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在晋不仅仅是明朝的曾经兵部尚书,他还是华阳社的大司马。虽然相较军事能力而言,他与孙承宗的眼界还有一定的差距,可是论政治眼光,他其实并不差。
他在心中开始思考。
华阳社的计划,早在崇祯元年就开始布置,所有的环节,都经过反复推敲,可是,直到现在出了很多漏洞。
首先借刀杀人,完成了夹生饭。
没有完全达到目的,推梁延栋担任兵部尚书,同样也胎死腹中,更别提圈养多年的建奴,这次差了丢了半条命。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了问题?
王在晋恍然大悟。
晋州会馆被屠杀,起初华阳社以为是江浙盐商所为,目的就是报复东林党钱龙锡改革盐政,触犯了江浙盐商的利益。
作为一直没有吞并的势力之一,江浙盐商也知道钱龙锡名为东林党人,实则在向华阳社效力,于是,他们利用了这次围杀,铲除了一大批华阳社的中基层骨干成员,让华阳社在京城的执行力出现明显的滞后和无力。
在这个情况下,原本需要策反的很多京营将领以及三千营将领,并没有来得及实施,也就说,他们在皇太极入关的时候,并没有充当猪队友,坑死满桂,麻登云等不识抬举的明军将领,同时,卢象升与全旭为代表的天雄军异军突起。
接着,皇太极被打出屎了。
然后,这次入关最根本的目的,完全没有达成。
那就是把东林党踢一边去。
要说明亡于东林党,其实东林党挺委屈的,因为自崇祯四年以后,东林党在朝廷中枢,基本上没有人了,现在,东林党人大都在位置上呆着。
不对……
王在晋又想到了张溥之死……
如果说,一次是巧合,那么两次也是巧合。
现在可不是三次四次的事情,不可能次次这么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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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在晋望着梁延栋道:“你以为,背后是谁?”
“谁获利最大,谁就是幕后黑手!”
梁延栋微微一笑:“这其实不难猜!”
王在晋缓缓点点头:“这次获利最大的无疑是孙承宗!”
当年于谦与朝廷功劳足够大吧?连个爵位都没有捞到,但是孙承宗却封爵武威侯,世袭罔替。同时,还有卢象升,满桂,全旭,更何况,全旭是孙承宗的准孙女婿,满桂是孙承宗的旧部。
王在晋摇摇头:“不对,不对,孙阁老此人,老夫比较熟悉,他厌恶党争,为人宽厚,向来就事论事,更何况,他没有这个能力布局!”
梁延栋道:“给建奴重创的三人分别是卢象升、秦承祖次之,满桂更次之,其他各军,基本上还是……这三人与孙阁老,关系都非常比寻常!”
王在晋仿佛想到了什么,他摆摆手道:“我们还忽视了另外一点!”
“什么?”
“东江镇!”
要说这次取得战果最大的,其实并不是全旭,反而是毛文龙,把沈阳城烧得白地,虽然他自己没有抢多少东西,主要是没有上报,但是,失去沈阳,对于皇太极而言,比损失两万大军更严重。
王在晋朝着门外使了一个眼色。
一名黑衣扈从躬身而入:“老爷有何吩咐?”
“你去,找王化贞要一件信物,让毛文龙来见我。”
虽然说,袁可立对毛文龙的支持力度不小,可是对于毛文龙而言,王化贞才是他的恩主,没有王化贞的扶持,毛文龙就是一个普通的守备,这样的武职,大明足足有数百上千名,可是在王化贞的支持下,毛文龙脱颖而出,从一名守备,升为一镇总兵,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
王在晋要见毛文龙,通过王化贞的关系,毛文龙不会不给他这个面子。
当然,与见梁延栋不一样。
王在晋走到内室,换了一身素衫,也不知道这件衣服穿了多久,线头都掉了出来,这件衣服,其实是王在晋为了投崇祯所好,故意让人准备的。
他沿着小桥,走廊,走到位于大酱坊胡同旁边的院落,这个院落本来是周奎的马厩,虽然在华阳社手中,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装修。
可是,依旧非常朴素,而且聊聊约约还有马粪的味道。
进入一间屋顶熏得漆的厢房里,这间厢房里,只有一张木床,一个大大的书案,书案上摆放着一盏油灯。
没有办法,空间狭小,视线太差,白天也要点灯,否则根本无法视物。
王在晋在这个房间里,非常不舒服,他却装模作样的坐在案前,拿着毛笔,练着书法,在等待毛文龙的过程中,王在晋越想越不对劲。
他的心境有些乱了。
写的字有些潦草,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
毛文龙带着耿仲明、孔有德以及毛承禄来到这个小院,毛文龙看着小院颓废的模样,眼睛尽是疑惑。
“肖干公何在?”
王在晋望着毛文龙道:“他在锦衣卫的天牢里,你只需要回答我几个问题,我一定可以让你见到他!”
毛文龙微微一笑:“王尚书,你现在只是一个庶民,有什么资格命令我?”
“你真不管王化贞的死活?”
“不知明初公有何要问!”
王在晋微微一笑:“东江镇贫困,军民皆无隔夜之粮,你是怎么获得粮食和补给,抵达沈阳城外的?”
“这个问题,与明初公并无关碍吧?”
毛文龙坐在王在晋面前,他不着痕迹的朝着孔有德和耿仲明使了一个眼色,二人会意,他们一左一右,明面着站在毛文龙身后,已经做好了准备,准备拿住王在晋。
“毛振南,你不要这么紧张!”
王在晋摆摆手:“本部堂曾经是你的上官,这点面子都不留了吗?”
“本帅用人参在登州换的粮食,对了,还有木材,还有不少朝鲜的女子!”
毛文龙笑道:“明初公可还满意?”
王在晋点点头:“满意,满意,还有一个问题,沈阳城虽然不是坚城,但也非轻易可以攻克,毛帅是如何攻破的城池?”
“这个简单啊!”
毛文龙笑道:“叶赫雄祁,这个人想必明初公也不认识,他是海西女真叶赫氏,为报杀父灭族之仇,与本帅合作,里应外合,打开了沈阳城门,我已经向朝廷为他请功!”
毛文龙能成为一镇总兵,自然不是任人拿捏之辈,他说的话是半真半假。
王在晋的目光落在耿仲明的身上,他身上披着一件铠甲,这种铠甲与明军制式不同,当然,就是六块钢板,按照人体的弧度,冲压而成。
别看这种铠甲简单,防御能力却非常惊人,与建奴对阵过的明军,对于建奴的箭阵记忆犹新,特别是建奴的重箭。
王在晋查看过被建奴的重箭射死的明军士兵的尸体,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是颈部和胸部要害中箭,胸部中箭的占了绝大多数,利箭洞胸而过,贯穿心脏或者肺叶,直透脊柱,中箭的明军士兵往往还没等倒到地上就失去知觉了。wWW.ΧìǔΜЬ.CǒΜ
这次皇太极在京师吃了大亏,就是他们的箭阵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建奴的轻箭面对这种新型铠甲,几乎没有伤害力,哪怕是重箭,虽然可以穿透铠甲,但是却无法造成重大的伤害,往往就是入体最多不过一寸。
在明军冬装的遮挡之下,除非重箭可以命中颈部或脸部,否则无法对这种新型铠甲产生致命威胁。
如果说,全家军的火炮犀利,打得建奴没有脾气,那么,全家军的铠甲,则让建奴开始怀疑他们的箭术,到底还有没有用武之地。
这场会面,自然是不欢而散。
不过,王在晋却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东江镇、大同镇、天雄军,登莱镇!”
这些能战之兵,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有了犀利的火炮,有了紧固的铠甲,有了锋利的破军刀,还有如同步槊一样的长枪。
一般而言,长枪枪刃只有三寸,用铁四两,这是朝廷制式的长枪装备,可是全旭打造的长枪,虽然名为长枪,枪刃长达半米,以三棱式结构,钢筋为脊,胶合而成,这样长枪,威力更甚于长矛,简直可以比拟隋唐时期的马槊或步槊。
全旭之前是没有落入华阳社的视线,当然,作为一个两百多年的老组织,与大明朝廷一样,组织机构也开始变得臃肿,变得僵化。
当,华阳社大司马想查全旭的时候,他的一切,就形成了文字情报,落在了王在晋的案头,王在晋立即用密函,将这个重要的情报,发给华阳社的宗主,以及华阳社的其他首脑。
同时,华阳社首脑们,也在议论一件可行性。
用五十万石粮食,交换一百五十门一零五毫米的火炮。
经过长达三天的辩论,争吵,这件交易总终还是获得了通过,不过附属条件就是,华阳社经过分析,发现了这个神秘敌对组织,现在最关键的人物就是全旭。
全旭并不知道,一场围绕着他的阴谋,已经慢慢成型,开始实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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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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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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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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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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