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末那个万马齐暗的时代,天雄军就像彗星一样,划过天际,从建军到全军覆灭,前后不足十年的时候,战功赫赫。
无论是戚继光以义乌人建立的戚家军,还是卢象升以大名府百姓青壮建立的天雄军,再或者是孙传庭以秦人建立的秦军,他们都是明朝最精锐的军队。
其实,说穿了士兵都是普通人,区别是他们遇到了会教育、培养他们的人,这就像一根稻草,扔在大街上就是一个垃圾。如果跟白菜绑在一起,那就可以卖给白菜价,如果跟大闸蟹绑在一起,那就是大闸蟹的价格。
大名府青壮百姓组成的天雄军,跟着卢象升遇到很多困难,绝粮三日,士气不泄,弹尽粮绝,兵陷重围,却死战不降。
卢象升成就了明末三大精锐之一的天雄军,当然,大名府青壮百姓也用自己的热血和激情,成就了赫赫威名。
此时,这支军队是这样的。
人人披着一件纯棉的军用绿色长款大衣,脚上穿着高帮翻牛皮劳保棉鞋,这种鞋子有着不俗的质量,鞋尖带着钢板,主要是为了防止坠落的重物,砸伤工人的脚趾头。这种独特的劳保鞋也成为了天雄军的独特密集之一。
只要跟天雄军交过手的人,特别是在近身颤抖的时候,他们最怕就是天雄军踩脚趾头……
除了火车头棉帽子,还有蓝色的劳保棉袄、棉裤,这种棉袄以新疆独特的长绒棉制作而成,保暖好,抗风寒。
最关键的是,他们现在服装统一,颜色统一。就连全家军的家丁兵也换装了同样的装备,唯一的区别,全旭给他的家丁披了一条白色的披风。)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与全旭的家丁兵相比,其他大名青壮们简直就是乌合之众。xiumb.com
“东升,没有想到你还会练兵?”
卢象升看着负责殿后的全旭的家丁兵,一眼就看出来了全旭家丁兵的不同,以及良好的军事素养。
全旭笑道:“卢大人,这不是什么练兵,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你也去过全家庄镇,见过我那些工匠,我为了方便管理这些工匠,他们每天吃饭,上工、就算是去茅房,如果不排队,那也会处罚!久而久之,他们就练成了行走整齐!”
全旭这话当然是半真半假,工坊的管理确实是军事化,其实远远没有家丁兵那么严格,也确实是养成了两人成排,三人成行的习惯。
只要在全家庄镇的工坊区域内,任何人行走,必须遵守规矩,否则就会被处罚,这些处罚与金钱挂钩,当然,全旭也给对风纪问题,表现良好的工段,给予奖励,奖励不多,每个人一个月大约五百文。
可是,这个效果还是真不错。
无论是建筑城堡的泥瓦匠,还是在窑场的制砖瓦匠,包括家具工坊,铁器工坊的工匠,都是一样的情况。
全旭接着道:“其实,我这也是没有办法,工人太多,如果一拥而上,那什么事情都办不好,就好是吃饭,我那个食堂里,一个食堂窗口,如果大家都排队打饭,一刻钟可以放出两百人到三百人的饭菜,如果一拥而上,一刻钟能给五十到一百人发饭就不错了。良好的秩序,就意味着效率!”
“良好的秩序,就意味着效率!”
卢象升似乎有些明悟。
这个道理其实是共通的,就像他刚刚担任大名知府的时候,整个府所有政务职责不明,处理问题完全依靠个人的能力和威望。
有好处大家一拥而上,都想插上一手,有困难,大家就一跑而光,谁也不愿意理会。这就是没有秩序,光案件就积压多达上千件。
有了良好的秩序,各职司衙门,各司其职,工作起来也轻松许多。
对于大名府的青壮们,卢象升不需要对他们进行技术训练,他们会射箭的已经是优秀的弓箭手,会搏杀的就是优秀的刀盾兵,唯一的弱点就是火炮方面。
卢象升大声道:“雷时声!”
“末将在!”
“传本府命令,从今天开始,全军上下,一律严格学习全家庄镇,任何时候,两人成排,三人成行,严格纪律,违者严惩!”
“是!”
“东升!”
“学生在!”
“让你的人,抽调一些,给其他各镇,进行训练!”
此时的天雄军还没有成军,卢象升是按照保甲制度,直接管理。十户为一甲,设甲保,十甲为一保,设保长,十保为一镇,设镇守!
全旭虽然是两镇多的兵力,不过,却是全家庄镇与全家庄镇巡检司,这个指挥机构,最高领导人就是全旭。
“敢不从命!”
全旭也害怕猪队友会坑了自己,好在他与大名府的青壮们有过良好的合作基础,特别是在围剿鸡鸣寨的时候,明明全旭占着优势,他与卢象升关系好,又是读书人,结果,全旭还把他们最在乎的耕牛全部让给了大名府青壮。
这让大名府青壮们,对全旭这个外地人根本就不排斥,另外就是,眼下全家庄镇的生意越来越红火,大名府青壮也会前往全家庄镇交易。
全旭的全家庄镇虽然也向他们收税,不过,收税之后,会返还一部分财物,比如玉米棒子,或者红薯、土豆。
这些普通老百姓都理解,全旭收所有人的税是为了发展全家庄镇,如果不收税,恐怕以后就会入不敷出,日子没法过,这个口子虽然没有开,却给开了后门,这才是真正的自己人。
特别是食盐交易这一块,全旭一直比官价低一半,并且告诉他们,不得宣扬,这才是自己人的待遇。
在一边行军,一边训练的过程中,大名府对全旭也不排斥,双方关系非常融洽,当然,为了训练,全旭自讨腰包,拿出了一部分罐头肉,给训练出色的青壮们作为奖品。
……
昌平怀柔县,后金兵锋被宣府总兵侯世禄挡在城外。
后金原本布置后手,在深夜准备烧火制造混乱的时候,出师不利。在皇太极破关而入的消息出来以后,占领了遵化、屠了三河县,这个消息传出来。
就引发了百姓的逃亡热潮。
结果,此时的怀柔县城百姓逃亡大半,超过一半的城区空无一人,结果没有足够的百姓,这场大火烧是烧起来了,却没有引起混乱。
数十百放火的内奸,被城内驻军快速杀死。
侯世禄率领的五千宣府骑兵,驻守在城内,时也不时的出击与后金军队小打一场,几次试探皆接连失败。
十一月初四,在三河县被扫得灰头土脸的满桂满大将军,终于追上了后金阿巴泰与阿济格的部队。
双方发生接触之战,或者是吃了一次亏,满桂没有冲动冲上去拼杀,而是且战且退,将后金军队引到汤河。
此时天气虽然冷,汤河并没有彻底冰冻,河面结冰,却只有薄薄的一层,满桂所部沿汤河列阵,与阿济格所部对峙。
阿济格又是迂回,又是袭扰,不过都没有占到大便宜。
眼看着前面的怀柔无法攻克,后面又有满桂的追兵。
皇太极愁眉不展。
在没有入关之前,他确实是有些心中没底,在这个时候,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皇太极决定调集精锐部队,吃掉满桂所部万余军队,从而杀鸡儆猴。
全旭此时还不知道,原本历史上崇祯二年并不曾发生的汤河战役就此爆发。
皇太极准备夜袭。
在这个时代,普遍人都有夜盲症的情况下,要想夜袭其实是非常困难的,后金军队其实并不比大明军队的素质有多高。
可关键是,后金是奴隶制,等级是光明正大的存在的,以武为尊,普通红甲兵要想成为白甲兵,就必须斩首一百级。
这是硬性标准,每个牛录都有超然的白甲兵。
皇太极准确的说,并不算是夜袭,而是利用小股优势部队对汤河西岸的满桂部进行袭扰,直到天色快要亮的时候,皇太极集中八旗之中,两千余名白甲兵,趁着夜色,摸到满桂所部大营外五百步的距离。
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就像全旭带着人突袭晋州会馆的时间差不多,一场突袭战突然发起。
满桂也不是神人,他真没有料到皇太极会来这一手,利用集结的白甲兵作为突击力量,这些白甲兵其实就是弱化版的铁浮图,当然,白甲兵没有马甲,除非击中他们的战马,否则以满桂所部的力量根本就不足以对抗白甲兵。
结果,皇太极败给了科技。
满桂虽然没有预料到白甲兵会破营而入,他这个简易的营垒前,埋了一部分地雷。就是那种机械式踩踏式连环雷。
两颗重达五十余斤连环雷,装药多达二十余斤。
随着突然发起的白甲兵攻至营垒前,那些白甲兵踩上了地雷,结果数十颗连环雷先后引爆,数十名白甲板被炸上了天。
结果,白甲兵迟疑了一下,他们以为满桂有了防备。
等到看到满桂大营里士兵乱成一团的时候,他们反应过来,这只是意外,然而问题是就这不足一柱香迟疑的时间,给了满桂的反应之机。
他匆忙集结数百名亲卫,迎击白甲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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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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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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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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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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