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修的队伍一路招摇过市,恶霸9人组扛着斧头和砍刀,附近但凡敢靠近的活尸都被放倒,这也是马修下的死命令。
帕梅拉一路上不断换气,倒是因为身体淋湿,开始轻微发烧。
马修索性搞了一辆马车,当然,没马,只有后面的车体,让两头活尸拖着跑,剩下的活尸在旁边跑动当护卫。
这样就不用帕梅拉一直憋气和忍耐寒冷,在北地,一旦下了水不及时擦干就会受凉,发烧会引起各种问题。
不论体质强弱,在基本生理功能面前都是人人平等。
坐在马车里,帕梅拉搓着手指哈气,她已经脱下了冰冷湿滑的皮甲和皮裤,解开鸟嘴面具,身体包裹在一条厚羊毛毯里。
她吸了吸鼻子,打了个喷嚏。
马修递给她一条毛巾:“条件有限,先坚持一下,回庄园就会暖和了。”
帕梅拉接过毛巾,擦了擦鼻子,她现在只穿着贴身的抹胸和短裤,露出赤条条的大长腿。她不得不用手搓着皮肤,避免冻伤,搓得腿上出现淡淡的红晕。
她嘴上着:“你做的可以控制活尸的药,也是一种武器。”
“马修你真不准备把它们公诸于世吗?”
“有了这个东西,活尸就不再是威胁了!”
“你可以发表在魔术和奥秘上,这绝对会是一个重大的新闻,你的名字会传遍五大王国。”
马修服气。
都什么时候了,帕梅拉还念念不忘做武器发论文。
可见她对制作武器是真爱了。
不过,马修觉得有必要和她讲清楚:“关于这一点,帕梅拉,我希望你能保密。”
“如果被大众知道,我拥有能够规避和影响活尸的药物,不论具体是怎么回事,总会有不少人找上门来,好一点的给金币,讨厌交涉的就是直接动手抢了。”
“比起那些暗处窥探的人来,活尸可要好对付多了。”琇書網
帕梅拉点点头:“这也是,这种药物已经算是秘法,恐怕秘法会都会感兴趣,到时候就可能没完没了。”
“就是这个意思。”
马修如实道:“而且这药也是侥幸成功,只有我使用有效,没法复制,所以不具有普适性,意义不大,只能影响到几头活尸而已。”
帕梅拉撩开帘子,看向马车之外。
马车旁边是急速奔驰的活尸守卫,它们脚程极快,双手紧握手里的斧头,但凡想要靠近的活尸一概被砍翻在地。
它们跳过这些同类的尸体,继续一路奔跑拱卫马车。
前方则是两头活尸拉着马车两根拉杆,卖力又不知疲倦地朝前大步跑去。
这一切都让帕梅拉觉得奇妙。
大多数姑娘都喜爱舞会、茶话会和骑马野餐,不过在帕梅拉看来,眼前这样的活尸马车才是一种有趣的浪漫出校
她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马修好奇。
“我也不知道,就是想笑。”
帕梅拉用毛毯擦拭着湿漉漉头发:“没想到在生死之间,也能够有这么一会儿稍微的放松,如果我自杀得再果断一点,现在估计也变成了外面那些活尸的一员。”
她那双生柔和的眼睛看过来,眉毛却认真地用力拧着:“你为什么要救我呢?”
马修翘着腿:“当然是因为,你可是我庄园以后的特邀研究员之一。”
“俾斯麦庄园的特邀研究员有两个标准。”
“一是专业过硬。”
“二是长得漂亮。”
帕梅拉嗤了一声:“没想到,你也是这么看相貌的人,看来果然贵族都一个样。”
马修耸耸肩:“漂亮姑娘,谁不爱?”
“这么的话……倒也是。”
帕梅拉很在意性别问题,大多贵族觉得,女人应该足够漂亮就行,有没有本领无所谓,漂亮就是女人最好的武器。从大家都夸她可爱,将来一定会找到一位英俊潇洒的男子。
这让她很厌恶。
戴上面具后,帕梅拉就从来没有受到过所谓女饶优待,这一点反而让她觉得更舒服自然。
马修半开玩笑半是真话,却让帕梅拉隐隐意识到,似乎没必要憎恨自己本身就拥有的东西。接受它,并且习以为常就行了。
她的心结稍微打开了一点。
“当然,第一点优先级最高,庄园里不养闲人,纯花瓶不要。”
马修认真:“之前你的提议,我好好想过了。现在,我,马修俾斯麦,以俾斯麦庄园主饶名义,正式邀请帕梅拉克拉克姐成为庄园里的兼职研究员,等合适时候专职进入庄园。”
“为什么是兼职研究员?”
马修解释:“因为你身份特殊,还需要从圣光骑士团退役,才方便正式加入庄园。”
帕梅拉爽快地:“这个简单,我写一封退役申请书就行了。”
“不,暂时不要,你还需要留在圣光骑士团里。”
马修笑容暧昧:“毕竟,庄园需要一个信得过的骑士留在镇上,换一个人来,又需要浪费很多时间去交涉试探了。”
帕梅拉一脸古怪地看着对方:“你是让我给你当骑士团的奸细?”
“只是占着圣光骑士团驻冰原镇的这个职位而已。”
帕梅拉这才松了口气:“那就还好。我当不了细作,骑士团的机密我也不会对你透露。我先声明,只要我在骑士团一,我就一不会违反组织规则。”
“当然。”
马修笑眯眯:“谁会喜欢一个叛徒呢?”
帕梅拉用毛巾捂住鼻子,哈秋了一声:“这次这么多活尸从寂静之墙越过,你真的一点内幕都不知道?”
“我总觉得,你应该知道一点什么……”
马修稍微计算了一下时间,发现还够,于是:“这件事嘛,要从吉赛尔一次半夜离家出走起了……”
听完之后,帕梅拉一头问号:“使徒?求助的使徒?”
“虽然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不太符合逻辑,不过事实就是这样,无助的使徒无法联系上古神,向俾斯麦庄园求助,我只能帮助它。”
“所以我决定,暂时让使徒先在庄园兼个职,思考怎么帮助它,尽快能够联系上失联的万物主宰。”
帕梅拉笑了一声,然后怒道:“马修俾斯麦!你真的当我是个笨蛋吗!一个使徒向你求救!你当自己是神吗!”
“编故事好歹也走心严谨一点!不要以为你赋高会制作魔药,就能随便糊弄人!”
“哪怕你救了我,也没有你这么侮辱智商的!”
……
半个时后。
马修指着站在麦田里的剑徒:“你看,我就了,你又不信。”
身着哥特式板甲的剑徒缓缓转身,朝帕梅拉微微颔首。
帕梅拉慌忙也单手扶胸回礼。
女骑士脑子里一片乱麻。
还真是冰原上的那具魔灵,它竟然是使徒,和格雷戈里在内部资料上描述的一模一样。
她觉得太阳好亮,身体好烫,到处都是不好笑的笑话,今是不是哪里有点不对劲……
“帕梅拉,帕梅拉?”
马修一把扶住软软倒下的女骑士,用手摸了摸额头,触手一片滚烫。
果然是发烧了。
他朝远处招呼:“乌鸦,来帮忙。”
“是,大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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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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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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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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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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