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店员鬼鬼祟祟低声说:“剩下的这些,咱们分了吧。”
“这……”
“卢卡斯店长都说了,让我们处理掉就行,有什么关系。”那店员嘿嘿直笑:“炸鸡薯条都是干净的,试吃我都是把它们切成很多小片,大多都没碰过,干净,放心。”
他提了提手里的麻布袋:“这里头的才是那些落在地上的,我拿回去喂狗。”
“好吧。”
克雷顿犹豫了一下,看向后面:“杰佛里先生,这些剩余的没法保留的商品……”
正在重新梳理账目的杰佛里抬起头,笑了笑:“店长说了,你们处理掉就行。”
他又感叹:“都是好东西呀,这也算是一点点小小福利,如果不是要回庄园复命,我也想和你们一起分着吃了。以前庄园里食物匮乏,只有小麦做的麦饼,现在生活好多了,有时候都会觉得不真实……”
杰佛里想起自己还在冰原镇的日子。
日复一日的巡逻,僵冷的夜晚,吃不饱饭的肚子,还有战友们互相之间的各种荤笑话打闹,仿佛都还在昨天。
摧毁过去多年,只需要一天。
活尸涌来,冰原镇变成了废墟,人们四散而逃。xiumb.com
那时候杰佛里做出了一个最大胆的决定:选择跟随卢卡斯队长,而不是跟着更具有人望和勇武的拉格纳镇长。
命运在那时候就分出了两条小径。
一条通往铁矿的死亡乱葬岗,一条蜿蜒突围,在荆棘里获得新生。
他很幸运,走上了后一条路。
至今想来,杰佛里有时候也会觉得不可思议:勇猛刚强的拉格纳死了,胆小但更懂普通人的卢卡斯活了下来,而且越活越好,变成了卡尔马王国北方一名不容小觑的人物。
踏入庄园,前路就变得叵测而不可想象。
他收拾账本,装进自己的皮箱里这是俾斯麦庄园公务人员的标配,如今已经变成一种风尚。
“我先回庄园了,再不走,罗伊斯该要抱怨了。”杰佛里看了看怀表,对两名店员微微颔首:“辛苦两位了,明天见。”
“明天见,杰佛里先生。”
俩人都和他道别。
空荡荡的玻璃商店里,只剩下克雷顿两人。
他们找了一张小木桌,一人倒了杯蓝色日出,弄了两张银碟,摆上豆腐,酱汁,薯条和炸鸡。虽然薯条和炸鸡是热腾腾时最美味,不过比起埃里克城的面包和炖菜来说,还是要好太多了。
克雷顿喝了一口酒,慢慢吃着薯条:“内瑟斯,你不是说要去庄园应聘吗?”
“现在这样子也不错啊。”对方大口啃着炸鸡,含糊道:“克雷顿,鸡骨头不要乱丢,我要喂狗的。”
克雷顿看着面前壮汉,有几分无奈。
这位是自己挚友,名叫内瑟斯,俩人从小在一个渔村里长大。不同之处在于,海啸冲击村子时,克雷顿成功逃走避难,内瑟斯却和很多人一样被卷走拖入海里。
原本克雷顿以为这将变成过去的记忆。
几年前,克雷顿在街上遇到了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这人人高马大,却不肯干活,坐在街边乞讨。这让克雷顿觉得不可思议,路过时多看了一眼。
结果对方一下子跑过来,吸了吸鼻子:“你是不是叫克雷顿,住在渔村,喜欢捣鼓珊瑚和海草,还把很多小树苗挖出来种到家门口?”
克雷顿惊了,这些陈年旧事不应该有人知道才对。
“我是内瑟斯啊,内瑟斯!”对方指着自己的脸说:“你忘了吗?就是那个胖小子,你喜欢捣鼓不能动的花草,我喜欢养能动的螃蟹,结果我的螃蟹被你抓去煮了吃了,忘了吗?”
克雷顿愣在当场。
这一段童年经历只有他和内瑟斯知道,其他人绝不可能晓得。
内瑟斯告诉他,自己当年被海浪卷走,他拼命在海上扑腾,也以为死定了,结果遇到了一条狗。那条狗浑身毛发脏不垃圾的,灰扑扑的,在水里刨来刨去,在风浪里如履平地。
于是内瑟斯就奋力抱住了那条狗,这狗试图挣脱他,一人一狗在海里大战,内瑟斯为了活命管不了那么多,牙齿死死咬着狗头,双手锁喉,最后一人一狗只能罢手。于是他就抱着这条狗在海上流浪,狗总能游,内瑟斯总能找到鱼和贝类。
后来终于上岸,这条狗也就跟在内瑟斯身后,他们变成了一种奇特的伙伴。
“反正我觉得,这里有吃有喝,还跑去庄园干嘛?”内瑟斯扭了扭肩膀,他壮硕的身体把黑礼服绷紧,整个人看起来更加强壮。
“不一样的。”克雷顿劝说:“这里只是俾斯麦庄园的一个商店而已,就有这种待遇。我去过庄园,里面的平民生活得不比贵族差,有自己的房子,食物多样而美味,他们还有相当不错的薪水,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儿……”
“你去那里正好,他们肯定需要有人来放牛放羊。你的那条狗,杰凯尔不是也非常会驯养动物吗?”
“话是这么说……”
内瑟斯吹了个口哨,朝远处丢出一根鸡骨头。
从商店后面遛出一道身影,一条身长一尺五的大狗窜出来,张嘴稳稳接住,上下颚一张一合啃咬起来。
杰凯尔皮毛短而粗糙,整体呈淡黄色,毛端为褐色,四肢细长,脚掌宽厚,牙齿弯曲,嘴长而窄,耳朵又大又尖。
克雷顿一直觉得,它就是一头大胡狼,结果内瑟斯硬要坚持说是狗,他也没辙。
这条大狗迅速将肉用牙齿剃光,这才抬起头,期待地看着克雷顿。
克雷顿将盘子里的骨头都丢给它。
收拾从后门离店时,克雷顿看到一个佩戴圆眼阔鼻青铜面具的男子,对方直勾勾盯着直营店。
杰凯尔对着他汪汪两声,龇牙咧嘴,警告他走开。
青铜面具男子哼了一声:“臭狗!”
克雷顿很想纠正他:“这是胡狼,胡狼啊,不是狗,不是汪汪叫就是狗!”
和克雷顿两人一狗擦肩而过,青铜男子才掀开面具的一角,露出下面局部被烧伤的皮肤。
斯派德透了口气,又盖上面具,满肚子牢骚。
你说我好好的一个吟游诗人,怎么就变成了三面间谍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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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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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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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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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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