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说无凭,眼见为实。
为了让这些黎人首领南下进攻中南半岛,全旭亲自带着郑和号,以及十二艘主力战船,形成的庞大舰队,飘扬过海,经红河逆流而上,抵达升龙城。
当然,这次全旭是以经商的名义抵达升龙城,携带的物资非常多,反正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顺便能捞一笔是一笔。
升龙城,本来就是战略要冲之地,坐落在红河右岸和红河与墩河的汇流处,,无论是从南方到北方,还是从内地到沿海,均是必经之地,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崇祯七年的六月十三日,红河河面上出现密密麻麻啊数十艘大型战船,由于战船和运输船太大,无法直接停靠在升龙城的码头,只好搭建栈桥。
率先从栈桥上下来的是,自然是全家军的士兵,这些士兵随着口令声整队,大头皮靴将码头敲得轰然作响,所有人也都没吓着,只是饶有兴趣的继续看着西洋景。
随着全家军士兵控制着码头方向,自然有安南官员过来询问。
全旭也没有理会这些人,如果安南人不老实,只要敢动手,他就准备随时开片,现在他可以率领着一个陆战旅,又两个团的将士,这一万五六千人,打下安南不可能,但是毁掉升龙城,一点难度都没有。
他们的官员懂汉语,双方交流也非常顺利,大明对于安南的威慑力还在,他们被严令不准挑衅大明官军。
好在大明的官军非常讲究,他们只是占据了南边的码头,等十几平方公里的地方,然后,就开始让官府给他们找力工,每个力工一天十文钱。
安南虽然脱离了大明的统治,明朝的银钱或铜钱,在安南也是通用货币,关键是购买力却相当强,十文钱一天的工钱,结果六七千人过来干活。
临时码头成了宣泄的工地,数目大得难以形容的东西不断的卸下来装车,装好一队就朝外走,在更宽敞的地方集合。一包包的海盐,有的装卸不小心摔开了,白花花盐倾泻出来,也没人去收拾,只是忙着卸更多的货物下来。
安南不缺粮食,全家军运输过来货物里,以罐头、面粉、油、酱菜、煤包儿、蜡条、打火机、绸缎、面料、羊毛衫、锅碗瓢盆…………只要你想得出来的过曰子的东西,就全有!数字之大,照码头上的人估算,养活全升城百姓一个月,也绰绰有余!www.xiumb.com
升龙城可不是一个什么小城,而是拥有三十余万人口,以及七万余士兵,而且升龙城还模仿北京的紫禁城,建了一座一模一样的故宫。
后面卸下来的东西越来越出奇,油布,麻毡、钢铁制品、铁扣,四脚钉,水泥,酒水和糖。
大明强大舰队抵达安南升城,这让升龙城相当紧张,此时的安南正是黎朝后期,黎朝大将郑松击败北方的莫朝,郑松权势炙手可热,自任“都元帅总国政尚父平安王“,掌握官吏任免、征税、抽丁、治民等权,地位世袭,人称“郑主“,黎皇只负责临朝听政及接见使节,后世史家以“黎氏为皇,郑氏执政”来形容此一局面。
这个局面到了天启七年发生了巨大的改变,郑阮两派发起巨大的战争,前后进行了七次交战,在崇祯七年的时候,正是双方第二次交战过去,双方两败巨伤,损失惨重,开始谋取下一次进攻。
在全旭率领全家军抵达升龙城,引起双方的警惕,无论是郑松还是阮潢都先后派出使节,前来拜见全旭。
全旭表示,你们打你们的,我只是过来做生意。
郑松和阮潢显然是不相信的,可是不相信也没有办法,为了尽快送走这个瘟神,郑松决定自己出钱,把全旭的东西买下来,你东西卖完了,该走了吧?
想法是非常美妙,现实却非常残酷。
全旭带着这些部落首领们,参观红河平原,中南半岛的环境,其实比台湾还要恶劣,群山环绕,丛林密布,沼泽、大河纵横,对于荷兰人来说这鬼地方跟地狱差不多。
但是对于黎人首领和那些部落首领来说,进入这种地方就跟回家了一样,他们的祖辈已经在比这还要恶劣得多的环境下生活了两千多年。
在他们看来,这地方不错,猎物非常丰富,他们生存所需的一切在丛林里都能找到,关键是丛林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就像回家一样。
哪怕人少打不过安南人,只要往丛林里一躲,有种追进来试试?保证进来多少死多少!
董科兴奋的道:“这地方好啊,简直就是跟我们量身打造的一样,只要能得到足够的武器装备,甚至不用大军出动,光是我们这一族人拉起的部队就能将那些安南人活活耗死!”
都阿苏道:“我也觉得这地方不错,到得都是肥美的猎场,土地也非常肥沃,在这里种植稻谷一定能够年年丰收!”
“对,等我们占领这里之后我就让我的族人搬过来,在这里开辟新的聚居地!”
董科笑道:“在侯爷的帮助下,我的族群一定能够发展壮大,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的!”
“怎么样,本侯没有骗你们吧?”
全旭指着田地里东倒西歪的水稻道:“这地方扔给安南人,简直是上天无眼,白瞎了这么好的地方。地方看完了,咱们回去准备!”
郑松花了一百八十五万两银子,高价买下了全旭所携带的货物,让跟着全旭过来的商贾们赚得盆满钵满,人人兴高采烈。
当听说全旭要武装黎人和苗人攻打红河平原的时候,这些商贾又捐献了大量的物资,不用动手全家军的库存,足够十万大军半年的给养就送到了琼州府。
还是全旭的亲卫石天保给全旭提了一个意见:“他们广西人也需要红河平原这样的好地方,如果侯爷可以招兵,他有把握招募成千上万人!”
全旭瞬间就醒悟过来,不仅仅是壮族人,为了增加南下军队的战斗力,全旭又从湖、广云、贵招募了大量的壮族、土家族、苗族、瑶族、侗族、彝族、白族、哈尼族、傣族共计七万余人。
这些人在琼州府的儋州境内,与黎族南下军队在一起,接受全家军的训练,这些人都是青壮,体力很好,耐力惊人,简直就是天生的战士。
很多人都会说,军人是后天训练的,其实这句话并不完全对,就像印度的大部分人,怎么训练他们也不会成为优秀的军人,当然还有黑人。
号称东非解放军的坦桑尼亚军,在中国的训练下,他们只能做到开着坦克辗压不到自己人,然而就是这个成色,可以横扫东非。
足以可见非州人的战斗力,那就是一个彻底的笑话。然而中华民族的人,几乎都可以成为优秀的军人,他们可以做到令行禁止,也可以做到悍不畏死,能可以做到死战到底。
“轰轰轰……”
随着一阵阵炮声响起,端着火枪的南下军团的士兵们,排成整齐的队形,开始向前突进。
“进攻,进攻,不要停,速度加快,不要乱,更不慌!”
茅元仪望着训练场上的各族精锐士兵们,目光有些复杂:“侯爷,他们才训练不到两个月,已经差不多差到咱们全家军一半的成色了,如果让他们打几仗,那可不会比咱们全家军差……”
“你错了,当火器成为战争的主流,勇气和意志的作用已经大规模减弱了!”
全旭淡淡的笑道:“这些火器,在失去弹药补给之后,就是一堆没用的烧火棍,你觉得他们还离得开我们吗?”
也不是全旭没事找事,要想柔和一个民族,那必须用铁和血,而不是一句话和两句话,全旭的目标就是扩张,与欧洲殖民的扩张不一样。
他有足够的人口,完全可以占下来,就拥有了,而不是留下太多的隐患,如果美国人不把印地安人杀光,美国可以繁荣稳定吗?
不可能,那样只会加剧内部分裂,所以美国人将拥有五千多万的原住民杀光了,现在的印地安人比国产大熊猫还稀少。
到了崇祯七年的八月,热带气侯令人头疼,隔三差五就来一波,让琼州府不是狂风交加,就是电闪雷鸣。
不过,到了八月十三日,琼州府琼州港上空一碧如洗,海风习习,这么好的天气,一年也难得几回见,再不出兵去揍安南人,真的是对不起老天爷了!
全家军庞大的舰队开始集结,这次动用了大小战船四百余艘,这只是护航舰队,更重要的是,全旭抽调了足足一千多艘大型海船,用来运输这些南下军队。
十几万人马出动,非常考验全家军的后勤能力,为了增加南下军团的实力,全旭可是从后世一口气购买了三十万件丛林迷彩服,以及准备大量的物资。
全家军利用红河三角洲建立了庞大的临时码头,把南下大军的军队投送到红河三角洲,同时,全家军帮助南下军队建立了稳固的后勤基地。
八月十七日,作为先头部队,董科率领的黎人军队,与安南军交手,经过训练的黎人军队旗开得胜,以少胜多,短短半个时辰,消灭安南军队莫约三千余人,自身损失不到一百人。
茅元仪有些不解的道:“侯爷,红河平原比松辽平原更肥沃,我们为什么不自己占领?还要用他们?”
“肉烂在锅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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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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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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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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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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