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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零九章朝廷没钱只好酬爵

  “谢全大人!”

  “谢全大人!”

  “谢全将军!”

  三娘也非常开心。

  在攻克遵化城的时候,在城内缴获了一千四百多万枚铜钱,听上去不少,事实上并没有多少,莫约一万四千多两银子的铜钱。

  全旭才看不上这些铜钱,用来交易太过笨重,用来铸造成铜,还没有在后世购买铜便宜。于是,趁着这个过年的时节,他就把一部分铜钱分赏给这些孩子们。

  无论是男孩女孩子,只要向全旭行礼,他就让孩子们自己用手抓,能抓多少算多少。

  除了两把铜钱,还有糖果。

  糖果也是后世最便宜的水果糖,五六块一斤,也有一部分奶糖,花生糖,当然更贵一些。

  三娘带着苏音等女兵,开始向各镇百姓分发糖果,至于面和肉,则是按保为单位分发下去,数量很足,保证大家都可以过上一个好年。

  终于,随着临近十二点的时间到来。

  全家军五个步团旅抽调出来的三千余名火铳手,开始装填火药,当然,铅子是没有装的,只是代替鞭炮。

  “十、九、八……四、三、二、一!”

  “砰砰砰……”

  三千余发枪声响起,这算是全旭的一举两得,既训练新火铳手,又可以活跃节日的气氛。

  随着火铳枪声落下,全旭大道:“新年快乐,吃饺子!”

  一排排的大锅里,将成盘成盘的饺子下水入中,大火猛烈的烧着,有鸡肉,有鱼肉,两道硬菜,也有一些酒。

  众百姓开始排队打着饺子,一家人都在的,可以在一起吃饭,按人头打饭和菜。

  数万人一起吃饭,那场面相当壮观、震撼。

  这些百姓都当过后金建奴的俘虏,自从成为了后金的俘虏,他们什么时候吃过热饭?

  更何况,现在不仅仅是热饭,美酒,还有鸡肉、鱼肉,别说当俘虏之后,就算是平时,他们什么时候享受这样的待遇。

  全旭走到大营里,所过之处,都是哽咽声一片。

  “谢全将军!”

  “全将军公侯万代!”

  全旭笑道:“在家吃好喝好!”

  “主上做事大气!”

  以天雄军前锋营书记官的名义,管理着五十三镇百姓沈明泽来到全旭身后,朝着全旭躬身说道:“此等升斗小民,在大人物眼中,就是草芥,就是累赘,就是无足轻重,只有主上,才把他们当人,给他们提供衣食,庇护他们周全!”

  沈明泽在此时已经动摇了,官府除了收税,还能百姓做过什么?m.χIùmЬ.CǒM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与全旭相比,大明上下的官员全部该死。不仅仅是官员,那些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守备,统统该死。

  全旭年方弱冠,他却心系天下,心系天下苍生。

  良臣择主而侍,良禽择木而栖。

  沈明泽决定效忠全旭。

  全旭望着沈明泽道:“不用拍我的马屁,再拍我的马屁,我也无法给你高官厚禄!”

  “若是为升官发财,明泽自有其他办法!”

  也确实是,作为天启二年的进士,座师、同年、乡党早已进入官场,并且拥有不小的势力,只要他与他们同流合污,大官不敢说,正七县掌印绝对不困难。

  沈明明泽盯着全旭道:“主上,明泽忠心,日月可鉴!主上,明泽有话要说!”

  他的目光落在沈良材身上。

  沈良材怒视沈明泽。

  全旭摆摆手道:“但说无妨!”

  “君不密,则失其身……”

  全旭甩袖离去。

  沈明泽叹了口气,直接跟着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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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旭来到指挥车里,这辆指挥车用太阳能电子灯,将整个车厢照耀得如同白昼,沈明泽并没有看到车内的任何烛火,他微微一愣,躬身道:“主上,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哦!”

  全旭笑道:“我有何忧?”

  “孙阁老败了,大明败了!”

  沈明泽苦笑道:“若此战,孙阁老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横扫建奴,那么,主上自然无忧,可是,孙阁老败了,朝廷损失多达六七万兵马,而主上却连败镶红旗,阵斩岳托,再败阿济格,后金数千上万精锐兵马,在主上军前铩羽而归,落在朝廷诸公的眼中,恐怕容不下主公!”

  “明泽,你想多了!”

  “但愿是明泽想多了,可是主上,你难道不好奇,如今主上抵达遵化城下已经将近半个月,攻克洪山口已经有半个月有余!”

  沈明泽望着西南方向道:“朝廷的信使,哪怕是爬也早该爬到遵化城了,可是如今他们何在?”

  这个问题,全旭不是没有想过,只是,他不在乎。

  他与其他的大明将领不一样,如果说,崇祯皇帝对他既是升官,又是晋爵,他反而不好办了。

  “无所谓!”

  全旭淡淡的笑道:“全某志不在此!”

  沈明泽有些不解:“难道主上……”

  “不差五斗米,自然不会为五斗米折腰!”

  全旭不知道,他的想法差了。

  ……

  崇祯二年终于过去,崇祯皇帝在大年三十至初一这天,一夜未合眼。

  由于后金建奴破关而入,崇祯二年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给文武百官放假,自从二十九日张家湾之战明军大败的消息,传至京城。

  整个朝廷开始疯狂攻击孙承宗。

  鲁莽。

  自大。

  飞扬跋扈。

  群臣纷纷下跪,请求崇祯皇帝撤掉孙承宗的职务。

  崇祯也有些惊慌。

  明明局势非常顺利,全旭率领天雄军前锋,迂回两百多里,出奇不意偷袭洪山口城,将洪山口城攻克,随后又攻克了遵化城,堵上了皇太极的出关之路。

  他还没有来得及给全旭封赏,按照大明的潜规则,像一阵总兵这样的官职,都有加衔,也就是封为将军。

  毛文龙、赵率教、满桂都挂了平辽将军印,以及左都督这样的加衔。

  可是,全旭的封赏却受到了阻拦。

  因为,卢象升此时还不是一镇总兵官,他作为全旭的直接上司,怎么可能绕过卢象升,对全旭遵化总兵官的封赏?

  道理,确实是有一定的道理。

  侯恂给全旭破格的参将提拔,已经是破格了。

  侯恂想举荐卢象升为昌平经略使,这是小版的封疆大吏,正三品文职。

  一样被阻止,天天吵来吵去,没有一个结果。

  可是,转眼之间,怎么急转而下了?

  天刚刚亮了,御前太监王承恩提醒崇祯:“皇爷,该上朝了!”

  “好,上朝!”

  崇祯用冷水洗把脸,让自己变得更加清醒一些。

  崇祯来到朝堂上,此时众臣高呼万岁。

  接着,就是大眼瞪小眼,谁也不愿意开口。

  崇祯终于打破了沉默,咳嗽一声道:“昨夜,朕收到孙阁老乞老辞呈,现在大军新败,孙阁老辞呈,谁堪大任?”

  众臣交换了一个非常无奈的眼神。

  现在大明二十余万大军,被打得大败,损失七万余兵马,如今孙承宗收拢了溃兵,只剩下十余万人,虽然还比皇太极多两三倍,可问题是,战斗力没有办法比。

  没有袁崇焕,没有孙承宗,那么这桩差使谁来干?

  后金不是那么好打的。

  温体仁倒是想挺身而出,可是转念一想,他没兵没将,孙承宗在辽东军蓟辽诸军还有一些威望,可是他呢?

  就在这时,他想到了天雄军,想到了那个破镶红旗,阵斩岳托、克洪山口,复遵化城,活民十数万人的全旭。

  崇祯皇帝慢慢明白过来了,这些大臣们,嘴炮一个比一个响,可真正干事,还得孙阁老。

  他来回走动着,愤怒和快意在脸上快速交替,越来越激动:“建奴……欺朕太甚!朕新登大宝不久,龙椅尚未坐热他们便破口而入,劫掠京畿,杀得血流成河,这份耻辱,朕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祖宗之法,天子守国门,朕这个天子没守住国门,愧对列祖列宗,朕有何颜面躲在宫闱之中,朕决意御驾亲征……”

  众臣大为惶恐。

  老天爷爷,你这是要闹哪样?

  “陛下,万万不可!”

  众臣慌了,纷纷叩头。

  崇祯自然知道众臣不会允许他御驾亲征,他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御驾亲征。他望着众臣道:“朕若不御驾亲征,何人可以领兵克敌?”

  温体仁硬着头皮道:“自然是孙阁老,张家湾之败,非战之罪,实乃无妄之灾,武将跋扈,畏敌怯战,一触既溃,臣以为当请斩命王旗,于通州军前,以监诸军,畏敌怯战者,格杀勿论!”

  众文臣倒没有反驳温体仁,现在没有办法,崇祯皇帝也学会了将军,他狠狠地将了众臣一军。

  “曹化纯!”

  “老奴在!”

  “通州,你走一遭!”

  “奴婢遵旨!”

  崇祯见群臣一个个低垂着头,便知道他们打的是什么主意了,冷笑一声,说:“如果众爱卿没什么意见了,就照此办理吧,礼部拟一道圣旨,天雄军前锋参将全旭,阵斩岳托,克洪山口,复遵化,大功于国,奉天翊卫推诚,赐号修武!”

  “陛下万万不可!”

  “户部有钱赏赐军功吗?”

  崇祯用一句话把众臣堵了回去。

  确实是,全旭所部奉上来的战功,已经多达三千九百八十级,其中包括白甲兵一百二十五级,牛录额真二十一级,参领七级,贝勒一级,换算成银两,就多达二十万两。

  关键是朝廷没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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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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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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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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