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惨烈的撕杀,围绕着洪山口城外的全家军大营进行着。
“噗嗤……”
刀枪如肉的声音响起。
“啊啊……”
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响起。
战场是一个大熔炉,可以将懦夫,变得勇士,也可以将勇士变成懦夫。
此时的洪山口城成了一座血肉磨坊,超过两千余名汉军士兵,在女真人的监督下,死在了全家军阵前。
同样,全家军也付出了不少的伤亡。这些伤亡数字,大都是由新近加入的全家军士兵中产生的。
经过将近一年的训练,全家军士兵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也自己如何与战友相互配合,减少伤亡。
相较而言,无论是被俘虏的普通青壮,或者是明军士兵们,他们却要差得太多。
经过整合,全旭充分利用了洪山口城这两万余百姓的力量,有的百姓不敢上战场拼杀,他们自觉的帮助全家军士兵救治伤员,或者修补战场上损坏的刀枪、铠甲。也有的帮助全家军士兵们做饭,烧水。ωωω.χΙυΜЬ.Cǒm
也有的负责维持洪山口城内的治安,将偷鸡摸狗,或者浑水摸鱼的渣渣揪出来,以正军法。
汉军的战斗力、战斗意志,比明军最精锐的精锐部队可强多了,五六千汉军伤亡过半,他们却没有崩溃,仍旧在战斗。
当然,相较而言,全家军其实一直在利用他们在练兵,如果不是全旭有意控制着战场上的节奏,光用九十六门一零五野炮,就足以将李思忠麾下的汉军炸得灵魂出窍。
有意掩藏火炮,所以汉军还是有机会翻过冰墙,对全家军将士进行撕杀,全家军的步兵装备太好了,绝非那些汉军炮灰部队可以相比的。
他们就算再武勇,挥刀砍着全家军士兵好几刀,全家军士兵屁事没有,只需要一刀,那些汉军士兵不死也会重伤。
随着天色越来越暗,仿佛从血水里流过澡一般的蒋百胜大吼道:“还有谁,还有谁!”
张猛感觉非常解气,他在下午的一战中,用刀砍死了一名汉军士兵,砍伤了一名汉军士兵。
看着汉军士兵仿佛雪崩一样溃退。
他感觉非常兴奋,跟着蒋百胜一起大吼:“还有谁,不怕死的来啊!”
“得得得……”
马蹄声响起。
此时全家军的骑兵们,排成整齐的队伍,朝着汉军溃退的后部追杀而去。
全旭思来想去,感觉自己训练骑兵进入了一个误区。
以骑射对骑射,理论上是没错的。
可问题是,无论怎么训练,他都无法把全家军骑兵训练得比后金骑兵更加精锐,以骑射功夫,最厉害的还是打遍世界的蒙古骑兵。
其次是哥特骑兵,不过,无论是哥特骑兵,还是蒙古骑兵都败给了波兰翼骑兵。
波兰人与汉人一样,也是农耕民族,农耕民族在骑射方面先天弱于游牧民族,他们取长补短,以骑兵密集阵,端着长达四米多的长枪,以骑兵密集阵冲击敌人。
无论敌骑如何训练有素,他们在局部力量通常是以多打少,就像骑兵冲锋,他们每个战马之间间隔三四米,甚至更远。
可是,波兰的翼骑兵战马与战马之间毫无缝隙,两名骑兵之间甚至可以夹着苹果前进,这样以来,任一名哥特骑兵,面对波兰骑兵的时候,都是一对四或一对五。
五根长枪刺过去,根本就没有闪躲的空间。
这次试验,全旭使用全家军骑兵四百余骑,不用马刀砍杀,也不用弩机射击,他们的兵刃只有一个,就是长达四米六的长枪。
一寸长,一寸强。将长兵发挥到极致。
李思忠看着大营里的全家军骑兵出现,他急忙下令道:“快撤,快撤……,不行换骑兵接应!”
双条腿的人,怎么也不可能跑过四条腿的马。
更何况,这些后金汉军士兵打了一整天,而全家军骑兵却养精蓄锐,休息了一天,战马如龙,长枪如墙,缓缓推进。
“噗嗤,噗嗤……”
那些后金汉军士兵被全家军骑兵的长枪串在长枪上,死得惨不忍睹。
一些跑也跑不过的汉军士兵,转身想要拼命。
只是非常可惜,他们的战刀太短,刚刚举起刀,长枪已经穿透了他们的身体,将他们挑飞在地上,就算侥幸不死,碗口粗的马蹄踩上去。
“噗嗤!”
人的脑袋就像被踩碎的西瓜。
一路溃退,一路血肉。
自后金破关以来,明军骑兵也好,步兵也罢,在后金铁骑之下,向来都是望风而逃,或者溃不成军,从无例外。
就算发生在良乡县的镶红旗惨败,镶红旗也是败在全家军的火炮之下,用皇太极的原话说,那是非战之罪。
可是,发生在洪山口城南的这场战斗,却是后金骑兵的第一次惨败,而且是对方没有使用火铳,没有使用火炮的情况下。
这不是在战斗,简直就是在屠杀。
一个牛录的骑兵顶上去,在骑兵对战之下,一个牛录的骑兵,对战上千明军骑兵,绝对不会落下下风。
然而这个牛录的骑兵悲哀的发现,他们手中的刀枪,根本就够不着对方,那种心情,就好比以短小无比闻名于世的日本男子,与非洲黑奴比屌大……
让后金骑兵欲哭无泪的是,全家军骑兵根本就不讲理。
两股骑兵浪潮毫无花招的撞上去,当然,全家军骑兵也出现了伤亡,比如有些骑兵举着长枪捅人,结果刺中了对方,把被对方带下战马。
也有的是被对方的战马撞下来,只要跌落战马,那就是死路一条。
不过,这样的人数毕竟是少数,大约也就十几名的样子。
更多的后金骑兵都是被全家军骑兵的长枪捅下战马,哪怕是有过百人斩的白甲兵,也难有例外。
他们看着胸前的长枪,看着自己的体力被迅速抽空,心有不甘的坠落战马。
全家军骑兵以百人为一排,一排过后,侥幸没死的后金骑兵,发现后面还是这样整齐的骑兵墙。
骑兵长枪如林,再次冲上去,然后,其实没有然后了。
能躲过第一排骑兵墙的已经是百中无一,更何况第二排。当然,就算第二排其实也没有用,因为第三,还有第四排。
骑兵墙的战术,准确的说,就是用人命换人命的战术。事实上,农耕民族对战游牧民族,不需要同等的人数大胜对方,哪怕是维持着一比一的交换比例,哪怕是二比一,对于游牧民族而言,都是灭顶之灾了。
农耕民族,一家五口,养活自己需要的土地其实不多,哪怕在粮食产量极低的北方,六十亩地足够。放在一年两季的南方,二十亩水田也够了。
可是在草原上,一个五口之家,想要保证自己不至于饿死,就需要六千亩地的草场,这种理论上的草场,在整个草原上是非常罕见的。
也就是说,同样的土地面积,根本就没有办法养活那么多的人口。
蒙古国的总面积与新疆差不多,沙漠地形新疆更多一些,但是,新疆有两千五百多万常住人口,还有八百到一千万的外来人口。而蒙古国只有新疆的十分之一人口。
短短一柱香的时间,全家军骑兵用长枪墙将后金骑兵护军推平。
又两个牛录的骑兵冲上去,以六百对四百,以多打少。
这次用时更久一些,短短一刻钟,两个牛录的骑兵护军,也随着最后一匹战马的哀鸣,消失在后金的建制中。
李思忠用了两千多条人命,用了一整天夺下来的战果,取得突破的将近二百步距离,被全家军骑兵用了半柱香的时间就成功夺回,用了一刻钟的时间,将后金汉军、满八旗、蒙古骑兵近万人马,打得狼狈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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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兵居然可以这样打仗?”
三娘盯大眼睛,难以置信的望着全旭。
哪怕全家军用火炮轰击后金骑兵,上千骑兵那些需要至少一刻钟,至少砸出去几百发炮弹……
可是,现在他们居然在被六百余骑全家军骑兵的攻击之下,九百余骑,伤亡惨重,几乎全军覆没。
直到此时,全旭的脸上这才浮现一抹得意的神色:“比大炮你们不行,玩野地浪战你们还是不行!”
骑兵冲锋继续,而全家军也跟着前锋移动,他们直接离开洪山口山谷,一口气向南推进了将近十里。
全旭命令道:“陈永顺!”
“卑下在!”
“指挥民部,把这些尸体收集起来,首级斩下,用尸体在十里之外,筑一道尸墙!”
全旭冷笑道:“注意,一定要把此战中战死的后金鞑子的尸体放在最上面,让所有人都看到!”
“是!”
远远的,李思忠、范文程、包括阿敏静静地看着全家军骑兵正在收割着最后的后金勇士的性命。
后金留在遵化的兵马不少,加上汉军、蒙古仆从军超过万人,可是这一战下来,就把遵化城最大一股机动兵力干得七零八落。
李思忠麾下不到两千人,当然,可能没有阵亡三千人,也有一部分趁机逃跑,谁知道呢。
可关键是,四五千蒙古骑兵却没有加入战斗,连营救后金骑兵的意思都没有。
这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很现实的蒙古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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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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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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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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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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