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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一二章黑色的钢铁洪流

  “敢不从命!”

  看着问题解决,秦承祖也大大的松了口气:“本帅的底线是,朝廷要单独设立一镇,像东江军一样,可以接受蓟辽督师指挥,但,朝廷必须给我们十万人马的编制,并且,要按十万人马的饷银予以拨付。”

  宋献策想了想道:“若是朝廷答应下来,借刀杀人怎么办?”

  黄方英不屑道:“哈哈,借刀,借谁的刀?建奴吗?”

  “有可能!”

  “崇祯小儿若是把沈阳封给圣公,圣公就在沈阳登基,俺老黄愿为大军前锋,为圣公夺下沈阳城!”

  黄方英多次与后金军队交手,后金军队其实也是分三六九等,最精锐的白甲兵,这是个顶个的精锐,人人可以以十挡十。

  而且弓马娴熟,悍不畏死,非常难缠。

  旗丁满十五岁的时候要进行考核,合格者为步甲,优秀者为马甲,然后再依据战场上斩级多少擢升,斩首一百级可穿红甲,再从红甲中选取骑射双绝者为巴牙喇,即白甲兵。

  白甲兵的数量非常稀少,可以说是千里挑一,那是非常夸张,百里挑一还是有可能的,一个牛录中也只有十几或者二十几人。

  别看一百级斩首非常难做到,事实上,并不难。

  这主要是,后金旗丁在计算军功的时候,连民夫也算上,只算首级,一旦攻破一地,基本就是满城屠尽,在天启四年之前,即使是八旗最精锐的两黄旗,白甲兵不过二百余人。

  到了崇祯二年,就多达两千余人,如果按照正丁的增加,这一千多名白甲兵,需要砍杀明军至少十万人以上。

  但是,天启四年,直到崇祯二年明军与后金根本就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战斗,这一千多名白甲怎么升上来的?

  答案很简单,杀的不是军人,只是平民百姓。

  当然,虽然是杀的百姓,不代表白甲兵不厉害,他们内穿锁子甲,外披铁甲,中间还有一层棉甲。这样的三层铠甲,根本不惧弓箭和刀劈,明军手中的武器能对他们造成伤害的几乎没有。

  火枪,其实只有开一枪的机会。

  但是,白甲兵数量只是少数,属于专门攻坚或破阵之用,轻易不会出动,其次是后金军队的披甲人,也就是普通的甲兵,基本上在三比一左右,着甲率比明军要高一些。

  但是普通的甲兵,但是明军的甲士基本上都是将领的家丁兵,他们享受着较高的待遇,心中只有将领,将领一声令下,管你什么作战任务,他们只会听从将领的命令。

  以原本东江军为例,如果没有白甲兵的后金军队,东江军用三倍的劣质装备,可以完胜他们,现在秦承祖麾下,披甲率高达五成半,一对一还真不怵披甲人。

  为了对付后金的白甲兵,黄方英麾下组建了一只六百人的重斧部队,每个人披着板甲,扛着三尺余长的战斧,就算劈不开白甲兵的三层铠甲,也能砸死他们。

  “我有大炮三百门,最多三天,皇太极有多远滚多远!”

  火炮指挥使得意的笑道:“管他们什么白甲兵、红甲兵,在我的大炮面前,连屁都不是!”

  宋献策听着众将领的交谈,隐隐明白过来,这些将领还真不是天高地厚,而是有可能真与后金建奴交过手。

  那么秦承祖定然是出身边军,受到朝廷的不公平待遇,这才扯旗造反,怪不得可以轻易打败大明第一强军的关军宁。

  “臣下明白了!”

  宋献策猜测到了秦承祖等人的身份,对他更加有信心了。琇書網

  “什么后金不满万,满万不可敌!”

  这句话本来就是有水分,每次明军战败,都是稀里糊涂,如果没有人做妖,宋献策是不相信的。

  宋献策本身就有功夫,因为他身材矮小,受人欺负,所以他的功夫其实不弱,任何小看他的人,都会在他手底下吃亏。

  “虽然与朝廷可以谈判,但是……”秦承祖道:“咱们也不能大意!”

  “秦正阳!”

  “父帅!”

  “把你的马军六营,全部放出去,监视周围,要连一只苍蝇都不要放过,切记千万不能让朝廷大军打着谈判的旗号,趁着灯下黑,摸到这里来!”

  “是!”

  秦承祖是想趁机亲自见见全旭,只有用这个办法,他才可以装成秦正阳的部曲骑兵,趁机走出灵泉寺。

  秦承祖与众将领喝了一个多时辰的酒,这才尽兴而归。

  宋献策也看出,众将领虽然反对秦承祖招安的意见,然而对他本人却没有意见。

  众将领对秦承祖非常尊敬,也非常热情。

  秦承祖在秦正阳的亲兵扶侍下,进入房间休息。

  宋献策正准备离去,黄方英出声道:“宋长史!”

  “黄将军!”

  “别什么将军不将军的,叫我老黄!”

  黄方英想搂住宋献策的肩膀,奈何宋献策实在太矮。

  宋献策突然间感觉黄方英对他的热情有些过分。

  很快,黄方英道出了真相。

  “老陈……”

  黄方英摇摇头:“喝大了,圣公他老人家太苦了,全家老小都被建奴杀了,最可怜的,还是我那小侄儿,当时连话都不说,一急就喜欢揪我的胡子……禽兽啊,他娘的,连这么小的孩子都不放过……”

  宋献策更加迷惑不解:“黄将军您的意思是……”

  “令姐……”

  宋献策明白过来,黄方英是想撮合宋燕娘与秦承祖。

  在黄方英眼中,宋燕娘简直就像画里的人儿一样,美不可言,而且出身不错,又不像其他士绅大户人家的女子,遇到他们不是寻死觅活,就是哭哭啼啼。

  宋燕娘当初被俘虏的时候,虽然也很惊慌,却有大将之风,表面上非常镇静,而且她还识文断字,雍容华贵,简直就是秦承祖夫人的理想人选。

  关键是,只要宋燕娘成了秦承祖的夫人,宋献策作为一肚子鬼点子的鬼才,才不会有二心,就像李世民与长孙无忌一样,郎舅二人,相扶相持。

  “这……”

  黄方英笑道:“亲上加亲,你以为呢?”

  “此事……以后再说!”

  宋献策不是不想这事,关键是他无法做主,宋燕娘的性子极为刚烈,说揍宋献策可不是说着玩的,而是真动手。

  关键是,宋献策虽然功夫不错,还真打不过宋燕娘,他们两个是一个师傅教的,但是宋献策是侏儒症,智商正常,体力却宛如一个十岁的孩子。

  宋献策与黄方英翌日一大早,就带着几百名骑兵,沿途不断的换马,速度非常快,虽然青州府城、县城,还在明朝官府的手中,乡野之间,早已变成了秦承祖麾下的天下,这也是全旭给他的既定策略。

  这一路行来,最让宋献策感觉不可思议的是,这些百姓根本就不怕黄方英等人,看着黄方英等人,还有人拦路喊冤。

  当然,这是并不是黄方英的职责,他只管军队,这属于法主或执法使的职责。

  百姓与秦承祖麾下相处非常融洽,在秦承祖军队的支持下,山东人民也越来越勇敢,经常自动抱团与地主、士绅斗争。

  抗税、抗租这是家常便饭。

  搞得地主们吓得躲进城里,可以说,城池之内官府做主,城池之外,就是秦承祖的天下。

  山东六府,虽然秦承祖没占一城一池,影响力却不容小视,投效秦承祖的人越来越多。

  宋献策感叹:“圣公天命所归!”

  “这是自然!”

  黄方英的亲兵笑道:“我们的刀枪、大炮、甲胄,都是全大仙所赐,全大仙说了,这个世道已经黑白颠倒,早就没有任何天理、公平可言,老天已经瞎了眼!天道不公,我们用自己手里的刀,替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宋献策灵机一动,明朝五德尚火,所以明朝军队以鸳鸯战袄,军队以红色为戎装颜色,明军过去,一片火红。

  水能灭火?

  秦承祖应该属水德,水德尚黑,现在军队的服饰五花八门,那应该改。

  就连全旭也不知道,宋献策灵机一动,弄出了一个黑旗军!

  “黄将军,我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宋长兄但说无妨!”

  “咱们各军各营,颜色五花八门,比起明军制式装备,气势上弱了三分,不如……咱们换装!”

  “换装谈何容易?”

  “难确实是困难,但是,先换这三四百人,应该不难!”

  “行,看看老耿那里有没有足够的布帛!”

  骁勇营,驻扎就距离陈楼镇莫约六十里的翠云峰,由于耿云庆四处出击,一直在蚕食青州府的各县,他虽然只有五百来人的部曲,可是寨子里却有将近两千人。

  刚刚陈善思那里发了一笔小财,山寨里的妇女一起动手,连夜给黄方英等人换了一身黑衣黑裤黑色披风,就连铠甲也涂成了黑色。

  战旗的颜色也是黑色三角旗,上书一个斗大的“秦”字,经过整体换装,黄方英麾下的众人气势大变。

  沿途到处都是秦承祖各营各寨的人,早已准备的马匹,随时更换,黄方英和宋献策等人仅仅用一天的功夫,就抵达了陈楼镇。

  “得得得……”

  马蹄声响起,全旭急忙升起无人机。

  距离陈楼镇南方五六里的地方,出现一支三四百人的黑骑,如同一股黑色的洪流,气势汹汹而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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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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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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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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