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旭其实非常不喜欢紫禁城,好不客气的说,紫禁城是中国第一凶宅。
死在紫禁城的人不亚于一场战役。
全旭望着沈明泽道:“你去过紫禁城吗?”
“臣,去过!”
“朕是说现在!”
“没来得及!”
全旭道:“紫禁城抵挡了清军三天的进攻,一千多间房舍被炮弹击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毁坏,现在都变成了危房了,你让朕住进去,朕倒要怀疑你的用心了!”
沈明泽急忙解释道:“可是,国不可一日无君!”
全旭道:“真正做事的人是你们政务院,马上接手内阁、五军都督府、以及六部各侍衙门,以咱们商国的体制进行改革,对应的部门直接接手,大理寺改组最高法院,御史台职权被监察部和廉政司分管,工部职能被交通部、铁道部、工程建设部分管,财政部被税务部、商务部分管,这些事情,是你政务院长的职责,不用过来麻烦我了吧!”
沈明泽听懂了全旭的意思:“陛下的意思是,全权委派给微臣!”
“这是自然,你办事,朕放心!”
全旭接着道:“这段时间,你们政务院改组,需要忙的事情很多,管理商国,跟管理整个大明,这可不是一样的事情,但是有一点,你必须记住,投靠皇太极的大臣,一概不用,不仅仅不用,连他们三代直系亲属一概不用,什么狗屁良臣择主而侍,良禽择木而栖,汉奸投降派出还有理了,政务院明发一道旨意,但凡投敌的士绅,抄家,就地免职,三代诛连!”
李信急忙道:“陛下,此时不宜大动干戈!”
全旭没好气的道:“什么大动干戈,一个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吗?这事朕非常清楚,现在就开始清算,北直属死了多少百姓,这群王八蛋罪不可赦,如果不是他们投降,全家军可以把清军堵在长城之外,皇太极根本就没有机会进京!”
“只怕这天下又会引动荡!”
“动荡不可怕,朕的百万大军会跟他们慢慢讲道理!”全旭望着沈明泽等众人道:“土豪劣绅就是大明身上的顽疾,也是他们身上的腐肉,这些王八蛋只会趴在大明身上敲骨吸髓,榨尽大明最后一丝血,然而,他们扭头就抛弃了大明,投入了皇太极的怀抱,但凡在此次国战的殉国的士绅,其子弟可以赦免,享受公平待遇,来年开恩科,他们可以公平考大学!”
其实沈明泽最想的就是让全旭与士大夫和解,以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大明的统一。
可是他失算了。
全旭单独留下了李信道:“你回去之后,马上将军务交给给朱兆宜!”
李信听着这话,心中咯噔一声。
该来的还是会来的。
李信曾带着全家军将领向全旭逼宫,本意是为了全旭好,却挑战了全旭的权威,这是人臣之大罪。
凭心而论,霍光对刘询不好吗?
将刘询从一名懵懂无知的少年,培养成了一个合格的皇帝,没有霍光的教导,刘询成了政教明,法令行,边境安,四夷亲,单于款塞,天下殷富,百姓康乐,其治过于太宗武帝之时,他是历史上有名的君主,作为中兴之君,名扬千古。
可是,霍光呢?
李信扑通一声跪在全旭面前道:“臣自知其罪难逃,臣至今未娶妻,有一房妾氏房氏,育有一子,年两岁,恳请陛下留他一命,恳请陛下留臣一支香火!”
这话反而把全旭说得一愣:“你什么意思,以为朕现在就迫不及待的想杀你吗?”
“难道不是?”
李信疑惑的望着全旭。
全旭撇撇嘴,拍了拍李信的脑袋:“在你眼中,朕就是这么小气的人吗?”
“你就是!”
李信虽然不知道皇太极是怎么得罪了全旭,看着清军的下场就知道了,根本就没有给清军一点活路,他如果说投降不杀,可以说,三天之前,这场战役就可以结束了。
清军至少十数万人会直接投降,可惜,全旭直接堵死了皇太极的议和之路。
当然,这话他心里再清楚,也不敢说出来。
李信急忙改口:“臣以小人之人度君子之腹,罪该万死!”
“行了,马屁就别拍了!”
全旭望着李信道:“朕找你是有要事要做,你是熟读大明律法?”
“正是!”
“大明律里,其实有很多条款是不和时宜的,需要更改!”
全旭接着道:“朕需要你带着一部分精通律法的人,从秦法、汉律、唐武德律,以及历朝历代的法律,结合大明眼下的实际情况,编撰一部新大明律,在这部新法,朕只有一个要求,上至天子,下至贩夫走卒,都将受到宪法的约束,也将受到宪法的保护!”
大明除了士绅阶层的问题,还有一个非常恶劣的问题,那就是宗族问题。
每一个宗族,都有自己宗族的法律,遇到族内的人,自己的族老就处理了,这才有了清官难断家务事。
事实上,这是一条置宗族与国法冲突的地方,也是全旭最难以容忍的地方,全旭希望可以通过立法的问题,毁掉宗族的统治基础。
别的不说,仅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毁掉多少对苦命鸳鸯?
有些祖宗之法可以保留,有些宗族法律就不能再保留,特别是在以孝治国的封建时代,很多官员,其实是被自己的宗族拉下水的。
古代的读书成本高,庶族要想培养一个读书人,那是非常不容易的,他们需要集合整合宗族的力量,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穷其一生,培养一个读书人,这样的读书人当官了以后,一大群穷亲戚就过来光明正大的混吃混喝。
而且占据着道义上的制高点。
老程老家有一个当官的就是被这样拉下马的,当时他上大学,家里没钱,也是有几个有钱的亲戚集资,供他上大学,他奋斗了多年,终于当了一个小官,遇到亲戚找他帮忙,迫于人情和父母的哀求,终于网开一面,违反了组织原则,这种事情口子一开,再也防不住,一四年就被双规了。
就在全旭向李信部署编撰修法的时候,皇太极一头撞向了南下军团的后方,南下的阿巴泰所部,与各路清军一样,手中拥有不少抢劫的财物。
南下军团旗开得胜,撞上了阿巴泰所部的后方部队,要知道,南下军团在安南已经养成了嗜血成性的习惯,一看到见了血,集体开始了狂暴模式。
直接对清军发起猪突攻势,一次失利,再接着组织第二次,完全是拼命攻击,这种类似于鬼畜式的打法,一下子就把阿巴泰担任后卫部队打崩了。
南下军团从清军手中缴获了大量的财物,以及被俘虏的大明百姓。
皇太极在一路南下的时候,正好天津境内遇到了南下军团押解着财物的南下军团,看着南下军团的时候,皇太极瞬间变得目瞪口呆。
这是一支什么鬼军队?
这支大军的旗帜看上去颇为怪异,跟明军制式大不相同,但身上的铠甲却是全家军制式,头盔、肩甲、胸甲、胫甲都是由大块钢板一次性冲压而成,防御能力极为惊人,火枪能不能打穿不知道,至少弓箭是没法射穿的。
前面是三排身材高大、虎背熊腰的弩兵,手中握着让清军骑兵谈之色变的破阵弩,无论铠甲或军装,都涂抹成了花花绿绿的衣服。
为了统一南下军团的服装问题,全旭从后世购买了大量的廉价迷彩服,这种迷彩服非常适合在中南半岛的丛林伪装。
就连铠甲当然也涂抹成了这种颜色,当然这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这些人腰间挂着一颗颗鲜血淋漓的脑袋,从脑袋上狰狞和恐惧的表情,可以看出,这些首级都是从清军活生生砍下来的。
皇太极看着这支上千人的运输部队,他们在看着皇太极出现,开始叽叽喳喳的说着话。
“这些是有辫子,可以杀吗?”
“可以!”
“我们伟大的皇帝会不会赏赐我们银子?”
“你先杀了他们再说!”
“杀!”
这些押送物资的南下军团士兵,立即迈开大腿,南下军团的骑兵其实不多,大部分都是步兵,步兵跑步冲向骑兵,这估计是皇太极唯一一次见着。
而且这些步兵不像明军一样排列整齐,队形非常散乱,仿佛像飞蛾投火一样,冲上来的南下军团士兵,进攻方式更加五花八门,有的朝清军骑兵拥斧头。
有的则是扔铁锤子,而且是两头中间用铁链子联着的流星锤。在他们的进攻之下,清军骑兵不断的惨叫着落下战马。
些操着无数种古怪的语言的蛮族士兵同样没有后退半步,倒下一排又顶上来一排,一枪换一枪,一命换一命,其凶悍顽强,连皇太极都一阵胆寒。
崩溃啊……你们倒是给我崩溃啊……
只是非常可惜,南下军团的蛮族士兵一直生长在穷山恶水一种,从一出生,他们就与天斗,与生存环境斗,直到他们遇到了全旭。
全旭给他们的是一年可以种三季的富饶土地,给他们是一种可以公平生活的生存环境,当然,蛮族士兵虽然没有文化,却也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全旭给他们的东西虽然好,需要他们去战斗,如果他们不战斗,全旭不是他们的爹妈,也不会惯着他们。
在这支小部队其实已经伤亡五百余人,按照比例来说,杀伤过半,可是他们却没有后退,因为他们知道,一旦战死了,他们的家属会得到全家军将士的阵亡抚恤标准,三十六个月的薪水,以及一百五十亩地。
为了这些银子和亩地,值得他们拼命。
南下军团还没有崩溃,倒是清军快崩溃了。
在皇太极的号令之下他们固然可以舍死亡生地冲击敌阵,死不旋踵,但是当战况陷入僵持的时候他们才意识到,他们已经是关内清军最后的骨血了,就算他们能击败眼前的对手,明军还是会源源不断,一个军团一个军团的从四面八方合围过来,他们还有能力击败明军一个精锐军团吗?
每当心头闪过这个念头,再看看眼前这些毅力跟骆驼有一拼的对手,再剽悍的清军将领心头也不由得掠过一丝无力感。
有心杀敌,无力回天,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吧。
果不其然,在知道后方出现一股清军咬住了他们的尾巴之后,越来越多的南下军团士兵开始来援。
“砰砰砰……”
枪声越来越密集,这也意味着返回回援的南下军团士兵越来越多,南下军团的士兵们,本来就是属于见血疯。
这种鬼畜式的打法让清军更加无奈,他们打不过全家军,可以借口他们枪不如全家军,也可以借口炮不如全家军。
可是这支南下军团的士兵们,装备与清军差不多,也是火器略低于三四成,大部分还都是冷兵器。
冷兵器对决曾经是清军士兵最骄傲的地方,可惜,南下的蛮族士兵用血肉之躯体,告诉他们什么叫真正的血性。Χiυmъ.cοΜ
一名蛮族士兵的胸口正在潺潺流血,子弹被铠甲卡住了,可是铅子巨大的冲击力,震碎了他的内脏,他嘴里的每一口鲜血,都带着自己的碎裂内脏,他没有露出痛苦,也没有露出恐惧,反而拉开胸前最后一颗手榴弹。
“轰隆……”
一声巨响,炸翻了两名清军骑兵。
一名被战马踩断了腿的南下军团士兵,手中没有手榴弹,他握着手中的破军刀,挣扎着起来,在一名清军骑兵挥刀砍向他的时候,他一刀挥去,斩断了马腿。
那名清军骑兵被甩飞出去,摔倒在地上,不等这名清军士兵爬起来,另外一名南下军团的士兵上前就是一刀,一颗斗大的脑袋滚落在地上。
皇太极看着这一幕,一脸呆滞。
良久,他再看着周围,身边不足百骑。
皇太极心一横,拔出刀横在脖子上,准备自刎。
就在这时,一颗子弹击中他的胳膊,这是一颗八五狙击步枪子弹,子弹击断了他握刀的胳膊,连死都成了皇太极的奢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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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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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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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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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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