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庄笑了:“这帮家伙还以为我们是原先的明军不禁打呢。这正好,我们就给他来一个堂堂之阵。在这一战里,争取消灭他的主力。”
试百户大呼叫好,立刻指挥着兄弟们列队。
对面一个头人样的家伙,拿着一把大斧,嗷嗷叫的开始带队冲锋。
王小庄看看敌人进入了射击的距离,立刻大吼一声:“三眼火铳,放——”
一百杆三眼火铳瞬间射击,在一阵火枪轰鸣声中,带头冲锋的那个头目,身上竟然中了6枪。
他不相信的看着眼前没有惊慌失措的明军,带着冒血的窟窿,最终不甘的轰然倒下。
一百兄弟,三枪过后,至少有100个叛军被打死。
但是其他的人,依旧悍不畏死,继续冲锋。
兄弟们立刻抽出了绣春刀,端起了盾牌,直接迎上去。
两军对撞,立刻喊杀声一片。
王小庄面对的是一个短小精悍的敌人,挥刀砍去,却被他灵活的跳开,然后给了他一刀。
敌人的刀,砍在了王小庄的身上,但坚固的铠甲上,只留下了一道刮痕。王小庄大吼晦气,扑上去,就给了对方一刀,结果了他的性命。
战斗不大时间就结束了,在武装到牙齿的锦衣卫兄弟的打击下,对面的敌人简直不堪一击,只有二十几个叛军成了漏网之鱼,逃进了大山。
王小庄对试百户道:“你在这里给人补刀,我带着50个兄弟进行追击。”然后不等兄弟回答,招呼上50个兄弟,顺着叛军逃跑的痕迹追了上去。
山高林密,藤蔓横生,抬头看不见天,左右看不清方向。但经过三个月的三年训练,大家已经习惯了这种环境,他们搜寻着敌人留下的痕迹,不断的追踪。
但最终,还是将敌人追丢了。
王小庄挥了下手,命令兄弟们停下来休息,他则爬上了一棵大树,彻耳倾听。
没有让他失望,不大一会,就在正南的方向,传来了一阵又一阵急切的喇叭声。
王小庄跳下了大树:“南面警戒的木家军,发现了敌宗,我们追。”
于是兄弟们立刻奔跑着向前,但等到他们和沐家军会合的时候,那个木家军的小旗,一瘸一拐地迎了上来:“对不起了兄弟,你们来晚了,这一股流窜过来的家伙,已经被我们解决了。”
王小庄有些失望:“斩杀了多少?”
“二十,60两银子到手了。”
“有没有漏网之鱼?”
“跑了三个。”
王小庄就下令:“追——”
结果被那个小旗一把抓住:“您老还是歇歇吧,那三个人是往那个山坳里跑了。那个山坳里住着十几户汉人,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
结果话音还没落呢,那个山坳里的村子就响起了喇叭声,模拟人的语言,在向周围宣布,他们斩获了三个人头。
“晦气,又被别人抢了功劳。我说兄弟,周边还有叛军吗?”
这个小旗就站在山顶,朝着另一座山一指:“今天早晨,我们发现那座山有烟雾升腾,是不是悍匪不清楚。”
“谢啦。”
不长的时间,试百户带着精神饱满的兄弟赶了过来。王小庄对他吩咐:“你立刻带着兄弟,向那一片山搜索前进,我休息一阵之后随后跟进。记住了,不管那个寨子是不是叛军,都要仔细的搜索。”
试百户立刻回答:“保证完成任务。”然后带着兄弟们转眼隐没在丛林中了。
王小庄一面休息,一面观察对面的那片区域,等兄兄弟们吃饱喝足,王小庄对几个小旗道:“前面兄弟的战斗一定是会取胜的。我观察敌人的唯一逃跑方向是那边,我们到那边等着他去,咱们给他来个守株待兔。”
几个小旗点头说好,于是,兄弟们立刻行动起来。
试百户冲进了冒着炊烟的山寨。
山寨里立刻响起了铜锣和号角声,整个寨子立刻乱了起来。
不大一会儿,一个头上插满漂亮羽毛的头人,带着一大群族人,堵住了锦衣卫的去路。
试百户立刻命令,兄弟们戒备。
那个头人上来,用生硬的汉话咆哮:“你们汉人还要做什么?”
试百户冷冷道:“搜索叛军。”
“我们这里没有叛军,都是我们的族人。”
“我们要施行改土归流。你们必须受朝廷的管束,接受我们的搜查。”
“不,我们天生就是大山的子民,我们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在这里,比你们汉人的朝廷时间还要长。我们不接受任何人的管辖,不向任何人缴纳付税,提供徭役。”
“改土归流的政策,是相当宽松的,我们不需要你们缴纳赋税,提供徭役,必须接受我们的人口管理,必须接受朝廷命令你们围剿叛军的命令,然后就可以通过互相贸易,让你们的生活更好。”
“不,我们绝对不向我们的同胞举起屠刀,我们绝对不接受你们对我们的人口管理。”
“那也就是说,你们坚决对抗朝廷了吗?”
“只要你们想管理我们,统治我们,我们就坚决反抗。”
试百户往后退了一步,拿出了锦衣卫的腰牌,想对方一亮:“仅一位捉拿叛贼,敢拒绝者,杀无赦。”
那个头人也往后退了一步,就在腰间拿出了他的弯刀:“我们绝不接受朝廷的管辖。为自由,宁可死。”
试百户嘿嘿一笑:“好吧,那你就去死吧。”
说着,就毫不犹豫的打响了手中的火铳。
清脆的枪声在这宁静的山寨响起,一朵又一朵鲜艳的血花开始飞溅。
当试百户用他的牛皮战靴,踩在那个头人的胸膛,用绣春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是要自由,还是接受朝廷的管理?”
这个头人就摊开双臂,眼睛望向那碧蓝的天空,望向了远处翠绿的群山,喃喃的说道:“为自由,宁可死。”
试百户就毫不犹豫的割断了他的咽喉。
“搜索全村,凡是不接受管理的,杀了。”
大火在村子里燃烧了起来,那些幸存的蛮夷,抱着孩子,搀扶着老人,站在大山的边上,看着那熊熊燃烧的家园,最终长叹一声,无力的走进了更深的大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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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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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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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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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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