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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五九章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历史往往是由胜利者书写的,而李自成是一个失败者,作为大顺的丞相,牛金星自然而然的承担了这个巨大的黑锅。

  妒忌贤能,杀死李岩。

  其实,自然李岩给李自成提出“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这条口号确实是很蛊惑人心,但是,却不切合实际,也不具备一个政权的可执行性。

  进了北京,军队的粮饷如何解决?

  总不能一直抢下去。

  废除这个政策,那是李自成失信。所以,李岩必死。

  于其说牛金星杀死李岩,不如说是李岩的短视,或者说他的急功近利,害死了他自己,既然换作其他人,李岩也一样要死。

  因为他把李自成逼到了绝处。

  作为大顺的头号谋主,牛金星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他在被王士俊迫害之后,失去了一切,为了活下去,决定跟着全旭走。

  而眼下,全家军虽然赫赫有功,能征善战,可眼下并非一个可以光明正式与大明争夺江山的最佳时机。

  在牛金星的计划中,全旭的全家庄镇一分为二,一部分化明为暗,改头换面,变成寇,正式扯旗造反,引军队攻打大名府的前沿阵地全家庄镇,从而引发大名府之乱。

  而全家庄镇则作为大名府的抵抗前沿,地位则无人可以放弃,特别是这么一座巨大而坚固的坚城。

  在这种情况下,全家军既不能太猛,也不能太弱,太猛了,容易引来大股明军精锐部队,太弱了也引不起重视。

  一旦大名府与彰德卫发起叛乱,那么大名府的地位肯定会被重视起来,而作为大名府最能打的全家庄镇青壮,在全旭的操作下,很容易获得朝廷的一支番号。

  吃着朝廷的粮食,作为保护大名府的保护神。

  全旭听了牛金星的计划,也感觉这是目前为止最好的办法了。

  毕竟,眼下全旭也不可能直接造反,那样就便宜了皇太极。

  听完牛金星的计划。

  全旭决定成立全家庄镇执行委员会,作为全家庄镇最高管理机构。

  执行委员会共计七名委员。

  分别是袁世卿担任委员长,负责全面工作。

  财务委员周宏儒,负责财务工作。

  防务委员马大力,负责全家庄镇的安全防卫工作。

  商务委员华山虎,负责全家庄镇的商务工作。

  工务委员牛结实,负责全家庄镇的工业生产工作。

  教育委员牛金星,负责全家庄镇的金梯书院教育工作、外联工作。

  纪检委员杜亮,负责全家庄镇各部门的纪律工作。

  牛金星的眼睛微微一眯,他心中甚是敞亮。

  执行委员会,不过是唐朝的政事堂,事实上的相府,而他就是未来的礼部尚书。

  “好了,全家庄镇我就交给你们七个了!”

  就在全旭交待完全家庄镇的布局,然后带着二娘、全景慕、以及急着想看外孙的汤邱氏、想看外甥的汤宝和,其实,如果不是汤宝和要跟着全旭回辽南,这个纪律委员应该交给他。

  只不过,他愿意去辽南,全旭也不会阻拦。

  就在准备出发的时候,二娘望着全旭问道:“你是不是忘了什么大事?”

  “还有什么大事?”

  全旭有些莫名其妙的望着二娘。wWW.ΧìǔΜЬ.CǒΜ

  “孙娘子,你准备怎么办?总不能不清不楚养在全家庄吧?”

  全旭哭笑不得的道:“我哪儿知道她该怎么办?”

  与孙承宗家族联姻,这是袁可立非常赞同的事情,可是全旭却体会到了这个时代的美好,无论是三娘,还是二娘,她们二人相对比较弱势,从来不会与全旭发生激烈的争吵。

  因为她们二人都非常清楚自己的身份,她们是妾,而不是妻。

  可是妻却不一样,妻谐音齐,正妻与丈夫拥有同等的地位,当然,因为联姻,也肯定会有自己的利益诉求,要说孙氏从全旭这里一点好处都不要,那肯定说不过去。

  特别是孙承宗,这位老爷子可是铁杆的帝党,崇祯虐他千百遍,他待崇祯如初恋,召之既来,呼之既去。

  将来,孙承宗利用孙文莺来影响全旭,全旭能怎么办?

  就像在武则天时期,武则天亲手炮制了一场大案。她的亲生母亲与贺兰敏之通奸,杨氏真与贺兰敏之通奸吗?

  野史小说非常热衷在这上面着重笔墨,首先,杨氏是一个大龄剩女,因为信佛,四十四岁的时候,才嫁给武士彟为继室,其次当时已经九十岁高龄了。

  为什么要炮制这个案子呢?

  关键是政治。

  在武则天成为皇后,与李治并驾而称二圣,二圣临朝,李治的性子又软,强势的武则天根本就没有人可以制衡,当然也不是没有人可以制衡,就是她的生母杨氏。杨氏出身弘农杨氏,天然亲近门阀贵族,与武则天的执政理念是冲突的,可是唐朝自李世民以后,以孝治国,如果武则天忤逆母亲杨氏,那么就是不孝。

  等于人设崩塌,一个品德败坏的人,是没有办法服众的。于是,武则天玩了一手阴谋,牺牲其母,还有外甥,铲除了可以干涉她的人。

  强硬如武则天,她只能采取这种方式,毁掉其母的声誉,从而获得绝对的自由,那么全旭呢?

  非得承担不孝之名?

  孝是古代绕不开的一个问题,为了能圆上逻辑漏洞,所以起点孤儿院大行其道,全旭可不像头上多个爹。

  “这样吧,你去找她聊聊,让她回高阳!”

  “我去说有用吗?”

  二娘尴尬的笑了笑:“还是你去吧,这件事绕不开!”

  全旭闭上眼睛:“我不去,见了面不知道说什么,你去吧,我相信你!”

  二娘无奈的叹了口气,她倒是去见了孙文莺。

  “二娘来了,全大人愿意见我了?”

  “孙娘子,大名府马上就会动荡不安,这里非宜居之地!”

  二娘苦笑道:“非是赶你离开,事实上我们也要走了!”

  “让全大人给我一句准话!”

  孙文莺望着二娘道:“女人不用为难女人,还是那句话,如果全大人不原谅文莺,文莺就死在全家庄!”

  二娘无奈的叹了口气:“孙娘子,你这是何必呢?”

  “我有什么办法?”

  孙文莺有些委屈的道:“你以为我愿意吗?我现在又家不能回,他必须给我一个交待!”

  “你要什么交待!”

  全旭最终还是没有避开,有些事情,越是怕麻烦,越会变得更加麻烦,唯一的办法只能是勇敢面对。

  “你说呢?”

  孙文莺的眼睛一张一闭,眼泪就如同断了线的珍珠,扑簌扑簌掉下来:“女人家……”

  “打住!”

  全旭冷着脸道:“别张口女人闭口女人,你知道女人和女孩的区别吗?”

  孙文莺本来满腹委屈,反而被全旭说得愣住了。

  “你说呢?”

  全旭指着二娘:“她是才是女人,你只是女孩!”

  孙文莺的目光落在二娘的胸口,她微微低头,再看看自己。

  “欺人太甚!”

  全旭哪里想到孙文莺想到哪一层,他反而认真地点点头:“我在阐述事实!”

  “登徒子……”

  孙文莺气得方寸大乱:“我跟你拼了!”

  全旭看着拿着银妆刀的孙文莺,一脸呆滞:“真是疯子!”

  就在全旭被孙文莺搞得狼狈而逃的时候,怀远镇,随着罗世明与林丹汗的合作深入,一大批骆驼抵达了怀远镇。

  看着上千头的骆驼,徐彪有些头疼:“这些骆驼要他们做什么?”

  陈应微微一笑:“来一辆大车!”

  全记出产的载重型马车,缓缓推到陈应面前。这批马车是搬空介休范氏的关键主力,全记生产的马车,两轮马车车身底下安装着弹簧钢用以减震,车轮用最坚硬的木材制成,辐条全部钢制。车轴、插销同样是钢制,还用上了轴承。在当时,轴承称得上是一件高科技产品了。

  这些改进大大的增加了马车车身的强度,使它更轻巧,更耐用,也更牢靠。

  “装上去!”

  随着陈应一声令下,数名公平军士兵,搬着沙袋往马车上装,一个麻袋的沙袋少说也有一百五六十斤(未满),公平军将士一口气往马车上装了二十袋。

  这些麻袋足足有三千多斤重,将整个马车装成了小山。

  然后,有人赶着一匹驽马,将挽马套套上,挥动着马鞭。

  驽马拉着马车,缓缓前进,虽然移动速度很慢,慢得让人着急,可是这辆马车却真正在动。

  “再上一匹驽马!”

  加上一匹马,两匹马。

  随着两匹马吃力的前行,马车开始缓缓前进,当然,速度依旧不快,毕竟,能拉动三千多斤的重物,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如果不是这种全记生产的独特马车,用了后世的车轴和轴承,还有坚固的轮胎,否则真不一定能拉动这样沉重的马车。

  “看到了没?两匹马勉强可以拉到三千多斤物资!”

  陈应指着骆驼道:“来一头骆驼!”

  一头骆驼被牵过来,套了上去,骆驼的野性很大,它嗷嗷叫着拉着沉重的马车往前走。别说,它走得比两匹马还要快一点。

  陈应笑道:“瘦死骆驼比马大,以后别用马了,用骆驼拉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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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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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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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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