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八零之农村小媳妇>一百四十六章 风骚
  海棠用缝纫铺做借口,就是想躲过干农活。

  她在姑姑面前,装做很勤快。那是为了讨好姑姑。

  现在姑姑不在家,她也没必要,装给谁看了。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谁也管不着?

  至于李云,她之前,也没把他放在眼里过。直到李云拒绝和她结婚。才开始注意他。

  这一注意,就让海棠后悔不已。没能得到李云,是她这一生最大的损失。

  海棠可不是个,轻易认输的人。既然一开始错了,就不能再错下去?她暗下决心,一定要把李云抢回来。

  对于梅子,海棠就更没放在眼里了。

  她一个黄毛丫头。傻乎乎的,只知道干活。拿什么讨婆婆和丈夫欢心啊?

  想要制服她,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谁知道几番交手下来?自己也没占到便宜。

  不过,海棠不承认是败给了梅子。自己所以没斗赢,是因为李云帮着梅子。

  海棠也知道,论傻乎乎的干活,自己不是梅子的对手。

  可自己也有优势啊!自己长的漂亮,能说会道。

  关键是,会做衣服赚钱。这些都是梅子比不了的。

  她梅子,能干活又怎么样?整天被太阳晒的,红脸关公似的。也不知道打扮。哪有一点能吸引人的资本。

  反观自己,那气质,走在街上。不管男女老少,回头率绝对的,百分之百。

  想要斗败梅子,抢回李云。就得扬长避短。梅子相信,应该没有人不喜欢漂亮的。

  所以她要好好的,打扮自己。从颜值上,把梅子碾压下去。

  还有一点,海棠也很介意的。那就是她比李云大五岁。

  在农村就有,女大五,赛老母的说法。当地人的观念,夫妻男大女小,最合适。

  村上也有少数,媳妇比丈夫大的。结婚几年之后,两人走在一起,根本就不像夫妻。倒像姐弟。

  还有就是,女大男小在一起过日子。好像男的,都不怎么成熟。什么事都要依赖媳妇。

  而女方,就要操心劳累很多。因为丈夫小,媳妇就得管整个家里的事。

  久而久之,媳妇就变得又像母亲,又像姐了。可就是不像媳妇。

  女人本身就不经老。加上还得做家务,奶孩子。年龄的距离,就会拉的很明显了。

  海棠很担心,怕李云会介意她的年龄。所以,她更加要保养好自己。

  她每天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想吸引李云的注意。殊不知,适得其反。

  因为在80年代的时候,提倡的是心灵美。不怎么看颜值。

  有些长的,特别漂亮的媳妇,丈夫还会把她们,往丑里打扮。不然,放在家里不放心。

  老一辈留下来的古训是:家有三件宝,丑妻、薄地、破棉袄。

  媳妇太漂亮,怕是要惹是非。像武大郎,找了个漂亮媳妇。结果,连小命都没了。

  要是一个女的,打扮的太漂亮。会被人们看做是不正经。存心想勾引男人。

  那时候,如果男人多看一眼漂亮女人,就会被当成是流氓,或者是好色之徒。

  所以,海棠打扮的漂亮。不但没有成功吸引到,李云的主意。反而让她成为了,这个小街上的焦点。

  在那个干农活,都靠人工的年代。农忙季节那是老少齐上阵。

  即使小街上的,供销社和粮管所的,正式工人。下班以后,也会去地里,帮家人或亲戚干农活。

  总之,收麦子的时候,不管你的身份有多高贵。家里有没有地?都不会在家里闲着。那样会招人骂。

  就像李云的母亲,平时她不去地里干活。一门心思,在缝纫铺里做衣服。

  但是到了农忙的时候。她也要关几天缝纫铺的门。和家里人一起,把该收的收了。该种的种上。再一去铺子里开门。

  那时候,国家很重视粮食生产。特别是小麦。

  麦收时候,所有的单位,各行各业,都在为农民开绿灯。

  学校专门放假,老师和学生,都到地里去帮忙。

  事业单位,除了留下值班的。其他人都可以请假回家,帮亲戚朋友抢收麦子。

  那可是,老百姓熬了一年的收成。关键就看那几天。

  趁着好天抢收完。没被雨淋坏了的,那就是胜利。

  若是遇到梅雨天,麦子烂在地,霉在场上,也是常有的事。那一年的收成,也就完了。

  毕竟那时候,天气预报不准。即使准也没办法。条件不允许啊,该烂的,也还得烂。

  那时候种地,就是人种天收。靠天吃饭。为了跟老天抢时间,那是老少齐上。

  海棠一个青年人,麦收的时间不去地里干活。打着花伞,穿着高跟鞋在街上走。那回头率,肯定是百分百呀!

  只不过,看她的人不是在夸她漂亮,而是在骂她风骚。难倒她不用吃粮食吗。

  当然了,这些话都是人们在背地里,议论的。

  谁还能到她面上去骂呀?毕竟她干不干活,跟别人也没关系。

  海棠还在沾沾自喜呢,她以为,别人是看她长的漂亮,穿着时髦。还不用干活。都在羡慕她呢。

  她实在想不通,李云为什么,连看都不想看她?

  却把一个相貌平平的梅子,当成手中宝。

  她跟梅子,那就是天地悬殊啊!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人。

  是李云的眼睛瞎了,还是脑袋坏掉了?他怎么就连丑俊都分不清了呢?

  要不是现在,她得哄着李云。真想指着他的脑袋,大骂一通。

  把这个榆木疙瘩,给骂开窍了。

  想是这么想的,可不能付诸行动啊。

  她现在哄都来不及呢,哪敢再去骂他呀。

  海棠咬了咬牙,心里盘算着:暂且先忍着,等把人弄到手,看我怎么整你?

  看看人都走了,海棠跺跺脚。自己去厨房盛了饭。端到餐桌上,开吃。

  一边吃饭,海棠一边想:姑姑不在家,真爽。

  要是姑姑在,她哪有机会,享这福呀。还不得跟往年似的,整天呆在太阳底下,只到农忙结束。

  她还得看着,姑姑的脸色,揣摩着她心里想什么?说实话,在姑姑身边,真累。

  这么想着,海棠倒是巴不得,姑姑永远都不要回来了。

  那样老虎不在家,她这只猴子就能称大王了。

  这么一想,觉着不妥。怎么能称,自己是猴子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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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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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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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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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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