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眸看向前方,便是蒋俊豆绿油油湿漉头发下的脸。
蒋俊豆咧开嘴,嘿嘿放肆笑了起来。
就像是以往那个桀骜的他。
“哈哈,轩神,你该不会是老了吧,连狙击手你都察觉不出来了?”
“他娘的,轩神啊轩神,你今天算是欠老子一条命了。”
叶轩眉头皱紧,他凝视着蒋俊豆的眼眸,愈发感觉自己看不懂这个男人。
他是多次醉酒后持刀愈杀害自己的魔鬼。
却为何还要在命悬一线时,把自己从陷阱中救出?
还未想明白这点时,鲜血已然滴滴答答流淌而下,落在叶轩唇边。
自己并没有受伤,那,这是哪来的血?
血,等等?!
叶轩惊了一下,他猛然顺着鲜血流出的方向看去。
眼前好不容易站起身来摇晃着的流氓男人,手臂间赫然是一个血洞。
是啊。
那一发子弹并没有打中叶轩的心脏。
却径直刺入这个流氓男人的手臂。
“嘶,吗的,真他吗疼!”
仿佛这时,流氓男人才嗷嗷叫了起来,捂住手臂跌靠在身后墙上,找好隐蔽的位置才愈加沉重呼吸着。
位于掩蔽墙体的后方,叶轩站起身闭上眼眸沉重呼吸着。
所有场景,恍如如一年前的战场完美结合映照起来。
一年前时,是蒋俊豆夺走原本自己手中的枪支,傲然杀向前方。
一年后的如今,又是他把自己从致命的枪口下救下。
“咔!”
原本还在蒋俊豆手指间的血色狼头匕首被叶轩夺下。
“你在这里,等我。”
只有简短的六个字。
下一秒钟,叶轩的眼神中透出残忍。
杀意恍如漫天海潮,在一瞬间从他身体中庞然释放而出。
“那小子受伤了!”
“对啊,我们,我们有狙击手!”
“吗的,怕什么,上!趁现在弄死那个王八蛋!”
人群的怒吼声猛然传出,紧接着脚步声愈加急促传出。
当他们自信满满杀到掩体墙体后方,看到叶轩的一瞬间,全部不自觉战栗惊恐后退两步。
那是怎样一张狰狞恐怖的面容?!
血眸已然睁开,地狱中的魔神……
彻底觉醒!
就像是,一年前,他躲在战壕后方,看到蒋俊豆夺过枪支,杀出去为他吸引火力的那一幕。
那时候,流氓男人的怒吼咆哮,叶轩这辈子都无法忘记——
“轩神!!”
“你他吗要是不给我活着杀回朱雀区,老子下了地狱也得弄死你!”
当时,叶轩不知道蒋俊豆到底承受了多少。
那般恐怖的枪林弹雨……
时隔四年,那是叶轩第一次哭。
为了战友,为了,肯为他托付后背的兄弟。
一年前的叶轩,那个寸头男人——
他没有逃跑,更没有如流氓男人所说那般逃回朱雀区。
但,他同样没有辜负流氓男人用命杀出的绝路。
所有的炮火,被流氓男人吸引了过去。
寸头男人能够听到流氓男人中弹的惨叫,和一路尽可能远逃离战壕的匆匆脚步声响。
“哗!”
那把雕刻着血色狼头的匕首展现于寸头男人的手指间。
所有的枪械,早已打空了子弹。
战场上,这是寸头男人唯一剩下的武器。
血丝,遍布蔓延在寸头男人瞳孔之中。
他向来冷淡的面容,狰狞无比。
所有敌人,都被逃亡而出的蒋俊豆吸引住。
他们却没有注意到,从侧面绕到后方的寸头男人的。
寸头男人套上了尸体的衣物,悄然潜伏进对方的雇佣兵团体之中。
“刷!”
暴雨之中,刃光闪烁开来的瞬间,便是一道生命消散。
鲜血混杂雨滴奔腾而下,似是彻底掀开死神杀戮的序章。
那时候,寸头男人第一次捡起地面上的黑铁面具,化身阴影中的“死神”,收割着一条又一条生命。
他成为隐藏在黑暗中的刺客。
事到如今,这件事都成为朱雀区中的永远谜团——
没有人知道,那千人的雇佣兵团体,是怎么活脱脱被一个人从黑暗之中杀到崩溃逃离。
更没有人知道,隐藏在朱雀区中的“死神”,到底是因何而生。
那一天,鲜血伴随暴雨飞舞,成为这场舞台的猩红舞会。
杀掉最后一个恐惧的雇佣兵以后,带着半张黑铁面具的“死神”踉跄走到中弹瘫软在乱尸间的流氓男人面前。
“咣当!”
黑铁面具从脸上摘下,摔在暴雨冲刷的地面血河之中。
面具下,是寸头男人那张流着血泪的脸。
无数尸体间,流氓男人抱着那把安着刺刀的枪支的手才算松开。
“咚咚!”
那支枪径直摔在血河间,流氓男人顶着一头绿油油烫卷长发,染满血迹的脸上带起一如既往的桀骜笑容。
可唯有他的话语,那般虚弱无力:
“嘿,嘿嘿。”
“轩神,老子就知道你不简单。”
“我以后,啥都听你的。”
“你,你可得带着我,一起吃香的,喝辣的,哈哈哈!”
寸头男人沉默无言。
那一天,寸头男人搀扶着中弹满身伤口的流氓男人回到朱雀区,迎接着朱雀区每一个人的惊愕目光。
所有人都知道,那一场战争的可怕。
实际上,朱雀区的名单上,无论是叶轩,还是有蒋俊豆这两个名字,都已经归入死者名单。
换句话说——
没有任何一个人觉得,他们可以活着回来。
是叶轩和蒋俊豆创造了朱雀区的神话。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叶轩,彻底成为朱雀区中独一无二,至高无上的战神。
同样是从那一天开始,叶轩和蒋俊豆这两个名字,共同冠上“杀神”称号!
记忆消退间,战神复苏归来。
偌大的废弃工厂楼阁中,将近两百人将遮体后的两个人团团包围,却根本无人敢上前一步。
他们根本不明白,为何这个寸头男人哪怕是面对着这些多人,甚至还有一个隐藏在阴影中的狙击手,竟然还能释放出这般恐怖的杀意!
难道,他,他真的是死神转世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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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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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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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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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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