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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五六章如何赏赐?

  全旭是没有向崇祯皇帝写奏折的,当然,卢象升也没有写。只不过,正应了那句话,皇帝不急太监急。

  虽然曹化淳没有监军辽东的义务和责任,但是他却代替全旭与卢象升写了这么一封奏折。

  曹化淳的文字功底是相当不错的,非常正式的公文。

  “司礼秉笔太监、东厂提督、总提督京营戎政曹化淳顿首谨奏:本月丙午,臣代天巡狩辽东,三月以来,边事不宁,盖、复、金、海、广宁等黎庶,颇受其苦,灾众数以万计,辽东帅臣全旭,集三军虎贲……”

  曹化淳十二三岁左右入宫,因天资聪慧,勤奋好学,在宫中受到良好的教育,诗文书画,样样精通,深受司礼太监王安赏识,倚为亲信。后入信王陪伴侍奉五皇孙朱由检。他不仅文才不凡,而且深受崇祯的信任。

  看着曹化淳熟悉的笔迹,崇祯一目十行,匆匆扫了一遍,又回过头来逐句逐句的看,还是不大相信自己的眼睛,看完了,再一个字一个字的看。

  与其他大臣不一样,曹化淳的奏折写得相当详实,没有夸张,没有加油添醋,也没有动辄数以万计,毙敌无数等描写,也没有一味的吹嘘全旭的武勇与谋略。

  他只是以局外人的身份,将全旭因为知道了要前来京师述职,决定给崇祯皇帝携带辽东土特产,他当时不解,天子富居四海,什么土特产没有见过?还需要全旭这个臣子向皇帝献礼。

  结果,全旭回答:“建奴首级”,随后,全旭率领全家军、天雄军精锐尽出,空余广宁数千兵卒。在全家军和天雄军离开广宁府后,随后皇太极趁着广宁府空虚,带领十数万人马包围广宁城。

  看到这里的时候,他知道广宁城只有一千七百余名守军,以及六千余户百姓,不过两万。崇祯虽然不精通军事,但也知道这样的力量,根本就守不住。

  接着,全家军闻讯建奴包围广宁,立即组织兵马营救广宁,六千建卒强行军一昼夜,奔袭三百里,与建奴前后十三战,十三战皆胜,斩首一万两千余级,俘虏两万六千余人。

  众臣们看着这位自登基之后,五年以来,脸上就再也没有过真正的笑容的天子跳了起来,放声大笑,那神色竟有几分癫狂了。

  群臣相顾骇然。

  离得近的孙承宗眼疾手快,捡起一份捷报扫了一遍,同样面色大变,激动得站了起来,随即……孙承宗的脸色难看起来。

  这是一封非常外行的奏折,辽东不差六千健卒,但是,这是步兵,却不是骑兵,什么时候步兵比骑兵还快?

  想到这里,孙承宗板着脸,望着张世贤问道:“曹公公只怕笔误,步兵何以一天一夜奔袭三百里?”

  他现在提出来这个致命的弱点,就是防止其他人利用这个漏洞攻击全旭和卢象升。

  张世贤满脸堆笑道:“孙阁老有何不知,辽东全家军六千健卒,剩坐一千余辆马车北上支援广宁城,辽东官道皆为新修,马车日行一百五十里不足为奇,若非顾忌马匹,奔袭二百里也可以做到!”

  听着张世贤的话,崇祯的脸色缓缓恢复正常,他喃喃道:“这么说,是真赢了?”

  “真赢了,光腌制好的首级,就有一百多辆大车,抓获的俘虏,排起了长队,一眼看不到头!”

  张世贤接着笑道:“这只是初步战报,详细战报,肯定会有出入,奴婢以为,斩首一万两千级,只多不少!”

  “嘶嘶……”

  整个大殿里立即传来阵阵直抽凉气的声音,孙承宗摇摇晃晃,坐了下去,他老泪纵横:“战死在辽东的几十万将士,终于可以瞑目了!”

  周延儒、温体仁、侯恂等重臣也都快速一目十行的看完,他们的神色变幻莫测,最后化作一声叹息。

  赢了,只是他们不愿意相信而已。

  可事实俱在,不由得他们不相信。

  没有人怀疑全旭在虚报战功,斩首可以做假,可是俘虏呢?

  全旭总不能把一群百姓接过来,送到京师,硬说是建奴吧?

  要知道兵部考功司可不是吃干饭的,再说了,建奴与汉民百姓区别非常明显,这可不像后世,满人在中原滋养三百年,已经与汉人无异。

  在这个时代,女真人的脸形长得就像用脚踩过的脸,鼻骨短、牙齿呈抛物线排列,门齿呈铲型,牙齿较小;眼睛细长,眼裂小,有明显内眦褶,身材矮,躯干粗,差距相当明显。

  在这种情况下,俘虏不仅仅是语言方面,长相特征的差异是没有办法弥补的。

  众臣拿着奏折看了一遍,直到孙承宗起身崇祯皇帝行三拜九叩大礼,声音异常激动道:“恭贺陛下!全赖陛下洪福,三军用命,我军在广宁大获全胜,痛击建奴,歼敌过万,擒获建奴吏部承政、兵部承政,此赫赫战功,实是数十年来未曾有过,破口之耻,至今雪矣!”

  破口之战一直是崇祯的一块心病,他做梦都盼着关外明军能够打个大胜仗,洗雪这一奇耻大辱。

  似乎老天也觉得把他折腾得太惨了,该给点补偿了,竟然让明军在广宁不可思议地取得了一场巨大的胜利!

  想到这里,崇祯心里乐开了花,笑容是再也遮掩不住了。

  文武百官齐刷刷的跪下,声音洪亮,跟打了鸡血似的:“为万岁贺,为大明贺!吾皇万岁!”

  “同贺,同贺!哈哈哈……“

  崇祯大笑一阵,才心情畅快的坐了回去,勉强止住笑声,这个时候,一个问题摆在眼前,大明虽然文贵武贱,但是,却是以武立国,对武功的赏赐非常重视。

  无论是太祖时期,还是永乐时期,明朝都是以计首论,也就是说,军功要么升官,要么赏钱。

  成化十四年,颁布申明升赏制,辽东女直,一人擒斩二人,升一级,至六名,升三级。不愿意升级者,授五十两,署职二十两。

  现如今歼灭了俘虏了两万六千余人,斩首一万两千人,相当于朝廷要拿出来一百九十万两银子。

  当然,这只是粗算,事实上,随着明军对建奴胜少败多,还开出了特殊赏格,比如说,牛录额真、白甲兵赏千两,升正千户,或千总,连后金的兵部尚书和吏部尚书都抓了,再加上其中的前锋统领。

  崇祯不敢往下想了。

  怎么赏赐?

  拿什么赏赐?

  现在的崇祯,就是有着幸福的烦恼。

  打败了建奴,他非常高兴,可是拿什么赏赐全旭和天雄军,他一点头绪都没有。

  孙承宗看着崇祯的脸色,明白了他的担心和着急,不过,眼下整个朝廷都喜气洋洋,谁也没有在这个时候出来触这个霉头。

  仅仅略作思考,他就将这件事情抛在脑后了,草草吩咐了几句,便宣布退朝了。

  他三步并作两步回到后宫,把这个天大的好消息跟周皇后分享。

  周皇后得知这一消息之后也是万分惊喜,连声说:“恭喜陛下,恭喜陛下!”

  崇祯心情更好了,笑声不断,打从两个人相识以来,周皇后还没有在他脸上见过如此开怀的笑容呢。

  只不过,夫妻二人在一起的时候,有些话必须敞开了说。

  “朕现在非常头疼,全卿与卢卿立下了如此大功,卢卿还好办,他现在是巡抚,朕可以酬其功,升其官,但是全卿……”

  总兵是明朝武职的一品,全国不超过二十个人,相当于后世的军区司令员,权力是非常大的,他就没有办法再升了。

  可是不升全旭,就会造成一个严重的后果——以后谁给大明卖命?

  现在可不是飞鸟尽良弓藏的时候,大明内地还军情如火。

  周皇后沉默不语。Χiυmъ.cοΜ

  崇祯望着周皇后道:“皇后,你说朕该如何赏全卿?”

  “要不,那就封侯?”

  “封侯是要封的,只是一个侯爵,那他要是灭了建奴,朕该如何赏?”

  崇祯苦笑道:“全卿与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说平辽,就是哄朕开心,可全卿真能做到,这一次他只派了六千步军,如果是六万人马呢?皇太极岂不是要被献祭太庙?”

  周皇后想了想道:“陛下之前说过,全卿似乎尚未婚配?莫不如从诸侯王中择一郡主……”

  不等周皇后说完,崇祯摇摇头道:“此事不妥,诸王与朝廷,表面和睦,背地里可有不少龌龊,全卿掌兵,难免诸王会有异心。”

  “臣妾也不知道该如何办了!”

  周皇后道:“可媺娖太小……”

  “八妹!”

  崇祯虽然女儿太小,姐妹也大都夭折,唯一健康的要说李康妃的女儿朱微媞了,由于李康妃是明末三大案之一的移宫案主角,而且恶迹斑斑,打死皇后,挟持皇帝,加上虐待天启与崇祯,在崇祯既位以后,原本应该掌握着太妃之位的李康妃依旧坐了冷宫。

  周皇后的脸色微微一变:“难道陛下不怕?”

  崇祯叹了口气:“你才是六宫之主,朕何须怕她一个深宫妇人?此事你要尽快办理,朕下中旨,封安庆公主,营造公主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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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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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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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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