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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七六章秋风萧杀建奴异动

  “全先生!”

  全旭有些意外,没有想到这次来到这批移民,居然还有耿仲明。

  全旭望着耿仲明笑道:“耿将军!”

  “全先生太见外了!”

  耿仲明露出一脸憨厚的笑容:“帅爷让我向您问好!”

  “好好好,一路辛苦,先进家里,好好歇歇!”

  全旭有些疑惑。

  与第一批辽东移民并不一样,经过全旭的充分准备,此时从东江镇抵达登州上岸的辽东百姓,就可以在补给点获得充足的补给。

  换上新衣服、鞋子、然后,吃饱喝足,开始上路。

  毛文龙为了获得毛承禄信中所说的装备,从东江镇搜刮了一批皮毛、人参、玉石、包括他们东江镇生产的海盐,当然还有辽东的特产海带。

  在全旭之前,东江镇还真不知道这种海带能吃,他们只是偶尔没有办法的时候,让水师官兵从海里捞些海带喂马,马倒是吃这个东西。

  不过东江镇的马匹太少,根本就需要不了多少。

  众所周知,海带可是好东西,晒干以后,容易储存,也方便运输,更关键的是,营养价值高,可以凉拌,也可以清炖,与排骨、肉块一起炖,口感极佳。

  在后世干海带每斤差不多五六块钱,全旭给毛文龙的价格自然没有那么高,而是用一斤粮食,与一斤干海带兑换。

  毛文龙以及东江镇将士们,认为全旭这是怜悯东江镇士兵们,他们就动员水师,沿着海岸线搜索。

  海带这个东西,比鱼还容易捕捞,随便一艘船,小半天就可以获得十几万斤。这样海带被拖运到岸上,经过十几天的晾晒,变得海带干。

  这次辽东百姓向大名府迁徙,如果不是因为携带海带的话,他们船只的运输量应该可以承载四千余人。

  光海带足足携带了六百多吨,用了足足八百多辆大车才装得下。

  两千七百余名百姓,就是两千多人的运输队,他们推着一千多辆大车,从登州一路向大名府进发。

  如果是明中期,这样规模的百姓迁徙,肯定会被官府阻止的,甚至有可能出不了登州城,就会被明军围杀一空。

  可惜,明朝武官地位太低,经常被文官收拾,饿肚子是经常现象,所以,他们非常容易收买。

  收买他们背叛大明,调转枪口指向大明,他们自然不敢,让他们放过一个商队,那肯定就没有问题,太简单了。

  高级将领送个水晶饰品,低级军官给几两银子,比如打发叫花子一般,直接打发掉了。从登州到大名府的一千三百多里地。

  这些辽东百姓用了足足二十七天,平均每天行走四五十里的样子。

  虽然这样的速度慢了一些,问题是,这些辽东百姓一边休养,一边赶路,他们的身体素质非常好,甚至不比最初毛承禄他们的东江军将士差。

  “袁世卿!”

  “全爷请吩咐!”

  “把这些货收一下,另外安排辽东兄弟们吃饭!”

  “是!”

  “里面请!”

  “相公!”

  就在这时,人群的后面出现三娘熟悉的身影。

  此时的三娘带着三百余名年轻女子,朝着全旭走来。

  “三娘!”

  全旭这段时间可是真想三娘,毕竟,二娘有了身子,有些不便。

  看到了三娘,全旭也顾不得招待耿仲明与辽东百姓了。

  “刘将军,毛将军,你们请便,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一样,不用客气,好酒好菜管够!”

  全旭牵着三娘的手:“走,带你去见个人!”m.χIùmЬ.CǒM

  全旭与三娘来到内院的时候,正巧看着二娘挺着大肚子,带着红尘清点货物。

  “相公,这是什么东西?”

  二娘并没有见过海带。

  “好东西,吩咐厨房,洗几斤逮着一只老母鸡,一起炖上,味道绝佳!”

  三娘看着二娘的大肚子,愣了好大一会,又高兴又是心酸。

  “三娘,辛苦你了!”

  这段时间,三娘带着沈良材等少年男女,训练他们,这些人的队列不如家丁兵,单打独斗都有了一定的基础。

  当然,任何付出都是有代价的。

  原本皮肤并不算特别白皙的三娘,此时反而有了一层小麦色。

  “二娘,你先别忙了,注意身体,红尘!”

  “奴婢在!”

  “这些活儿交给你了!”

  “是!”

  全旭这才带着三娘前往后院。

  “大哥,大嫂!”

  三娘见到汤宝和与乔氏,一家人团聚,又是一顿痛哭。

  搞得全旭有些感慨。

  汤邱氏给了班主十两银子的谢仪,感谢他这段时间收留汤宝和夫妇。

  此时的班主还一阵唏嘘,幸亏没有苛待汤宝的夫妇,要不然,以他们现在的权势,要想离开全家庄镇可就困难了。

  不过,总是皆大欢喜的局面。

  全旭在东暖阁与汤宝和夫妻、汤邱氏、汤四喜、以及二娘、辛月他们一起吃了一顿饭。

  席间,全旭望着众人道:“现在已经完成秋收,过段时间,咱们可以种上麦子,家里也就没了什么要紧的事情,我就要动身前往京师!”

  “前往京师?”

  三娘疑惑的问道:“相公去京师做什么?”

  二娘替全旭回答了:“相公被袁公举荐,前往京师国子监读书,这可是光宗耀祖的大好事,可惜,我这身子太重,不方便,三娘你就跟着相公进京吧!”

  三娘点点头:“好!”

  汤邱氏鼓起勇气:“全爷,我家大郎现在也回来了,乔氏可以跟我打量足衣店,他还有膀子力气,不能让他在家里吃闲饭!”

  全旭自然明白汤邱氏是想让自己提携一下大舅哥。

  他想了想道:“大郎准备做什么?要不这样,你去铁匠工坊!”

  全旭不是不知道汤大郎的身手不错,当家丁兵其实是最好去处。

  可关键是,全旭虽然不是将军,他的家丁兵也是准备着打仗的,只要是战争就会有人伤亡,汤宝和死里逃生,全旭也不想让三娘与汤大郎他们生死别离。

  “我又不会打铁,能干什么?”

  “要不,跟着袁世卿打理庄院吧!”

  汤宝和有些局促的道:“我不识字,有把子力气!”

  “这个……”

  全旭眼睛突然一亮,顿时有了主意:“全家庄镇巡检司已经建立,你去当一个副巡检,虽然是这个从九品的小官,这个官却可以世袭!”

  世袭,其实没有什么意义了。

  全旭心中非常清楚,汤宝和现在没有儿子,将来就算有了儿子,也没有机会世袭大明朝的官了。

  汤宝和有些紧张:“我能成吗?”

  “我看行!”

  全旭笑道:“我说你行,你就行!”

  巡检司就是地方武装部队,其实明朝的地方巡检司,一直掌握在地方大族手中。

  卢象升让全旭掌握全家庄镇巡检司,其实也是为了制衡大名府的士绅们。

  毕竟,全旭在大名府的府衙各级官吏里并没有什么人手,给他一个巡检司,也是可以自保。

  区区五百没有铠甲,只装备轻武器的巡检兵,可没有造反的实力。

  全旭肯定是以家丁兵直接调入巡检司,这样以来,以五百巡检、外加一百城管大队,六百人足以维持全家庄镇的治安问题。

  一顿饭吃完,二娘非常识趣,把空间留给了二娘与全旭。

  正所谓,小别胜新婚。

  全旭与三娘正是干柴烈火的年龄,一夜寒战,最终再次证明一件事。

  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

  翌日清晨,三娘倒是神采奕奕,全旭却萎靡不振,腿脚发软。

  在看见耿仲明、毛承禄、刘兴祚的时候,全旭此地无银三百两,赶紧解释:“昨天晚了,全某为了安置这些辽东百姓思考了一夜……”

  这个道理倒是说得通,可关键是,怎么有些不对劲呢?

  全旭咳嗽一声道:“刘将军、毛将军也给耿将军说明了吧?”

  “嗯!”

  “我们全家庄镇,以量才适用,人尽其能,待遇最好还是家丁兵、其次是工匠,庄户最差!”

  全旭道:“耿将军以为如何?”

  “看他们大家的自主选择吧!”

  全旭点点头道:“袁世卿!”

  “在!”

  “你吩咐罗世明、杜亮、牛结实、郭富贵,让各级管事过来选人,咱们童叟无欺,公平交易,告诉他们每个职业,薪水多少,需要做什么,待遇如何,让大家自己选择!”

  “是!”

  刘兴祚躬身道:“全先生,最近建奴调动频繁,毛帅认为,建奴肯定有大动作,所以,我与毛将军,这次会与耿将军一起回去!”

  全旭恍然大悟。

  后金在历史上,虽然是崇祯二年的十月二十七号开始攻破大安口,可是他从十月二日就开始从沈阳出发了。

  算算时间,确实是到了皇太极动作的时候了。

  “应该的!”

  全旭笑道:“非常感谢诸位的付出,除了应该拿的银子,我再送给诸位一份礼物!”

  经过宣传,在大部分辽东百姓选择了给全旭当家丁兵,当然,罗世明经过挑选,选出一千二百余人充当家丁兵,其他人员,则被补充到各个工坊里面。

  与东江军交易的军火,也第一次启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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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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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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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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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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