。
南洋这批特化的、隶属于陆战队的、以专业攻城围堡为老本行的、实质上在编制位置上是欧洲掷弹兵的战斗工兵,在大顺内部属于被视作“相当能打、很能打、但只在适合的地方能打”的那批编制之中。
只不过,大顺的枢密院和总参谋部看来,大顺在百年之内,没机会打那种十万人规模的会战。
所以,这种特化的战斗工兵,要说野战,其实用处不大。
和精锐线列兵区别不大、但成本就是天上地下。
比如此时的大规模野战会战,可以明确地说,标准的新制式炮兵的6斤和12斤的野战炮,肯定比这些为战壕和三角堡而特化的变种虎蹲炮、实则是榴弹发射器的配置有效。
问题就在于,大顺此时真的是拔剑四顾心茫然,周边压根没有给他军改之后的标准化线列兵野战会战的机会。
这种军改思路下,这些战斗工兵到底能不能打,也需要一场正式的战争而证明自己。
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决定了这群人真的能打。
比如在检查完各自的装备后,身边的伙伴问赵立生道:“对了,还没问你呢。你哥上回给你来信,他在南大洋那边过的还好?等咱们服役完,也要去那边分地,说的天花烂坠,也不知道具体怎样。”
赵立生从口袋里摸出来一块冰糖,递过去,自己也填口里一块,品着冰糖的甜味,脸上便露出了笑容。
“过的挺好的。我大哥、二哥他们都去了。不过他们去的不是大岛,而是新苦兀。”
“我哥的信上说,挺好的,气候可比关东强得多。至少,比黄龙府可要缓和不少。之前兴国公就派人在那边,养了不少的牛马,到了那边,牛马都不缺。”
“就是都不怎么会干活,还得训牛马,不然压根不拉套,也不拉犁。但是地是真多。”
“而且,听说大岛那边有被蛇咬死的、又被蜘蛛咬死的。新苦兀,那真是一个蛇都没有,也是怪了。”
“那里粮食、肉、酒什么的都便宜。就是衣服、布料、铁器什么的贵。在那边,种地不如干木匠活、会铁匠活。”
“我觉得挺好的,肯定比咱们之前在宝石矿那卖命要强。”
南大洋的授田,是他们这些需要服役十多年的正规军的福利,也算是朝廷在他们身上给的最大的一笔开支。
如今军中的人大体上相信,朝廷基本上不是把他们当做丘八,而是基本上把他们看成是人。
毕竟能分给他们土地——当然,荒地不值钱,值钱的是去荒地开垦的船票和农具——就这一点来说,他们的战斗力基本还是可以得到保证的。
赵立生将他哥哥给他的信上的内容一说,就不免谈到了另一件事,有道:“我听说,好像朝廷让咱们去那边的原因,还有一条。说是因为那边的夷人不少,咱们占了他们的地,可能咱们去了,还免不了要拿枪。因着咱们拿惯了枪,所以朝廷才把咱们往那边送。”
这话说的简单且实在,赵立生同伍的伙伴笑道:“这不算什么。咱们营里那些上过学的,不都说什么‘土改’吗?其实咱们去南大洋,也算是一种‘土改’。把人家夷人的地,抢到自己手里,这不就是一种‘土改’吗?”
“你是不知道,我当年为啥去邦加锡矿?我们客人在两广,那也要和本地人打,抢地、抢水。整日械斗,后来没办法,只能下南洋了。”
“咱们跑到南大洋去,抢人家的地,人家当然不乐意了。既不乐意,那肯定要干咱们啊。”
“就像咱们营里那些上过学的人说的,在国内不敢土改,那去了海外还不敢土改吗?万丹不是改了吗?锡兰不也是把荷兰人的地给抢了?但说起来,荷兰人又是抢的谁的?”
虽然赵立生的同伍伙伴,不能准确说出把土地归生存在此上的人所有的原始部落的自然公有思维,改成土地私有制,所要面临的种种争端。
但在大顺这种土地私有制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地方长大的人,对于土地私有制那真是认为是一种天经地义的理所当然。
这种理所当然,和别人认为的理所当然,不是一种理所当然的时候,冲突也就不可避免。
这种土地私有制理所当然的延伸,应该是愿赌服输、弱肉强食、被兼并活该。所以,传统的井田授田和原始平均主义的思潮,才会有如此活力,因为人们盛赞自己兼并别人、却在自己被兼并和吞并时候嚎哭不满。
欧洲之所以之前没有这边这种数百年一次大洗牌的原因,也就是因为他们的农业生产力不足,主流还是条田制、份田制、村社制,压根没有普遍意义上的主流的土地私有制和完善的地契土地买卖制度。
大顺在南大洋的移民殖民活动,也就理所当然的加上了一层意识形态的冲突。
比如一片河谷地,大顺去了,划分给个人;而原本土地上的原住民,难免觉得不能理解,凭啥这片地就是你的了?
而大顺这边的移民,则秉持着这种想法:我开荒出来,这片地就是我的,在国内也是如此,官府也是认的。甚至我们家常年在这片林子砍柴,那么官府也默认这片林子是我家的。
从这种传统来说,大顺,因为这种私有制思维,其实最具备日后成为资本主义最后堡垒的潜质,但要提防小资反动社的那种输不起却又不想动所有制的空想。
于此时,尤其是此时正值对外扩张的阶段,这种自中唐之后就已经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使得大顺在对外扩张的过程中,无比顺滑。
输不起是只有输了的时候才会输不起。
一旦开始赢的时候,那么赢的一方,人人都会支持赢了划一块地属于自己。
大顺的情况过于特殊,以至于大顺在输的时候反倒一致;而一旦开始赢,反倒分化。
输的时候,反对游戏规则本身、和反对我输了的人,是同路人;而一旦开始赢,反对游戏规则本身,和反对我输了的人,就是陌路仇敌。
不过,于此时,对这些大顺特殊的长期服役的专业士兵来说,他们当然是支持赢下去的人。
而大顺难得地把他们不看成丘八、而是看成人,甚至居然给他们分地还给他们提供退役之后移民的船票和牛犁,也使得他们的战斗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赵立生说,朝廷因为他们拿过枪,且拿了十几年枪,所以要把他们送去南大洋抢地。他的伙伴丝毫不觉得朝廷做的不对,反倒觉得这理所当然。
反正都是拿枪,是回国镇压百姓起义,还是去打印度英法,亦或是去南大洋去和夷人抢地,这也无甚区别。
单就这一点说,他们也无愧于当世第一强军。因为比烂下来,最起码,比靠人贩子买兵员的普鲁士、靠抓醉汉去与龙虾兵为奴的英国,还是要强一些的,主要强在他们退伍后会授田垦荒。
广义的自耕农,是帝国最坚实的扩张基础。这一点,大顺朝廷一直坚信,并且一直致力于精锐士兵自耕农化。
至少在老皇帝未死之前,这态势会持续下去并且真的会把这些矿场、流民、饥民中招募的士兵,花大价钱送去边疆和海外授田垦荒。以后舍不舍得花这个钱,难说,但现在是真的舍得花。
应该说,现在看来,卓有成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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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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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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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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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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