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姑姑面前,装做很勤快。那是为了讨好姑姑。
现在姑姑不在家,她也没必要,装给谁看了。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谁也管不着?
至于李云,她之前,也没把他放在眼里过。直到李云拒绝和她结婚。才开始注意他。
这一注意,就让海棠后悔不已。没能得到李云,是她这一生最大的损失。
海棠可不是个,轻易认输的人。既然一开始错了,就不能再错下去?她暗下决心,一定要把李云抢回来。
对于梅子,海棠就更没放在眼里了。
她一个黄毛丫头。傻乎乎的,只知道干活。拿什么讨婆婆和丈夫欢心啊?
想要制服她,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谁知道几番交手下来?自己也没占到便宜。
不过,海棠不承认是败给了梅子。自己所以没斗赢,是因为李云帮着梅子。
海棠也知道,论傻乎乎的干活,自己不是梅子的对手。
可自己也有优势啊!自己长的漂亮,能说会道。
关键是,会做衣服赚钱。这些都是梅子比不了的。
她梅子,能干活又怎么样?整天被太阳晒的,红脸关公似的。也不知道打扮。哪有一点能吸引人的资本。
反观自己,那气质,走在街上。不管男女老少,回头率绝对的,百分之百。
想要斗败梅子,抢回李云。就得扬长避短。梅子相信,应该没有人不喜欢漂亮的。
所以她要好好的,打扮自己。从颜值上,把梅子碾压下去。
还有一点,海棠也很介意的。那就是她比李云大五岁。
在农村就有,女大五,赛老母的说法。当地人的观念,夫妻男大女小,最合适。
村上也有少数,媳妇比丈夫大的。结婚几年之后,两人走在一起,根本就不像夫妻。倒像姐弟。
还有就是,女大男小在一起过日子。好像男的,都不怎么成熟。什么事都要依赖媳妇。
而女方,就要操心劳累很多。因为丈夫小,媳妇就得管整个家里的事。
久而久之,媳妇就变得又像母亲,又像姐了。可就是不像媳妇。
女人本身就不经老。加上还得做家务,奶孩子。年龄的距离,就会拉的很明显了。
海棠很担心,怕李云会介意她的年龄。所以,她更加要保养好自己。
她每天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想吸引李云的注意。殊不知,适得其反。
因为在80年代的时候,提倡的是心灵美。不怎么看颜值。
有些长的,特别漂亮的媳妇,丈夫还会把她们,往丑里打扮。不然,放在家里不放心。
老一辈留下来的古训是:家有三件宝,丑妻、薄地、破棉袄。
媳妇太漂亮,怕是要惹是非。像武大郎,找了个漂亮媳妇。结果,连小命都没了。
要是一个女的,打扮的太漂亮。会被人们看做是不正经。存心想勾引男人。
那时候,如果男人多看一眼漂亮女人,就会被当成是流氓,或者是好色之徒。
所以,海棠打扮的漂亮。不但没有成功吸引到,李云的主意。反而让她成为了,这个小街上的焦点。
在那个干农活,都靠人工的年代。农忙季节那是老少齐上阵。
即使小街上的,供销社和粮管所的,正式工人。下班以后,也会去地里,帮家人或亲戚干农活。
总之,收麦子的时候,不管你的身份有多高贵。家里有没有地?都不会在家里闲着。那样会招人骂。
就像李云的母亲,平时她不去地里干活。一门心思,在缝纫铺里做衣服。
但是到了农忙的时候。她也要关几天缝纫铺的门。和家里人一起,把该收的收了。该种的种上。再一去铺子里开门。
那时候,国家很重视粮食生产。特别是小麦。
麦收时候,所有的单位,各行各业,都在为农民开绿灯。
学校专门放假,老师和学生,都到地里去帮忙。
事业单位,除了留下值班的。其他人都可以请假回家,帮亲戚朋友抢收麦子。
那可是,老百姓熬了一年的收成。关键就看那几天。
趁着好天抢收完。没被雨淋坏了的,那就是胜利。
若是遇到梅雨天,麦子烂在地,霉在场上,也是常有的事。那一年的收成,也就完了。
毕竟那时候,天气预报不准。即使准也没办法。条件不允许啊,该烂的,也还得烂。
那时候种地,就是人种天收。靠天吃饭。为了跟老天抢时间,那是老少齐上。
海棠一个青年人,麦收的时间不去地里干活。打着花伞,穿着高跟鞋在街上走。那回头率,肯定是百分百呀!
只不过,看她的人不是在夸她漂亮,而是在骂她风骚。难倒她不用吃粮食吗。
当然了,这些话都是人们在背地里,议论的。
谁还能到她面上去骂呀?毕竟她干不干活,跟别人也没关系。
海棠还在沾沾自喜呢,她以为,别人是看她长的漂亮,穿着时髦。还不用干活。都在羡慕她呢。
她实在想不通,李云为什么,连看都不想看她?
却把一个相貌平平的梅子,当成手中宝。
她跟梅子,那就是天地悬殊啊!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人。
是李云的眼睛瞎了,还是脑袋坏掉了?他怎么就连丑俊都分不清了呢?
要不是现在,她得哄着李云。真想指着他的脑袋,大骂一通。
把这个榆木疙瘩,给骂开窍了。
想是这么想的,可不能付诸行动啊。
她现在哄都来不及呢,哪敢再去骂他呀。
海棠咬了咬牙,心里盘算着:暂且先忍着,等把人弄到手,看我怎么整你?
看看人都走了,海棠跺跺脚。自己去厨房盛了饭。端到餐桌上,开吃。
一边吃饭,海棠一边想:姑姑不在家,真爽。
要是姑姑在,她哪有机会,享这福呀。还不得跟往年似的,整天呆在太阳底下,只到农忙结束。
她还得看着,姑姑的脸色,揣摩着她心里想什么?说实话,在姑姑身边,真累。
这么想着,海棠倒是巴不得,姑姑永远都不要回来了。
那样老虎不在家,她这只猴子就能称大王了。
这么一想,觉着不妥。怎么能称,自己是猴子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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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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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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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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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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