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金星的脸色变得非常纠结,他是无意间撞破了全旭的阴谋,看到了他的野心。
这不是无端的揣测,而是有着详实的事实依据。
大明士绅,包括牛金星本人,是什么尿性?
他自己非常清楚,大明士绅谁向朝廷交税?谁不是想尽一切办法逃税?他们宁愿花一万两银子铺路,行贿,也要剩下八千两银子的税。
看上去,这样做是非常傻的,可事实上,他们这么做反而非常聪明,明面上的八千两银子的税,真正交上去的时候,一万五千两银子都打不住。
胥吏,衙役、税丁,层层克扣,层层盘剥。ωωω.χΙυΜЬ.Cǒm
全旭虽然是粮长,无论是徭役和税,都是一力承担,该交多少交多少,不推诿,不退让,不含糊。
他求的不是一点半星的利益,而是人心。
全旭开设学堂,不收学费,还免费提供饭菜,衣服、书本,哪个私人书院能这么慷慨?
当然,朝廷的官学也是这样的,但是国朝养士二百多年,哪个读书人敢反,会反?
全旭不仅仅是办学,兴学,还重商,重工、他储存了大量的钢铁,牛金星亲眼看到过,这些钢铁,足足几百万斤。
虽然有很多都加在泥水里储存了起来,在牛金星看来,这正是全旭的聪明之处,几百万斤钢铁被装在房子里,一旦全旭造反,就可以挖出来,随时打造成兵刃、铠甲,几百万斤钢铁,足够全旭打造数万套铠甲,十数万柄兵刃,武装十数万军队。
全旭有粮食,有非常多的粮食,这些粮食在天灾人祸的时候,就可以武装军队,全旭想造反,这是非常有可能的。
要不然,他不会养活那么多家丁兵。
他不会养活那么多百姓。
他只是在无意间称呼自己的女儿为小公主,反心已露,昭然若揭。
自己该怎么办?
从贼?
那岂不是愧对列祖列宗?
不从贼?
他已经上了全旭的贼船,还下得去吗?
一旦朝廷追究起来,他是金梯书院的山长,在官府眼中,自己就是全旭这个大反贼的谋主……
一旦事败被抓,那可是要送到京城凌迟的。
当然,牛金星也可以向朝廷告密?
向谁告密呢?
大名府肯定不行,大名知府已经被全旭腐蚀了,二人好得恨不得穿一条裤子,如若不然,全家庄镇巡检司也会不让全旭的门人担任,另外一个就是全旭的小舅子汤大朗。
要说逃走,他现在还出得了全家庄镇吗?
无论从哪个方向离开,到处都是全旭的人。
牛金星有些头疼,到了晚上,他躺在自己的床上,彻底的失眠了。
同样的消息,其实袁世卿也听到了。
全旭根本就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全旭说着无意,牛金星听着有心。
袁世卿则是直接向全旭提出:“此事大忌讳!”
全旭这才恍然大悟。
暂时不提。
到了袁宗第放学回到家中,只见袁世卿坐在桌厅里的桌子上,桌子上摆放着一碟子花生米,一碟蚕豆,还有盘姜汁松花蛋,一盘冷切猪耳朵。
袁世卿自斟自饮,已经喝得满脸红光。
“阿爹,好雅兴!”
看着袁世卿喝酒,袁宗第也不客气,拿起酒杯,给自己倒了一杯,直接仰口喝进肚子里。
袁宗第也喜欢喝酒,只是普通的米酒、黄酒还有各种果酒,他并不喜欢,他反而喜欢这种清澈如水,甘烈如火的全记二锅头。
全家庄镇虽然粮食很多,但是,全旭依旧也从江南购买米粮,当然他会把玉米、红薯、土豆卖出去,一来一回反而赚了不少钱。
粮食根本就吃不完,一部分酿酒,这个小酒厂,产量不是很高,一年四五百吨的样子,但是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大酒厂了。
全记的二锅头,已经慢慢打开了一部分口碑,当然,北方人喜欢喝,南方人可不喜欢喝,主要是卖给北方,或者经大同方向,卖给草原上。
这种酒可算是奢侈品,卖到草原上一坛五斤高达十两银子,一般人可喝不起,不过,在全家庄镇,一坛五斤装的二锅头只卖八钱银子。
内部价更便宜,一两银子可以买十斤装的一坛。
袁世卿望着袁宗第,长长叹了口气:“虎头,咱们回老家吧?”
“为什么回去?”
袁宗第摇摇头:“我才不想回去,回老家吃沙子吗?咱们在这里难道不好,阿爹,我也不小了,你想娶谁,不用跟我商量,无论是黄婶也好,柳姐也罢,就是刘寡妇那也行!”
“滚滚蛋!”
“要不,你把她们仨个都娶了!”
袁宗第笑道:“我可听说了,全爷在那边盖的新楼,你一套宅子,听说,现在正在精装,叫什么四房两厅,你放心,只要进了咱家的门,我绝对不闹,不吵,当她们的乖儿子,我还等着当大哥呢!”
袁世卿有些苦笑不得,他刚刚想开口,突然想到了什么,他起身来到门口,轻轻打量着周围,发现无人靠近,就关上门和窗户,拉上帘子。
“虎头,我跟你说一件事!”
袁世卿压低声音道:“咱们东家,就是全爷……”
“怎么了?”
“他想造反!”
袁世卿将全旭无意间抱着他的儿子,逗着女儿说着,女儿是他的小公主的事情说了出来。
袁宗第微微一笑:“那不正好,全爷要是当了皇帝,阿爹怎么也能混上公侯当当!”
“啪……”
袁世卿气愤地一巴掌拍在袁宗第的脑袋上:“你孩子,说什么混话,这事能说着玩吗?”
“阿爹,你难道没有出过全家庄镇,除了咱们全家庄镇,外面是什么世道?”
袁宗第一脸放荡不羁的笑道:“我们在上学的时候,一个活动叫忆苦大会,简单来说,只是大家伙在一起说说自己的遭遇,我的那些同窗,十有八九,都是被土豪劣绅和贪官污吏,逼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他们……”
说到这里,袁宗第愤愤的一拳砸在桌子上:“我就是年龄小,力气不够,要不然,我就拿着刀把他们都杀光!”
“大明气数未尽,现在要是造反,就像飞蛾投火,自取灭亡,全爷攒这些家当可不容易,这话一定要注意!”
袁世卿皱起眉头道:“我估计啊,全爷也不是想要造反,只是想给大小姐一场大富贵,你想想,他现在只是监生,算不得士绅……”
袁宗第摇摇头:“我倒认为,全爷该反,你看看,咱们全家庄镇,一年前是什么样子?别看其他家,就算我们家,我连一件像样的衣裳都没有,可现在呢?阿爹,你攒了多少钱!”
“我攒多少钱,还不是为了将来给你娶媳妇?”
袁世卿有些得意的笑道:“其实也没有多少,还不到一百两!”
“一百两,咱们到老家才够买十亩地!”
袁宗第冷笑道:“一百亩地一年才能挣几个钱?能吃上这么好的饭,你能喝上这么好的酒?全爷我是佩服的,这些天,我听说,外面的人骂我们贱人,说我们不配读书,就他们配?这是什么道理?孔子都有教无类,他们才不配!”
袁世卿长长的叹了口气,儿子大了,有了自己的主见。
就在袁世卿借酒消愁的时候,全旭与二娘、三娘一家人坐在暖阁里逗着大女儿,虽然没有用牛金星取的名字,不过,全旭还是非常俗套的给二娘生的女儿,取了一个非常文雅的名字,景慕。小名就叫慕慕!”
“慕慕!”
全旭抱着吐着奶泡泡的全景慕,一脸欣喜。
三娘望着开心的全旭,心中隐隐有些失落。
自从她回来之后,她的母亲汤邱氏就专门给她说起来生孩子的事情。
甚至问起了三娘与全旭的房事问题。
三娘也非常无奈,他们之间非常的和谐,按说次数也不少,可惜,他一直没有怀孕。
现在二娘的女儿都出生了,她的肚子反而平平如初,让她不仅失落,更加难过。
全旭和二娘可以生女儿,证明全旭没有问题。
全旭既然没有问题,那说明三娘有问题。
此时,三娘有些想哭。
就在全旭抱着小慕慕的时候,突然感觉肚皮上传来一阵湿热。
小慕慕尿了。
全旭手忙脚乱的将孩子递给二娘,二娘将小慕慕放在床上,给她换尿布。
全旭被三娘催促着去换了衣服,洗洗澡。
就在全旭准备返回房间的时候,突然徐彪快步向全旭走过来。
“全爷,不好了!”
“怎么回事?”
徐彪压低声音道:“姓牛的跑了!”
“跑了?”
徐彪道:“今天上午的时候,牛金星正常上课,他向孙教授说,自己要去大名府城,参加一个劳什子的诗会,让府里给他套了车。可是,他在走到半路的时候,把车夫给踹了下去,驾着马车,朝着开州跑了!”
“他为什么要跑?我待他不薄啊!”
全旭并不知道牛金星是被吓跑了,此时牛金星并没有放弃对大明仕途的幻想,当然,他也不敢举报全旭造反,因为他不知道全旭在衙门里到底有多少关系。
只不过,他知道,全旭请过大名府一州十县几乎所有官员吃饭,这些官员都拿过全旭的好处,他害怕在北直隶的官府中举报全旭不成,反而被害死在牢里。
牛金星一路逃回老家,准备在河南举报全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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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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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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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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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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