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平原农场主>第一百四四章;干菇
  来到后院,王振直奔老榆钱树下面,开始钩它的树枝。

  榆钱,跟一般的树不同。

  一般的树都是先长叶子,再结果。

  而榆钱,则是先结果,再长叶。

  因此,榆钱树能吃的时候,一眼望去,基本全部都是密密麻麻犹如绿色小铜钱扁平的果子。

  那些果子,是榆钱树的种子。

  能吃的时候,里面的种子还未成熟,生吃脆甜可口,蒸着吃软糯香甜。

  但是,一旦过了季节。

  那就不能吃了。

  因为那时候的榆钱种子会失去水分,变的干巴巴的。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榆钱的叶子才会开始生长,让种子随风飘散,生根发芽。

  因此,到了六七月份。

  只要是榆钱树的下方,都会有无数的小榆钱树。

  但是,因为榆钱这种树生长太慢的原因,那些小榆树能够长大的基本没有。

  第一是因为太密集了。

  第二是人们不愿意让它长太多。

  除非他们长到偏僻的地方,又不碍事,才有可能成材。

  咔嚓……

  榆树树皮非常坚韧,但是枝干却极为脆。

  随着王振的钩拉,一根粗壮长满了榆钱的榆树枝带着一条条坚韧的树皮掉在地上。

  好久没吃榆钱。

  王振并没有急着继续钩,而是撸了一把榆钱塞进了嘴里,这才继续钩。

  入嘴甘甜,就像是嚼黄瓜一般,并没有任何异味。

  “咔嚓,咔嚓”……

  因为人多,需要的榆钱也多。

  王振再次开始钩以后,一枝枝长满榆钱的树枝被他钩了下来。

  等到他忙完,王爹和大姑夫他们也来帮忙了。

  一行人抬着榆钱的树枝,来到了院子里面,拿出了筛子,开始撸榆钱。

  这个过程极为解压。

  因为榆钱是围着树枝长的。

  只需要握着树枝往下一撸,那些榆钱就会被撸下来。

  一会的功夫,好几盆的榆钱就被撸了出来。

  此时,王妈已经把早餐做好。

  因为榆钱是准备中午吃的,一行人开始吃早餐。

  早餐依旧是玉米糁,馒头,咸鸭蛋。

  虽然简单,但是所有人都吃的津津有味。

  而后,吃饱喝足,就是分配今天的工作。

  王大姑他们依旧是负责放养鸡,鸭,鹅,羊,猪等动物。

  王爹和王亮则负责在农场带游客。

  至于几个姑父,则依旧负责开车去附近卖桃。

  王振和王爹他们来到农场的时候,第一批游客还没有到来。

  于是,三个人来到保安室的后面,查看这一段时间晒的干蘑菇。

  农场蘑菇太多了。

  那怕是游客天天摘,也根本摘不完。

  为了避免浪费,王振抽空的时候,就摘了一点,准备试试能不能晒成干蘑菇。

  这样的话,就可以拿出去卖。

  至于新鲜蘑菇。

  他倒是想卖,可是卖给谁这是个问题?

  卖给游客?

  都免费让游客吃,让游客带走,他们都不愿意啊,还收钱?

  那完全是想多了。

  卖给村民?

  那就更别想了。

  虽然农场是王家的。

  但是里面的蘑菇,在村民眼中可是无主的。

  无主的还收他们钱?

  村民们怎么可能同意!

  因此,王振考虑了一下,只能选择晒成干货,

  这样的话,有个加工的过程,再收钱就不会有人说什么了。

  “差不多已经晒好了,就是不知道这干蘑菇,会不会没有新鲜蘑菇好吃。”

  一番查看以后,还没有吃过干蘑菇的王爹,有点担忧的问到。

  “肯定会比新鲜蘑菇差点,但是味道和口感可能与新鲜蘑菇完全不一样。”

  “这样吧,中午我们可以带点回去,让老妈炖一个汤试试。”

  看着担忧的王爹,王振提议说到。

  王爹一听,自然没有意见,同意了下来,找王六爷拿了一个袋子,装了一点蘑菇干,准备像王振说的那样中午带回去让王妈试试。

  九点左右,游客陆陆续续的开车来了。

  王爹和王亮开始接待他们。

  依旧是摘桃子,拍照,摸田螺,摸鱼,采蘑菇。挖野菜……

  不过,今天不同的是,在摸田螺之前,又增加了一个新项目。

  那就是钩榆钱。

  榆钱树,这东西农场也有。

  多数是分布在小河两边。

  树龄,普遍都在三五年左右。

  虽然不高,但是榆钱却一点也不少。

  这对那些早就遗忘了榆钱美味的游客们,可是一件不小的诱惑。

  生吃的,准备中午蒸着吃的。

  负责钩的钩,撸的撸,一片欢声笑语。

  这一玩,差不多就是一上午过去了。

  因为现在的游客多数都是回头客,已经不需要王爹和王亮引导,三个人给游客们说了一声,便回家吃饭去了。

  同样赶回来的还有大姑父,还有王大姑他们。

  中午,一家人吃着榆钱蒸菜,喝着干蘑菇汤,只觉得人生也不过如此,犹如神仙一般。

  下午。

  该忙啥的继续忙啥。

  负责放羊的王姑姑他们也多了一个任务,那就是采蘑菇回去晒。

  反正放羊的时候,她们也只是闲着,都是靠那十头牧兽犬。

  采蘑菇回去晒干蘑菇,也不过是举手之劳。

  王爹他们继续去招待游客。

  而王振则与王爹他们分别,去巡视农场。

  小麦,已经长出了种子,离成熟不远了。

  小陈刺树在他的催生下,差不多快一米了,能够起到的防盗作用越来越明显了。

  野蜂巢能够采到的桃花蜜越来越少了,转而开始采月季花。

  这是一种新的蜜。

  甜味稍淡,有股淡淡的月季香气。

  产量算不得太高,但是维持蜂群的同时,让王家人有蜜吃还不难。

  更不要说,农场里面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花开放着。

  虽然这样蜜质量不比纯粹的采一种花好,倒也比没有强。

  值得一提的是。

  护地河里面的莲菜开始长出来了。

  一眼望去,脸盆大小的荷叶,把整个护地

  河笼罩起来,让整个农场本来就美的景色就更增添了一条风景线。

  兜兜转转,王振来到了木耳林。

  好几天没来看,这一次来一看,王振发现木耳林的蘑菇,已经差不多到了可以采摘的时候了。

  于是,他考虑了一下,准备有空把木耳林加入游玩的计划之中,让游客尝一下野生木耳的味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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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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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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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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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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