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十五天了,现在城里的粮食早已经吃光用尽,战马已经杀的剩下一半了,再也难以坚持了,而没有了战马,突围也变得越来越渺茫了。
但是,祖大寿依旧一次又一次的拒绝皇太极的招降。而困在城中的百姓,也坚决拒绝出城。因为他们知道,只要他们一出城,他们就死定了,他们宁愿饿死在城中,也坚决不做建奴的刀下鬼。
夕阳最终还是隐没在了西山之下,已经绝望了的祖大寿脚步踉跄的回到了自己的衙门,痛苦的决定,再杀一批战马。之所以他痛苦,因为他知道,只要每杀一匹战马,自己突出城的机会就少一分,依赖外面的救援就多一分。一旦战马杀光,自己就只能困死在这里,连一点主动突围的机会都没有了。
而外面的救援,在十天前,吴镶溃败之后,就再也没有动静了,其实,指望锦州对自己的救援,是指望不上的。不要说现在锦州城内,也仅仅有2万人马,面对相等数量的八旗,都不敢主动出击。即便主动出击,也不过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何况现在围困自己的,是五万建奴。要想救自己出去,唯一的希望,就是动员全部关宁铁骑十五万,还必须是在运筹得当的情况下,才有希望。
那就是一场决战了。为一个小小的大凌河城,孙承宗也好张克利也罢,他们能下定这个决心吗?他们敢这么做吗?
答案是无可置疑的让人绝望的。
督粮参军刘天录再次进来,神情黯然的禀报:“将军,您出去看看吧。”
祖大寿疑惑的看了他一眼,最终还是决定出去看一看什么状况。
走出衙门,原先的广场上,一片战马无力的站在那里,等待着被屠杀的命运,在广场的4周,密密麻麻占满了城内的百姓。
祖大寿皱眉:“我不是已经下令了吗?每个人每天还是三两马肉,军民相同。”
刘天录痛苦的回答:“这些百姓不是来分马肉的,而是想见你一面。”
“有什么事?”
刘天录道:“还是将军,您亲自问一问吧。”
祖大寿对着百姓询问:“父老乡亲,是我将你们招募来这里修城的,却让你们深陷在这里。但我祖大寿保证,我和你们同甘共苦。今天杀的战马,还是老规矩,军民将士,每人二两,本总兵绝对和你们相同。”
他的话音刚落,一个饿的如皮包骨头般的女子和她的丈夫,拉着她的孩子,走到了祖大寿跟前跪下。
那个女子看了下丈夫,丈夫狠狠的点头,然后她对祖大寿道:“将军,我们刚开始的时候,真的埋怨您。但我们慢慢的看见,您和您的子侄不为金钱所动,投降建奴,这让我们无比钦佩,您和您的一家,是真正的忠臣。”
祖大寿获得了百姓这样的评价,心头不由得一热,含着热泪拱手:“过誉了,过誉了。”
“而后来看见,您的两次突围,只要拼尽全力,是可以冲出去的。但每一次你都留下了一半人马保护我们,才让您屡次突围功亏一篑。”
这是一句真正的良心话,在大连和城内的民军,都是祖大寿豢养的亲兵,队头,全是他祖家子侄,真要全军出动,丢下大凌河和这些百姓,杀透重围,是绝无问题的。
但是,祖大寿没有这么做。丢掉大凌河城,他会获罪,他怕崇祯皇帝将这个罪和原先京畿之战,自己见袁崇焕下狱,就带兵逃跑的事连在一起,那就不是杀了自己,而会将自己的家族斩草除根。同时,也真的丢不下这些无辜的百姓。这才有皇太极,在书信里不断的向祖大寿承认当初自己屠杀汉人的罪过的说法。
这个女子继续道:“您的所作所为,我们都看在心里。而外面再也没有救援的人马了,大凌河是守不住了,大人还是留下战马突围吧,为大明保住一位忠臣。”
“我不能丢下你们,那样会让我的良心永远不得安宁。”
这个女子站起来,将自己的孩子推上前:“留下战马,让将军骑着他突围,带上我的孩子,给我们家留条根,带上我的丈夫,让他替将军遮挡一下刀枪。”
祖大寿咬牙不语。
这女子再上一步:“我是一个女人,不能为将军出任何力,只能成为将军的累赘。”然后一脸决然的请求:“请将军吃了我,替换一下这匹战马。”
此言一出,祖大寿一个踉跄,俩个儿子冲上扶住。
这时候,一群老弱妇孺一起上前一步,大声请求:“请将军吃了我们,代替战马冲出包围,未来为我们报仇。”
祖大寿嘴唇哆嗦着看着这群父老:“我祖大寿,我我——”然后感觉喉头一甜,一口鲜血.
昏暗的油灯下,面色苍白的祖大寿看着聚拢在身边的两个儿子,还有几个将军,艰难的询问:“杀马了吗?”
没有人回答他。
祖大寿猛的坐起大吼:“刘天录,杀马了没有?”
刘天录哆嗦了一下:“没有。”
祖大寿仰天倒下,但立刻再次坐起,四处搜寻着自己的战刀。但他没有找到,当时大吼:“祖可法,杀了他,杀了他——”
但祖可法没有动,所有但将领都没有动。
“为什么不杀了他?你们想要做什么?”
祖可法磕头:“刘将军没有杀马,但也没有杀人。不过爹爹,我们真的还有守住这座城池,得到援军的希望吗?”再次磕头,已经是泪流满面:“爹爹,我们已经被大明抛弃了,不会再有人来救援我们了,最终我们会被饿死在这里。与其被饿死在这里,我们何不先投降?等待未来反正的机会。”
听着这个干儿子的话,祖大寿猛烈的锤击着床沿:“你难道没有听见今天百姓的说吗?百姓们之所以甘心情愿的让我们吃了他们,是因为他们坚信我们是忠臣。”
韩栋小声的驳斥:“一群草民说我们是忠臣有什么用?皇上从上次那件事,就一直不认为我们是忠臣。皇上不认为我们是忠臣,那煌煌史书,就一定写下我们不是忠臣,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坚持?”
面对这种诛心的言论,祖大寿黯然长叹,他的心中何尝不知道,自从上次那件事之后,皇上和朝臣们,已经对自己严防死守,虽然不断的加官进爵,表示宠,但不给自己添加一兵一卒,这一次,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困死在这里,却再也没有一兵一卒救援。这样的举动,不得不让人想到,朝廷是想借刀杀人。
“不能吃人,不能投降,不能吃人,不能投降。我们父子就要战死在这里,难道你们还恐惧吗?”然后艰难的道:“人心都是肉长的,良心还在。你们看看今天的百姓,然后再拍拍良心。我们投降了,因为还有利用价值,或许能保一条性命。但那些甘愿为我们突围,而愿意被我们吃掉的百姓,他们能活吗?”
满堂无语。
“算了,朝廷认为我是不是忠臣,我无所谓,但我和这些认同我的百姓,一起死,我就死而无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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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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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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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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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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