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我啊,火急火燎干啥玩意啊,我都还没来走啥走啊。”
正当何书光费了老膀子劲,才让眼前这群老油子排好队列,准备上前方的吉普车出发时,迷龙呜呜轩轩的跑了出来。
这货又要搞什么幺蛾子?
封云天和孟烦了对视了一眼,脑海中同时冒出一样的问号。
除了两人之外,不辣、要麻、甚至挨了迷龙两顿毒打,在封云天的劝架下才得意逃生,有一副健康身体报名的羊蛋子,以及一天被迷龙骂几顿的李连胜,都很好奇迷龙出来干嘛。
“叫什么叫?哭丧啊?你体检了吗?登记造册了吗?”
何书光气势汹汹冲了过去,挡住迷龙不让他进队伍,同时发出连环质问。
“没有,不过……”
“没有你过来干嘛?皮痒了?你那破吊床不是躺得很舒服?”何书光还没等他说完抬起就是一脚。
带有明显的报复意味!
“长官消消气,有话好说。”
被踹出去的迷龙难得没发火,反而堆着笑脸凑到何书光身前,拉着他背对众人走到了拐角另一边。
“这又是什么套路?难道,这货看我们都要走了眼红,要行贿走后门进来?”
两人消失于转角,封云天看不到,不知道迷龙在耍什么把戏,只能通过仅有的信息来预测。
不过,当迷龙再次出来时,笑嘻嘻的一路小跑向队伍,手上的手表不见了,封云天知道自己猜对了。
不管迷龙内心发生了什么样的转折,但最终他的决定已经出来。
迷龙进入队列里面,见老熟人们都以怪怪的眼神看着他,一反刚才讨好何书光的哈巴狗笑脸,恢复到众人熟悉的傲横。
“看什么看,我是店里货不好卖,特意去进点缅甸外国货,才不是像你们那样,傻了吧唧的想打胜仗。”
迷龙依旧还在死要面子强撑,找了个一听起来就蹩脚的借口。
不辣知道迷龙是在嘴硬,故意贱兮兮的问道:“莫逗霸咯,你堂堂大老板,舍得你那个商店里那么多货啊,我劝你莫走,小心前脚刚走后脚就被人全偷咯。”
“谁敢,老子给他腿打折,我就放那,我回来发现谁偷了我弄死他,让他……”
“你弄个屁的弄,闭嘴,留着力气给老子唱行军歌。”
迷龙牛逼哄哄的话还没说放,就被何书光一口气差点没呛死,但他依旧没生气,反而神经质咧着嘴笑了起来。
封云天可以感受到,他现在心情是真的很快乐。
其他人都知道迷龙是在死要面子,逗几句纯粹就是口水,并不想故意刁难他,也很乐意他的加入。
毕竟大家都是老熟人!
迷龙这大路不走偏走歪路,最后关头才加入川军团这个插曲,也就随着吉普车的开动告一段落。
人数接近百人的溃军队伍,就此连中饭都来不及吃,就这么匆匆忙忙的启程。
平日里有很多伤员溃兵的巷子,今天虽然格外的安静冷清,但是却能从路边各个院子里听到,依稀传出的报名声。
甚至在走出军事区大门时,从来没有向封云天等人敬过礼的两个哨兵,都以敬礼的手势恭恭敬敬站在两边,一直到整个队伍全部走出去也没放下来。
似乎是在送上祝福,又好像是在提前和即将死的人告别。
“死气沉沉的,一点精神头都没有,都把嗓子给老子吼起来,跟老子唱。”
何书光就像初生的小犊子,浑身充满着激情和热情,一把脱掉身上的军装,光着膀子反身坐在车屁股上,拿起车上的手风琴边拉边大声歌唱。
风云起,山河动。
黄埔建军声势雄,革命壮士矢精忠。
金戈铁马,百战沙场,安内攘外作先锋。
纵横扫荡,复兴中华。
所向无敌,立大功。
旌旗耀,金鼓响,龙腾虎跃军威壮。
……
伴随着国民革命军军歌满江红,那威武雄壮荡气回肠的歌声,川军团穿过了日显落寞的禅达,一路来到了禅达城外,走向了房屋稀少的村道。xǐυmь.℃òm
孟烦了在走出禅达城时,驻足回头看向了城里某个地方,眼中有不舍有后悔,还有别的复情感。
封云天看到了孟烦了的异常,但猜不出他在想谁,也没时间去细想。
因为他此时此刻的心中,随着扯着嗓门拼命的吼出歌声,那一份火热已经在心中愈发雄壮的燃烧。
在这样的滔滔气氛下,是不是穿越者已经不再重要。
其他人也和封云天一样,因为从本质上他们都是一类人。
他们都是一群傻子!
一群每次都带着希望,抱着打败侵略者的爱国激情去打仗,每次都以失败收尾,然后骂着娘谁再去谁傻逼。
可每次来人整编的时候,他们又会想办法说服自己的傻子。
再信最后一次!
真最后一次!
一次又一次的循环!
现在……
这群傻子又一次以各种理由,成功的说服了自己内心中的反抗,再一次带着希望出发了。
——
PS:新中国的建立,祖国的强大,靠的就是抛头颅洒热血的先烈先辈们,像傻子一样不在乎自己生命。
一次又一次冲向侵略者,发起正义的反击战争,才迎来了最终的和平。
勿忘国耻,振兴中华。
永远向先烈们致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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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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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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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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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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