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帅可不管你们什么华阳社,还是什么华阴社。”
秦承祖随手一巴掌将胡悦手中那张银质的船票拍飞掉在了地上,大脚踩在银票上,一把薅住胡悦的发鬓。
胡悦还想挣扎。
只是非常可惜,秦承祖也就是身强力壮,力气大得惊人,别说只是胡悦这样的文弱书生,就算是天生在马背上的女真人,跟他角力也是自讨苦吃。
“啪啪啪……”
连续十几个耳光甩过去,胡悦被打得头昏眼花,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这下顿时老实了。
“你蛊惑我兄弟反目,自相残杀,本帅岂能饶你!”
秦承祖向秦正阳使了一个眼色,两名亲卫走进来,架起胡悦。
“好好招待,本帅要知道,谁躲在幕后。”
胡悦脸色惶恐,他知道此时一旦被带走,别说任务完不成,他所知道的任何秘密,根本就保不住,他只是说客,可真不是什么死士。
“芹……菜!”
胡悦意识到秦承祖这十几计耳光打得太狠了,他此时不仅仅头昏眼花,耳朵也听不见声音了,他急忙大叫道:“我说……我说……”
脸抽得太疼,胡悦只好向秦承祖借了一支笔,拿着笔在纸上写着:“十万两银子,东江镇总兵!”
秦承祖看着东江镇这三个字的时候,目光一凝,冷冷的说道:“再满嘴昏话,本帅就拔掉你的舌头!”
其实,这个时候,胡悦真听不到秦承祖在说什么,他只是看着秦承祖的嘴巴一张一合,却没有任何声音。
胡悦急忙拿着笔继续写道:“十万两银子,我家主人要与秦帅交个朋友……”
胡悦看着秦承祖似乎没有了耐心,接着写道:“对于灵泉寺只是,我家主人深表遗憾,可出十万两银两,三万石粮食,弥补秦帅的损失!”
要说这件事秦承祖有多生气,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情绪,其实,他反而庆幸,随着部队的扩张,人的心思也发生了变化。
参与叛乱的人,大部分都是他非常信任的东江镇旧部,很多人跟着他都有几年的时间,最长的超过十年。
十年以来,忠心耿耿,他们同生共死,一起吃过苦,挨过饿,也被后金的骑兵追得上天无门,九死一生。可偏偏胡悦等人的挑拨之下,对他暗下杀手。
这种事情,秦承祖不是没有预料过,事实上在辽东的时候,他们可是遇到过太多类似的事情。
女真人对辽东汉民又是打又是杀,他们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些辽东汉民从魔窟里救出来,然而,这些被救的人,有很多都是女真人的奸细,他们或是暗暗留下暗记,引导女真人前来追击。
或是在临阵的时候反戈一击,这样的事情太正常了。
人性,在生死面前,在富贵面前,都是浮云。
尽管二十万两银子,不好拿,肯定有些咬手,可是秦承祖仍旧决定信胡悦一回,胡悦只是小喽喽,万一呢……
二十万银子,他想要。
秦承祖扔下一句话:“二十万两银子,三万石粮食,看到这些东西,再与本帅谈!”
胡悦的听力恢复一些,听到这话,终于松了口气。
不过,他更愿意相信秦承祖的真心实意,如果他不计前嫌,胡悦反而要警惕秦承祖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
呛人的硝烟,让人欲呕的鲜血味,还有人体在惊恐下,排泄的粪便的味道,这种味道,加杂在一起,甭提有多酸爽。
残缺不全的尸体,人体器官和鲜血,燃烧殆尽的大车、被长枪刺穿的战马,还有无数残刀断枪……
这如果修罗地狱般的惨景,正是汤河之战第六天收兵的情景。
后金今天的进攻力度还不如从前,而且还撤退下来了八旗精锐,用蒙古骑兵和索伦死兵打头阵。
虽然索伦死兵装备不如白甲兵,然而,他们悍不畏死,凶残成性,身大力强,持着索枪重枪或巨斧,其实比后金护军更加难缠。
结果,秦承祖麾下也棋逢对手,半斤对八两,杀得索伦死兵,一地死尸。
原本,满桂确实是看不起秦承祖这样的反贼,哪怕秦承祖曾经给关宁骑兵予以重创,在满桂看来,只是说明他在离开辽东的时候,关宁军战斗力退化得特别厉害。
可是,看到索伦死兵死了将近五百人,满桂对秦承祖还真是刮目相看。
索伦死兵是后金最强的炮灰部队,如果让索伦死兵上阵,基本上还没有他们无法强攻突破的阵地,就算是满桂麾下的精锐,也非常头疼,就算能勉强挡住,只怕可不轻。
秦承祖麾下居然用刀盾兵这样不算强的部队,挡住了索伦人的进攻,同时还发出了反冲锋,干掉了五六百名蒙古骑兵。
满桂是一个非常纯粹的军人,他识英雄,重英雄,在见识到了秦承祖麾下的山东兵有如此战斗力,他的脸上浮现真挚的笑容。
“秦总兵!”
“左都督!”
虽然满桂与秦承祖都是一镇总兵,可是满桂与毛文东一样,挂着左都督的衔,这就相当于一个中将军区司令员,与一个少将军区司令员的区别。m.xiumb.com
“今天打得不错,俺满桂认你这个兄弟!”
满桂摆摆手道:“十坛酒,我攒了好久,都没有舍得喝!”
秦承祖自然知道与满桂这样的将领接触,该豪爽的时候就好豪爽,他给你好脸,你得接着,要不然,那就是敌人。
赵率教曾经与满桂关系不错,结果一样翻脸。
秦承祖从满桂亲兵手中接过酒坛,他以为这是普通的酒,仰头就是猛灌了一大口,结果,一股辛辣从胃里,喉咙里涌上来。
“嘶……好酒,这是全记二锅头?”
秦承祖其实见过满桂麾下的士兵装备,有轻型火炮,有跟他一样的火铳,也有那种简单,毫无花巧的铠甲。
在看到这些酒的时候,他心中产生一个疑惑,难道说满桂也是全爷的人?
满桂拍了拍秦承祖的肩膀:“秦兄弟,有见识,这酒虽然好,可就是太贵,他娘的,一坛酒要十两银子,这不是喝酒,而是喝银子!”
“哈哈……”
秦承祖快要笑出了眼泪,原来满桂是被全爷坑了,这种酒全旭曾经说过不值钱,成本非常低。
二锅头兑水嘛,五十二度和四十度的二锅头在这个时代,人们喝得并不习惯,把酒精度数勾兑到二十度左右,加上食用香精,反而更受人们欢迎。
一两银子的酒卖到十两银子,全旭是把满桂当冤大头宰。
战场打扫完毕,秦承祖收获了六百多匹死马,剥皮、去掉内脏,将马肉剁成大块,然后扔进水里直接大火炖着。
虽然马肉不如羊肉好吃,可对于严重缺乏肉食的明军将士来说,这都不是问题,马肉是有些塞牙,有点发酸,人要是饿了,连猫肉、老鼠肉都吃,还怕什么马肉?
明军阵地上,士气越来越高,喝酒,耍拳,也有唱戏的,一片热闹。
直到秦承祖与满桂喝完酒,这才晕晕乎乎来到自己的大帐内。
“父帅!”
宋献策拉着秦承祖来到一名中年人面前,身材单薄,才四十来岁的年纪额头就多了好几道皱纹,那双眼睛目光有些闪烁,下巴光溜溜的,没有一根胡须,嘴角职业性的翘着,总给人一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人很不舒服,除此之外,也没什么特别的。
宋献策跟着秦承祖招安,不过,他并没有在登莱镇担任具体官职,毕竟四尺高的身高,成了宋献策当官的拦路石,他依旧是秦承祖的私人幕僚,当然,在登莱镇,他是秦承祖麾下,文官第一。
没有虽然朝廷明确的官职,无论是挂着副总兵,还是什么参将、游击将军,在宋献策面前,都要恭敬地说声:“宋先生!”
宋献策指着那名中年人道:“秦帅,这是宫里来的王承恩王公公!”
“见过王公公!”
“什么公公,咱家只是皇爷身边一个跑腿的!”
王承恩笑道:“秦总兵,现在可是声誉雀起,炙手可热呢!你部献上的六百名鞑子首级进京,经检查级级都是真虏首级,又带了一百多生俘,可是替皇爷出了一口恶气!自建奴入寇以来,咱家还是头一次见万岁爷真正露出笑容的!”
其实,秦承祖干掉的建奴和蒙古、索伦死兵加在一起,三千五都不止,可惜,能获得的斩首其实六百级,生俘虏的一百五十余人,其中蒙古人四十九,索伦死兵七十三,建奴只有二三十人。
然而,这已经是难得的大功了。
秦承祖非常激动,听着这话,作为一个武官,能入了皇帝的耳朵,那可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王承恩道:“跪下来听旨吧!”
秦承祖、秦正阳、宋献策等人全部跪下来。
王承恩抑扬顿挫的说道:“奉天承运皇帝制曰:登莱镇总兵官秦承祖,诚朴勇烈,恪尽职守,临危不惧,枕戈待旦,以致众志成城,众军无不舍命相搏,最终力挫建奴兵锋,令建奴遗尸近千,此乃秦卿抚恤有方,身先士卒之功也……”
PS:昨天带着孩子去看病,今天晚上才回来,希望大家理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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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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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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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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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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