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拒绝了邀请,在旁边跟木架齐排行进。这给他们之间的交流造成了障碍,那女人实在是太老了。刚见面时几句简单的交谈似乎就已耗尽了她的力气,让她再也没法大声说话。在接下来的旅途中,她只是静静眯着眼睛,似睡似醒地望着前方。罗彬瀚思绪万千,趁着这段沉寂打量这些老得可怕的“先知们”。
他们几乎快要腐朽到脱离人形,定然无法再从事耕作或渔猎,可同时又得到了非比寻常的礼遇,这对于一个原始社会实在是种奢侈的行为。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些老人活到这把年纪就足够令人惊奇了。罗彬瀚强烈地感到自己对这些野人部落们了解得太少,甚至还搞不清楚他们是否存在私有制——这可关乎到“小箱哥”究竟能拥有他的铁箱子多久。
在他们翻越一座矮山后,行进的队伍暂时停下休息。罗彬瀚终于和老妇人单独相处。他坐到木架外,跟她面对面地互望着。
这些老人们的头顶大多秃了,或者只剩几缕干枯的细发辫。在他们当中,老妇的头发已算保留得很好,且竟没有变白,偏浅的棕色证明着她与众不同的血统。wWW.ΧìǔΜЬ.CǒΜ
“你不是这里的人吧?”罗彬瀚直截了当地问。
老妇人眯着眼睛看他,缓慢地点了点头。
“为什么你会在这里?”
“命运。”老妇人说,“它指引我来到这里,将双星的轨迹合二为一。”
她说话的声调语气也像个先知,全然没有了另一个世界的痕迹。罗彬瀚掂了掂自己心中所有疑问的分量,捡出他现在最关心的那一个。
“你说你以前有个女儿。”他要求道,“你还记得她的名字吗?仔细说说她的情况。她是怎么死的?”
老夫人望着篝火的光发了一会儿呆。
“我已忘得差不多了。”她低缓地倾诉道,“过去,我为起诉一家烟草公司而调查他们的商品,来到那叶子的发源地。在附近的镇子上我碰到了她的父亲。我没想过结婚,却和他有了女儿。婚姻,那记忆已很模糊。但我还记得留在那里的最后一天——那天黑暗降临,我最爱的两个人也难逃噩运。他们都永远留在了那儿,而我和最后的幸村者们被这些圣族带走。多么遥远的记忆,那天黑暗扮成了他和我的女儿,千方百计地想要骗我留下。他抱住我痛哭,亲吻我的腿脚,趁机把黑暗渗透进我体内。但那时我已看透他们的伪装,并用圣叶将他们驱退。”
罗彬瀚看向她光秃秃的腿根。那断口隐藏在布匹遮盖下,但断面的整齐轮廓依旧可辨。
“这么说来,他们弄断了你的腿?”
“不,”老妇人悠然说道,“黑暗,它所贪噬的乃是炽光,而非血肉。它将我的同胞们夺走,那是为了掩盖它脆弱的子宫。可是凡人无能为力,我们只能逃啊,逃啊,一路从故乡逃进山里。那过程中我的双腿已遭侵蚀,无可挽回,圣族们只得帮我将它净化……啊,那时还有许多人在场,西里、桑德拉、杜木,我还记得每个一起逃亡的同伴,到如今,只剩下我。”
当她说话时,罗彬瀚静静地望着火炬的阴影在地面上蹿动。他想到了很多此前从未思考过的东西,但却觉得那些似乎都没什么可吃惊的。到最后他还是对着老妇人问:“为什么是你?在所有逃亡的人中,唯独你活到了今天?”
老妇人垂坠的皮肤又拉动起来。她用近似于欢乐的表情把手伸进形同虚设的松垮领口,来回摸索探寻,最后在罗彬瀚惊愕的眼神里掏出一团墨绿的干叶球。
“圣叶。”她说,“最初我为证明它是魔鬼的饵食而来,最后却因它的圣力而获救。即便黑暗也会醉于梦境,那时它们便轻忽大意,控制不住亡者的灵魂,真实对它们是最大的痛苦,胜于任何武器和牙齿。”
“但还不够杀了它们,是吧?”
“没人能杀死黑暗。”老妇人说,“它生出血肉,但它不是血肉。它带来死亡,可它本身不会死亡。你只能跟它共存,直至永远的光明到来。”
罗彬瀚摇了摇头。他已听过许多童话,但还是不相信永远的光明会存在。
“永光最多只会存在于个体身上。”他这样对老妇人说,“这世上从没永远的光明过。”
“过去不曾。”老妇人答道,“而未来将至。”
“这是什么见鬼的预言,还是你自己的想法?”
“这是命运。”
罗彬瀚不在乎地耸耸肩说:“那你真能预言吗?”
“你想知道什么?”
“明天的天气。”罗彬瀚说,“告诉我明天早上会是个晴天吗?”
很难说这是不是预言,但当老妇人抬头看了会儿天空后,她给予罗彬瀚一个非常肯定的答复。这很符合罗彬瀚的需要,所以他决定不追究这其中的原理。
“既然明天是个好天气。”罗彬瀚继续对她说,“你可以早点起床,到外头散散步,看看朝阳。”
老妇人的目光有点滑稽。她不无揶揄地看看罗彬瀚,又拍拍自己的断腿。
“你理解精神就行了。”罗彬瀚说,“干嘛这么抠字眼?如果你对散步不满意,你就让别人代你散步啊。”
他在野人们再度启程时离开,跟那断腿的老夫人分道扬镳,回到自己的飞行器上。他刚一坐下,藏在他背上的菲娜爬了下来,鬼鬼祟祟地探爪摸向他指间的戒指。
罗彬瀚摸了摸它的头,有点纳闷那无聊的玩意儿究竟为何能让它乐而不疲。继而他想起当菲娜喝下驯化之香后,这倒霉戒指就是第一个给予它惊奇的东西。这能算是某种雏鸟效应吗?
他决定改天做点实验试试,比如找雅莱丽伽把这戒指的声音弄得更特别一点,也许就能根治菲娜玩戒指的毛病。这个创想直到他回到寂静号时仍然在他脑海中回荡。他把戒指脱下来,跟菲娜一起放进笼内,然后又把李理的黑匣子还回仓库里。做完这一切后,他才来到关着酒红马尾的房间前,让∈把房门解锁。
酒红马尾从里头扑了出来,杀气腾腾地挂在他身上。
“你跑到哪里去了?”她恼火地质问道,“你想要十个蘑菇,还把老娘关在这里?而且你身上一股女人的花香!”
罗彬瀚把她从自己身上薅下来,说:“你又知道是女人了。”
“呸,你这个软趴趴。”酒红马尾讥讽道,“你连男人也睡不了!”
罗彬瀚懒得在这种成败皆输的话题上跟她争论。他直接拽着对方的胳膊说:“你还想见野人不?想就给老子听话点,不然我现在就要你去采十个冬虫夏草,你他妈先给老子熬这儿等个春去秋来。”
这下酒红马尾终于闭嘴了。罗彬瀚十分舒畅地吐了口气,拉着她往门外走去。
“你要带我去哪儿?去找没人的仓库吗?”
“找你妈。”罗彬瀚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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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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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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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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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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