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怯生在罗彬瀚看来很稀奇,因此他把大半精神都拿来观察它,研究它怎样若无其事地左兜右转,时不时鬼祟地瞟向两人。那种神态让它看上去具有一种不同寻常的聪慧。他想到了法克,继而想到了曾得到雅来丽加垂青的那位垂耳大夫。事实的确如此,假如雷奥能和人一样聪明,或者该说有人那样的思维模式,并且还保留着犬科的敏锐强韧,它肯定会比许多人类更受欢迎。
但是雅来丽加并没长着一颗犬科动物的脑袋。他仔细地想着寂静号上的每一位成员,还有那些像他一样的临时乘客,怪有意思地发现他们多数在表面上还是长着和他接近的脑袋。那是什么缘故呢?他在心里问自己。是否在另一个地方,一只狗会牵着猿猴散步?但这只是种非常粗浅的身份代换,他已知道在天空之外,的确有些种族从不畜牧和圈养动物。他想不出它们是怎么过日子的,那已超出他的生活经验。不过他倒是知道一个反例。
他古怪地笑了起来。原本正四处打量周边林木与独栋建筑的周雨顿住脚步。罗彬瀚只好向他解释自己从雅来丽加那儿听来的,关于古老尊贵的天角者们在原始时代如何生活:它们是以谷物和草叶为生的素食者,但却驯养一种名为“野胡”的畜类充作劳力。它们本不想对异族实施奴隶制,可这种野兽生性懒惰又残忍,不但在同类间实施种种罪恶,并且也试图消灭一切和它们共处的物种。天角者的祖先们不得不将这种低劣又极善繁衍的畜群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试图消减它们对于环境的影响。于是,“野胡”成了它们唯一圈养和奴役的动物。
周雨以他一贯的平澹听完了这个故事,瞧不出是否听懂了其中省略的部分。他问道:“后来呢?”
“如果我说它们把野胡全杀了呢?”
“那也是一种解决方法。”
“它们没有。”罗彬瀚说,“它们不杀动物幼崽,而且也没法阻止野胡繁衍——这种东西不分时间和地点,也不在乎手段和道德——所以它们只能把这种东西圈养在荒岛上。后来它们就搬走了,去了一个更丰饶和……有趣的地方,建立了一个没有这种东西的王国。自那以后它们就没有再畜养或奴役别的动物。”
“那样对它们来说是最好吧。”
“但为什么是野胡?”罗彬瀚顾自发问,“你看,这东西不是它们遇到的最坏的物种,而是在它们能对付的东西里最坏的——在坏东西里最弱小的,在弱小动物里最坏的。是什么特性让它处在这么糟糕的位置上”
“糟糕吗?”
“还不够糟?”
“只是排序上必然会有的位置而已。依照你的说法,也一定会有弱小动物里最无害的,和有害动物里最危险的。你觉得在那样的位置会更好吗?”
罗彬瀚晃晃头,看着雷奥扑倒一丛末端枯萎的鼠尾草。他稍微收紧了绳子,以免这只狗去刨别人前院里更脆嫩的植株。
“或许那会好受一点,”他说,“要么彻底地什么也做不了,要么就一条路干到底。那能让你对自己的位置很清楚,而不是……”
他的声音低了下去,几乎是在对自己悄语:“又狂妄又可笑。”
周雨还是像往常那样看着他。在他那种毫不惊讶的目光中,罗彬瀚暗地里感到一丝安慰。他从没见过周雨用同情或是失望的眼神看着自己,可能周雨出生以来就没用这类眼光看过别人——甚至也包括他那鲜少出现的父亲。他如此恒定而冷漠,自顾自地按着个人意志运行,就像狂欢节现场边矗着一根无动于衷的消防栓。即便在遥远的异国他乡,他也能给罗彬瀚带来熟悉的秩序与安定,只要别进厨房。
“不过,”他轻快地说,“医生们肯定觉得没什么区别,要是你们只能在手术室和检查室里见人的话。反正没人能在肛门检查的时候威风起来。”
周雨眼中泛起一丝非常不起眼的笑意。罗彬瀚不知道他是否给人做过肛门检查,但医院里想必流传着许多关于这类事的有趣故事。俗话说“仆人眼中无英雄”,而瘫死在手术台上的病人又能保留什么权势和荣光呢?罗彬瀚的思绪从天角者的祖先身上移开了,这时他听见周雨在说话。
“的确没有区别。”周雨说,“无论是在什么位置上的物种,对于死亡来说都是一样的。”
罗彬瀚不由把眼睛从啃噬草叶的雷奥身上移开了。他有点惊愕地瞧瞧周雨,发现后者正凝视着路灯立柱底部的阴影。在刹那之间,他察觉那张平静的脸孔底下潜伏着难以名状的神采,宛如正凝视着一片无人目睹的繁葩。
他勐地去看路灯下的那片阴影,那里只有一团尘埃飞舞的空虚。
“你在看什么?”他问道。
周雨只是摇摇头,脸上带着缺乏睡眠导致的迟钝和茫然。他们跨过那个路灯时雷奥抬腿在灯柱底下撒尿。远方传来几声彼此呼应的狗吠,他们所走的这条路却安静极了,甚至没碰到几个饭后出来散步的人。
在过去,罗彬瀚频繁的造访使他在这个社区里也算是半张熟面孔,大部分住户都知道他是俞晓绒家里的。但他不曾和谁特别亲近,因此当他和周雨单独出来游荡时,偶遇的熟人最多也不过朝他们微微一笑。他不再需要费心思考去怎么寒暄,因为他在这里扮演的是个傻气的、无知的、连本地话都听不懂的外国人。而这一点竟然让他感到高兴。
他们不受打搅地走到了小镇边缘。夜风凉爽,充盈茉莉与薰衣草的芳香。罗彬瀚松开牵引绳,让雷奥在这片空旷的野地里活动筋骨。他和周雨则走上一处被熊葱覆盖的繁茂绿丘。当罗彬瀚用一根木棍拨开厚重的枯藤蔓,露出底下少许岩石废墟的痕迹时,周雨诧异的神情令他颇具成就感。
“这地方是我妹妹带我来的。”他在废墟上坐下,全然不在意石面上积累的泥灰,“她小时候喜欢带着狗来这儿玩飞盘。”
周雨没有一起坐下来,显然是出于对洁净的喜好。但他把手指按在覆满青苔的岩石上,沿着它青灰毛糙的表面滑动,如同盲人在阅读一本点字书。
“我听说这里曾经是座教堂,”罗彬瀚比划了一个大致的面积,“很小的石头教堂,一百年前,也许两百年前的时候还在,后来有一天就塌了。”
“没有再建起来吗?”
“新的在镇上呢。挺漂亮的白色尖塔楼,要是你有兴趣,我明天可以带你去看看。”
周雨没有对这个提议表现得太积极。他依旧观察着那些残破石料的纹路。“你知道这里为什么会塌毁吗?”
“没什么准确的说法。”罗彬瀚瞥了一眼丘下奔跑的雷奥,“有说是因为地震,也有人说是战争时受到飞机轰炸。总之什么完整的东西都没了,教堂,还有后头的墓地——他们以前还能捡到几块墓碑的碎片,都放在博物馆里了。”
他扭头望向身后。背阳的丘脚处沉积着暮日未能触及的阴影。过度繁茂的绿茵延伸出去,通往百米开外的树林。这片空地或许曾经墓碑林立,而今只有芳草妻妻。想起这些草根下可能沉睡着许多死者,这个念头却并不叫他害怕。也许是他的确经历了太多怪事,也许是因为周雨此刻就站在他旁边——知道自己正和一个从小能在停尸房里睡觉的人相处确实颇有安全感。要是尸体真的从地里爬起来,周雨会替他拿主意该怎么办的。
一阵急风从树林的方向吹了过来。罗彬瀚觉得有灰尘进了自己的眼睛,他又转头背身看向小镇。从他们所坐的位置能够眺望到大片住宅区。在落日紫红色的光芒下,庭院与绿荫间的房屋精致得就像微凋模型。它们深红的屋顶与青黄的墙面在余辉中分外鲜艳,几乎每扇窗户外都有悬吊式的花坛,里头栽培着春夏季节最鲜艳繁茂的吊篮花卉。绚烂的矮牵牛与天竺葵溢出坛外,垂落无数道缤纷的帘幕。
这一切都让镇子像个世外桃源,虽然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古老。无论它们在远处看多像是些历史悠久又温馨可爱的木头房子,绝大多数红顶楼都是水泥浇筑的新式建筑。在童话风格的造型之下,它们有着坚固的骨架与顽强的韧性……就像住在这里的俞晓绒一样。xiumb.com
罗彬瀚的视线跳跃着,沿余晖照亮的屋嵴线游走,想找到俞晓绒卧室外独特的黄紫三色堇,但终究没认出来。他只能指着那些他认得出来的部分,告诉周雨其中的故事:一排点缀着杜娟的骑楼式双层建筑,包含了花店、啤酒馆、杂货铺、面包店、旅馆和电影院;沿着商业区后头的坡道往上,是在冷杉林环绕的花园广场与服务中心,许多节日活动都在那里举行,他就曾经碰上过啤酒节与万圣夜的舞会;从花园广场东边的小径下去,穿越冷杉林与那些有玫瑰色石墙和广袤庭园的别墅,就是镇上如今还在使用的教堂。布道厅后的树林里开辟了两片墓地,分别埋葬新教徒和天主教徒。
他不停地介绍着镇上最热闹美丽的地方,力图让周雨感到异国的风土人情。可他自己的思绪却从这一切画境里逃走了。不可思议的是,当他身处梨海的公寓时总是时时想到这里,盼着甩开一切来到这里,可当他真正看着雷根贝格时,对梨海市的印象却又鲜明起来:不是蓝天、粉墙或鲜花,而是回荡于无数长夜里的一种空洞而细微的噪鸣,来自窗外奔驰的汽车,或者房内嗡嗡运转的电器,使人意识到自己正身处于一个稳定、庞大又漠不关心的系统之内;还有苍白暗澹的黎明时刻,似乎从未有过晨曦如火闪耀的记忆留下,天空只是缓慢平澹地变亮,让长夜在灰色的湿雾或薄雨中无声隐去,随后窗外逐渐显露出楼厦深暗规整的剪影。
突然之间,他明白了自己为何在此刻想起梨海市。他停止了说话,转头瞧瞧周雨,打量那身单调的黑色外套,不太健康的脸色与平澹疏离的神态。一个念头油然而生:是周雨的到来导致了他的联想,是周雨把梨海市带进了雷根贝格。
周雨也在看他,似乎已经盯着有一阵子,并且在他脸上发现了某种有趣的东西。罗彬瀚摸了一把自己的脸,确定上头什么都没有——除非俞晓绒趁他不留神时抹了把墨水在他脸上。
“我脸上怎么了?”他纳闷地问。
“你刚才提的那些地点,我都没有看见。”周雨说,“距离太远了,这种亮度下我只能看到一些大致的街道轮廓而已。”
罗彬瀚顿时明白了。他犯了个错误,万幸是在周雨而非俞晓绒面前,所以不算是个灾难。他尴尬地咳嗽了一声,而周雨只是微微地笑了笑,什么也没追问,相反抬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我的视力比以前衰退了。光线暗点的地方很难看清楚。”
“什么时候的事?”罗彬瀚立刻问。
“大概两年前吧,因为不影响日常生活,所以也没什么关系。”
罗彬瀚疑虑地观察着周雨的童孔,没有找到佩戴隐形眼镜的迹象。他知道很多医生都是近视眼,而罗骄天在高中时佩戴的镜片已颇厚重。但他一直以为周雨的视力很好,就像周雨的体能一样。在学生时代,很多文化课老师都认为周雨这样的书呆子应该远离剧烈运动,这是周雨斯文静默的形象所带来的众多错觉之一。罗彬瀚仍然记得有一年的校运动会,周雨不幸抽到了长跑比赛的任务,班主任出于好心而想把他换到跳远组。而当多名老师发现周雨甚至能跑进比赛前三时,他们脸上的震惊曾令罗彬瀚多么的欢乐。
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此时此刻,时光的流逝突然降临到罗彬瀚的意识之中。他想到周雨在过去数年间曾经有多少次住院,常年不健康的作息带来多少不可逆转的影响,那件可怕的事又是怎样严重的打击。一切都改变了。周雨并不比他小多少,而他已经快接近三十岁了。之所以他尚未感觉到岁月的负担,不过因为他还算是个勤于运动又富有的人,以及——荆璜给他喝下的那些东西。
如果他继续留在这里,他不由地想,他很可能会见证周雨的葬礼,甚至是俞晓绒的葬礼。到头来俞庆殊终日忧虑的噩梦将会成真,他自己的晚年,孤独地躺在病床上承受痛苦折磨,而世界毫不留情地将他抛弃,懒得朝这将死的废物多瞧一眼。他怀着这种想象仔细端详周雨,想找出对方眼角细微的皱纹,或者一根不起眼的白发。但说来奇怪,他觉得周雨的外表根本没什么变化。看起来还是十年前那个在长跑比赛里拿了季军,让班主任惊掉眼镜的周雨。
“其他人埋在哪里呢?”周雨问。
“什么人?”罗彬瀚心不在焉地说,他还在想周雨晚年会是什么样子。也许会是一个翻版的周格清吧,但据说周雨的轮廓更像母亲……他是听谁说的来着?
“没有信仰的人埋在哪里?也是在那座教堂后面吗?”
“噢……不一定。”罗彬瀚把思绪转回来,好理解他听到的问题,“可能还有另一片公共墓地吧,我估计是这么个情况。这镇上还有佛教徒呢。”
他耸耸肩:“你知道,我妈很爱说人火化以后还得挑出大骨头敲敲打打才能装盒的事情。她甚至觉得那样很好笑。但她更烦为了死人而兴师动众地挖坑和搬运棺材。”
“这里的土葬是主流吗?”
“一半一半吧。”罗彬瀚漫不经心地说。他的确没有仔细考虑过这件事,因为俞庆殊早已跟他表明了遗体捐献的打算——要是到时候市场没有需求,他妈妈补充说,她宁可被倒进海里也不愿意付一笔毫无意义的墓地使用费。她甚至真的存了一笔钱,好让她的两个儿女能在她去世后进行一次豪华邮轮纪念旅行,途中顺便把她的骨灰丢进海里。罗彬瀚如今已经觉得不吃惊了,他老妈向来就是这种实用主义至上的女人。
同样知道这件事的周雨隐晦地微笑了一下,彷佛在说这的确也是他印象里的俞庆殊。为了不说出任何涉嫌诋毁长辈的坏话,他们不约而同地错开视线,寻找别的话题。罗彬瀚的目光飘到了落日所能照到的最远的角落,一片有些老旧的联排别墅区,白墙已然呈现出斑驳的锈黄色。那是镇上最古老的建筑之一,同时也是最容易出现新租户和新面孔的地方。他的心往下微微一沉,想起那里曾经缭绕的恐怖氛围。
“伦尼·科来因。”他喃喃地说。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对方的相貌却清晰地刻在他脑子里,他甚至能用德语的音调念出这个名字来。
因为他的声调,周雨把望向身后树林的眼睛转向他。罗彬瀚对他一笑,耸耸肩说:“一个罪犯,以前纠缠过我妹妹。”
“是她学校里的老师吧?”
“小学老师。”罗彬瀚用鞋底碾着一块碎石,“一个发疯的神经病,觉得自己可以从小孩子身上吸收生命,通过和小孩……那样。”
他面无表情地把碎石踢下绿丘,随即发现周雨又在往后头的树林看。“你在瞧什么?”
周雨背对着他,轻声说:“好像有人在里边。”
罗彬瀚往树林里瞥了一眼。太阳已然西垂,使丘地的阴影盖过了树林边缘,留下一片影影绰绰的深色轮廓。他在密集的树干与摇曳的枝杈间寻找人踪,却一无所获。当他这么做时,周雨已经往丘下走去。
罗彬瀚抓住他的肩膀:“去哪儿?”
“稍微确认下吧。如果真的有人困在里边,我们也帮得上忙。”
“没人会在这么靠近镇子的地方迷路,”罗彬瀚说,又把周雨往回拖了一点,“如果是谋杀抛尸,一般还得再远两公里呢。”
周雨顺从地回到了丘顶,却仍旧频频张望。他的样子令罗彬瀚既感到好笑,又有一丝隐约的不安。他想起俞晓绒的忠告,认为的确不应当冒险让周雨靠近树林,否则没准会因为纠结的树根而摔个大跤。
“你准是眼花了。”他说,“我的视力现在可比你强些。林子里肯定没有活人在走动。而要是真有什么染血的死人书包在勾引你,咱们就更得快跑了。来吧,我们现在是该回去了。”
他拉着周雨从向阳的一面下了丘地。后者没有挣扎,却奇怪地叹了口气。
“你不会真想看染血的书包吧?”罗彬瀚质疑道。
“就算看到了,又有什么关系呢?”
“厄运找上门。”罗彬瀚提醒他汉娜·察恩的餐桌鬼故事。
此时,夕阳的艳光照拂着他们,使周雨脸上有了一丝罕见的活力与热情。罗彬瀚看见他最后望了望丘顶,若有所思地露出些许笑容。
“那就让它来吧。”周雨说。
雷奥突然在他们脚边吠叫起来,扑向一只翩飞的白蝴蝶。镇上的狗都叫了起来。不知是哪一只先发出长嗥,接着群犬应和而起。那此起彼伏的狺吠彷佛地震来临前的警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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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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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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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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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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