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睡觉的时候被人打扰,心情都会很坏,更何况,全旭还是非常难得的梦到了二娘以及他的女儿。
在这场梦中,全旭还没有来得及抱住自己的女儿亲亲,就被后金的进攻给搅和了。
全旭直接登上了自己的指挥车,这是被全旭解救下来的工匠为全旭打造的指挥车,这辆指挥车非常庞大,长约五丈六尺,宽约两丈三尺,有二十四个车轮。
重量至少也有三四万斤,移动非常困难,当然,在这个营地地,根本就不需要怎么移动。
尽管不能移动,这辆指挥车却可以升降,就像后世的升降梯一样,采取手动转轴的方式,将车斗升到六丈高的位置,可以让全旭纵观全局。
外表,这其实只是一辆明代有着简易升降功能的指挥车,事实上,车辆内部却是全旭从后世定制的应急救援指挥车。
整个车中控系统、视频系统、广播系统、灯光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以及电脑数据分析系统。
现如今,指挥一支两万人马的军队,全旭压力非常大,在后世他别说两万军队,指挥两万人的工作的经验也没有。
不过,好在全旭可以随时返回明末,在论坛和群聊里寻找网络大牛的帮助,这套系统最牛逼的地方拥有二十二块监控显示屏幕,同时收集数百个监控摄像镜头里的及时情景。
关键是里面有油暖系统,让全旭不用承受风寒。
暖洋洋的吹着暖风,喝着咖啡,观看着战场上的一举一动,就仿佛在网吧里玩战略游戏。
率先接战的还是全家军的骑兵,尽管有了山西军以用大明边军骑兵的加入,全家军骑兵依旧无法在战场上与后金骑兵硬碰硬的对战。
好在,全旭也不追求这个。
他们的目的就是袭扰,破坏后金骑兵的进攻势头,现在全旭军骑兵又有了新玩具,他们冲到后金骑兵一箭之地,负责指挥的戚元弼,赶紧用激光灯打信号撤退。
那些全家军骑兵一边撤退,一边将燃烧瓶点燃,扔在地上。
噼里啪啦……
随着数十上百个用陶瓷瓶制作的燃烧弹扔在地上,这种东西非常简单,就用汽油、白糖、废旧轮胎,加入一定的机油,这种就是土法制成的凝固汽油燃烧弹。
残忍,也非常廉价。
随着一道两三丈宽的火墙陡然出现,这些后金骑兵没有迟疑,事实上他们来不及迟疑,惯性可不是他们可以控制的,于是,一名又一名后金骑兵骑着战马,冲进火墙。
在他们的印象中,这种大火,根本就来不及引燃他们身上的衣物。
只是……
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种是凝固汽油燃烧弹,粘着一点就甩不掉,而且由于白糖的作用,增加了汽油的燃烧温,高达三四千度的温度,能把钢铁烧成沸腾钢水。
凄厉的惨叫声响起,那些后金骑兵发现战马上的火,战马怎么也甩不掉,而战马在腾挪跳跃的时候,又把汽油溅在他们身上。
凝固汽弹的液体,甩到哪里,就会燃烧到哪里,一些后金骑兵急忙想给战友救火,当然,这是徒劳的。ωωω.χΙυΜЬ.Cǒm
有的后金骑兵跳在雪地上,在雪地上打滚,希望可以熄灭那些火,如果是普通的火,这种做法无疑是最正确的,可惜,这是凝固汽油燃烧弹。
他们滚动到哪里,哪里都是火,同样,燃烧的范围越来越大。
足足上千名后金和蒙古骑兵陷入火海,他们凄厉的惨叫,发出如同杀猪一般的惨叫声,那种声音让人闻着落泪,听着伤心。
“该死!”
皇太极愤愤的一脚跺在地上。
可惜,这些后金骑兵的损失,直接动摇了军心。
“给他们一个痛快!”
皇太极不得不下令射杀这些被火海吞噬的士兵。
“咻咻咻……”
后金弓骑兵朝着这些惨叫的后金骑兵射箭,结束了他们的痛苦,结束了他们罪恶的一生。
然而,问题是这个问题没有解决之前,进攻无法进行下去了。
过了足足半个时辰,后金军队又组织一次试探性进攻。
然而,全家军骑兵派出两个团一千余骑,还没有接近后金骑兵的一箭之地,这些后金骑兵就调头返回。
他们被全家军骑兵的这种怪火给打出心理阴影了,他们宁愿回去挨军法,或者被斩首,也不愿意被火烧死。
法不责众,不仅仅适用于中国,同样适用了后金,皇太极不能为了军法把他的士兵都砍死,这场进攻,成了一个笑话。
一场虎头蛇尾的战斗,就这么持续到了天黑,后金撤退回营。
全家军用炮火,热烈欢送,又给后金军队增加了一些伤亡数字。
此时,三娘成了全家军的执法官。她身边跟着上千名女人,这些女人不负责打仗,只负责管理民部。
五万余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人性的丑恶,在此时显现得淋漓尽致。
特别是那些女人,被人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心理和身体留下了沉重的创伤,可是,对她们致命一刀的,反而是他们的亲人。
未出阁的,父母逼着她们自杀,有丈夫的,丈夫也抛弃她们,没有丈夫的,婆家也不容她们。
这些人,三娘统统都接收了下来。
她与全旭商量过,将来将她们带回全家庄镇,成立一座纺织厂,让她们自食其力。
在巡视过程中,遇到保长、甲长、镇长滥用职权,或者全家军士兵们欺负百姓,三娘就是马上处理,而且手段极为严厉。
三娘巡视完毕,又像小媳妇一样,给全旭准备饭菜。
全旭望着远处叹了口气道:“这是多好的地啊,被建奴兵马这么一糟蹋,影响的可不是一年两年,三五年内都会影响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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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一仗咱们打赢了,咱们让建奴连本带利赔回来!”
“没有如果!”
全旭笑道:“他们必须赔。”
就在全旭准备吃饭的时候,沈良材道:“全爷,有一个叫曲靖的人求见!”
“让他进来吧!”
时间不长,沈良材带着曲靖进来,曲靖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身后还有一名三四十岁的男子,看着瘦骨嶙峋,体重比三娘轻多了。
曲靖还穿着全旭送给了的军大衣,在此时的遵化城,或者全家军大营,或者洪山口,军大衣就是全家军身份的象征,有一件军大衣,就说明与全家军有直接的关系,吃饭的时候,都会多打一勺子。
“拜见全爷!”
“拜见红娘子!”
三娘一身防刺服,标志性的红色披风,不是粉红,而是血色色的披风。
此时的三娘在遵化城,在洪山口城,在全家军大营里,她的知名度比全旭还要高,全家军大营里很多人不认识全旭,因为全旭非常懒,不愿意做秀。
但是,三娘却用自己的脚,反复丈量了脚下的每一寸土地。
百姓或许不认识全旭,但是没有人不认识红娘子。
“吃饭了没?”
全旭指着对面的空座位道:“如果没有吃,那就坐下来,一起吃点。三娘,给他一双筷子!”
曲靖从三娘手中接过筷子,躬身施礼:“多谢红娘子!”
“咱们边吃边聊!”
曲靖缓缓坐下来,说是坐,其实屁股只是沾了一点边,他的腰像弹簧一样,随时准备弹起来。
曲靖道:“全将军,听说……您之前是国子监的监生?”
全旭点点头:“正是,说来也巧,全某长女出生,某从京师返回大名府,大名知府卢大人招募民壮,欲北上勤王,全某就将田庄里的佃户组织起来,跟着卢大人北上勤王!”
对于曲靖的好奇,全旭也没有隐瞒,这是之前准备好的说词,反正毫无漏洞。
曲靖起身,与身边的男子下跪道:“全将军,靖与明泽欲投靠将军!”
这次投靠全旭,说起来并不是曲靖的主意,而是这个沈明泽。
他是庶族地主出身,虽然庶族地主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可是呢,科举到了明末其实已经玩坏了,考官的主观意识非常强。
文章嘛,这个不像是数学,答案死的,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可是文章却有更多维度的考量,比如说字体,价格观,态度,碰到一个老成持重的考官,你想剑出偏锋,一定会死得很惨。
他曾经是天之骄子,十五岁中了秀才,二十一岁中举,然后一直考啊考,考了十六年,直到三十七岁天启四年才考中进士,然而,考中进士却没有授官,需要等实缺,他没有后台,等到了现在,直到现在依旧没有得到重用。
沈明泽是无意间听到了全家军将士的思想教育,他们一课叫选择。
涿郡人张飞张翼德,他只是一个庶族地主,如果不是遇到刘备,跟随刘备,他就像大汉千千万万的庶族地主一样,庸碌一生。
沛郡丰邑人萧何,担任沛县主吏掾,如果不是追随刘邦,他顶天就能做到一房书办,然而他跟随刘邦,所以成为汉初三杰,开国功臣……
这场思想教育课,名义上说是让将士们选择,作为进士出身,沈明泽却听出了全旭的野心!
自诩刘备汉昭烈帝,自诩汉高祖刘邦,岂能没有野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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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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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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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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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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