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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四七章给他一剑

  魏忠贤醒悟的太晚了。

  作为宦官,岂会不知一朝天子一朝臣一朝臣的道理。

  他的权势,地位,荣耀,还有爵位,恩宠,等等一切都是天启皇帝给的,别说是弟弟,就算是天启皇帝的儿子,也不一定会这么对他。

  在天启大爆炸的时候,魏忠贤只以为是意外,没有在意。

  当天启皇帝在他眼皮子底下落水,他就明白过来,当时他可是下了狠心,连续弄死了他三个干儿子,更换了所有的御前太监,近卫,锦衣卫,可是,却最终中了计。

  换上来的人,才是真正的杀手。

  天启病危,魏忠贤就意识到了危机,他开始反击,那个时候,他才发现,看似乎密不透风的皇宫,对于华阳社来说,简直就是后花园。

  他们虽然无法插手后宫的人事任命,升迁,可惜,内书院就是翰林学士负责培养的,他们与文官本来就是师徒关系。

  未必全部都是因为钱财,其实,很多太监还是有理想的,明朝也不是所有的太监都是刘谨,事实上,就算是站在宦官的立场上,刘谨未必错了。

  刘谨与魏忠贤一样,都是夜路子宦官,在文官眼中,他们才是异类。

  刘侨自然不会向朱敬轩说这些事,他是亲自向骆养性说明这一笔生意的事情,这件事太大,也绕不开骆指挥使。

  刘侨与骆养性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正准备进入正题,一阵惶急的脚步声传来。

  看着朱敬轩满脸焦急的样子,刘侨微微皱起眉头:“怎么回事?”

  ……

  “你说什么?锦衣卫北镇抚使司衙门大火?”

  当全旭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有些难以置信。

  “正是!”

  全干有些幸灾乐祸:“这场火起得突然,当时北镇抚使刘侨正在指挥使骆养性的府邸中议事,等他赶到北镇抚使司衙门,大火已经无法熄灭,所储存的各种文牍,被大火焚烧一空,数十人被烧死,二十余人失踪!”

  “什么人的胆子这么大?敢烧锦衣卫北镇抚使司衙门?”

  全旭心中一动?

  难道是华阳社动的手?

  恐怕也只有华阳社有这么大的能量。

  可是,又不对,自己明明屠杀了晋州会馆近千人,难道华阳社一点表示都没有?

  难道说华阳社与晋商不是一伙的?

  事实上,并非不是一伙的,只是,华阳社只是在全旭这个层面了解不深,可是作为一个两百多年的大组织,怎么可能没有敌人?

  范永斗私自动手,利用了鲍承先身边的后金甲士,原本这事根本就没有上报。

  可以这么说,如今全旭还没有引起华阳社的注意。

  “具体情况,恐怕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全干冷笑道:“这下刘侨应该倒霉了,不过,最先倒霉的还不是他,而是王洽!”

  “王洽?”

  王洽是门神,就是因为崇祯见其仪表堂堂,升其为兵部尚书。

  其实这个传言,全旭倒不认为是真实,估计也是为了抹黑崇祯无能。

  事实上,王洽的升职,基本上属于正常升迁,并没有太多邪乎的事情。他在崇祯元年就是工部右侍郎,主持工部事宜,这就相当于后世副总长主持工作,后来在兵部尚书王在晋罢官之后,升为兵部尚书,属于吏部正常手续。

  副职主持工作过后,升为正职这太正常了。

  当然,要说王洽干了一年多的兵部尚书没有任何作为,其实也说不过去,至少他上疏军事十事,崇祯是非常满意的。

  他针对的问题就是士绅侵占军田,军队疏忽训练等问题,也算是一针见血,至少不算是庸碌之官。

  要说私心,事实上,明朝哪个官员没有私心?

  孙承宗还是一言不和就辞官呢。

  不过,从王洽的事情,也看出崇祯的天真。

  周延儒弹劾王洽:“御寇无策、守备不严!”

  这是一个国防部长应该承担的责任,也不算污蔑,不过诛心的是,这是嘉靖年间兵部尚书、都督团练丁汝夔的罪名。

  果不其然,项煜继之,且曰:“世宗斩一丁汝夔,将士震悚,强敌宵遁。”

  崇祯信了。

  要说崇祯读书多吧,景帝斩晁错,但是七国之兵,还是依旧没退,朝廷在这方面没有担当,反而把前线将士士气低落,若非周亚夫,汉景帝就玩完了。

  结果,崇祯听到这话,先把兵部尚书王洽下狱,梁延栋上位。

  “另外,消息传来,遵化城陷,是因内奸纵火开门!”

  全旭已经无力吐槽了,无论是洪山口、还是大安口包括龙井关,没有内奸开门,不是看不起皇太极,他们根本就打不下来。

  两年后的大凌河之战,祖大寿守一个仅修了半个月的大凌河城,皇太极用了五万兵力,在七月二十七围城,直到十月二十八日,大凌河城才被祖大寿打开城门投降,他守了三个多月,已经到了人人相食的地步。

  十月十六日,皇太极率兵自遵化城南下,在蓟州城城东十八公里的马伸桥,遇到孙承宗麾下从山东而来的蓟辽军前锋、山海关副将麻登云打了一仗。

  规模冲锋,双方伤亡不过百人。

  随后,麻登云麾下斥侯探清见后金兵兵马莫约五六万人,随后撤往蓟州城。

  全旭此时是在考虑,他是以幕僚的身份前往蓟州……

  不过,孙承宗麾下如今将校云集,用不着他。

  卢象升那边在原本的历史上,虽然募集上万军队,不过他抵达北京城的时候,并没有遇到大规模战事,只是与后金军队试探性的接触,也没有取得什么耀眼的战绩。

  全旭决定返回大名府,这一趟几乎等于白来。

  十月十七日,全旭踏上南下的归途。

  沿着北京到大名府的官道,全旭吩咐全记商号,沿途建立货栈,就像当初从辽东迁徙移民一样,每个货栈存上一部分粮食,和补给,既可以赚钱,也可以接应大名府的军队。

  ……

  大名府的全家庄镇,此时的全家庄镇的大管事袁世卿、罗世明、包括书院的山长牛金星人都坐在前院的暖阁里,坐立不安。

  这事其实,与他们无关。

  但是,又和他们有关。

  二娘要临产期到了,也就意味着全旭的第一个孩子将要出生。

  没办法,中国人最重传承。

  袁世卿非常清楚,全旭在这个世界上可谓举目无亲,他有很多钱,也有很多田地,很多工厂,数万人跟着全旭吃饭。

  全旭的事业在起步,最大的问题是他没有继承人,这让众人心中都没有底。

  万一,全旭遇到什么意外?

  他们该怎么办?

  现在好了,全旭马上就要有孩子了,他的血脉将延续下去,他的事业也有了继承人,他们也不用踹踹不安了。

  袁世卿跪在地上,虔诚向万家诸佛祈求保佑。

  袁世卿的举动虽然有些夸张,但是,并没有人说什么。

  全旭虽然没有成婚,虽然二娘只是妾,不是妻,就算生下来的孩子只是庶子,可是,在没有嫡子的时候,庶子也可以继承全旭的事业。

  “哇哇……”

  响亮的哭泣声,从后院传出来。

  袁世卿三步并作两步走出暖阁,赶紧上前问着稳婆:“男孩还是女孩!”

  稳婆没有说话,气呼呼的走了。

  大明的重男轻女之风,可真不是闹着玩的。

  稳婆就是后世的接生婆,无论是穷家还是富家,一旦生了儿子,肯定会有重赏,只不过,一旦生了女儿,她们连喜钱都不会要。

  就在门口,汤邱氏一把拉住稳婆,从怀里掏出七八枚银币:“弄瓦之喜也是喜,沾个喜气,欢喜欢喜!”

  《诗经·小雅·斯干》中记载: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琇書網

  弄璋之喜就是生了儿子,弄瓦之喜就是生了女儿。

  璋是美玉,瓦就是瓦,重男轻女可见一般。

  汤邱氏是真正的开心的人,她不知道三娘和全旭是什么问题,不过,三娘明明在二娘之前,偏偏让二娘占了先。

  幸好二娘生的不是儿子,否则那就亏大了。

  汤邱氏开了头,袁世卿硬着头皮开始向家中的仆从、工人、佣人散喜钱。

  整个全家庄镇开始变得阴阳怪气。

  孙文莺原本都准备离开了全家庄镇,可是在退房,乘坐马车的时候,她看到小冉拿着一包红皮鸡蛋,气呼呼的走过来。

  “小冉,你不是不喜欢吃鸡子吗?”

  “小姐,这不是我买的,是店家送的,说是全家庄主弄瓦之喜。”

  孙文莺的脸色阴沉了下来:“我们走!”

  声音中,带着她浓浓的怒气!

  本来这一趟来大名府,她自己喜欢上了这个繁华热闹的地方,比高阳可热闹多了。

  光采买的东西,就装了十几车,丝绸,首饰,家具,首饰盒,梳妆镜,化妆品,还有羞羞的胸衣。

  小冉道:“小姐,咱们最好不忙走,我听说那个全旭回来了,要不要让明月给他一剑?”

  孙文莺其实并没有听到小冉说什么。

  她脑子里一团乱麻,眼泪忍不住的留下来。

  她讨厌联姻,讨厌被安排,更讨厌男人未婚先育,妻妾成群……

  小冉以为孙文莺已经同意了,她去安排了。

  小冉也不是好杀之人,她就是想吓唬吓唬全旭,万一胳膊拧不过大腿。

  PS:又长一岁,非常无奈,厚着脸皮求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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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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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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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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