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的有战马从密密麻麻的人群中飞驰来去,带起一阵又一阵黄土,惹来一阵又一阵的痛骂。
这个堡寨最豪华的宅院的院子里,正有或坐或蹲的几十个汉子,端着水碗,听居中坐的一个中年汉子在说话。
这个满面风霜的汉子,带着毡帽,身穿箭袖袍,腰间挂着花马剑,就是这支队伍的统帅,闯将李自成。
“这次打下这个寨子,缴获虽然不少,面对四万大军的吃喝消耗,还是不成。而分给我们的就更少了,所以,大家要紧着点吃,争取多吃些时候,嗯——最少是十天。”
自己的大军就是这样,抢到了,就胡吃海塞,没有了就半饥半饱,等下一次再抢。
这里也没有一个精细过日子的人,实在是让人挠头啊。
李过就恨恨的道:“舅舅,攻打这个堡寨,我们出力最多,而大头领却紧着他的老营,分我们最少。这不公平,我们当和他掰扯掰扯。”
满面胡须的刘忠敏愤愤不平的道:“李过说的对,李哥,不沾泥实在是不地道,总是偏向他们的老营,却刻薄我们。干脆,我们走了算了,也省得看他闲气白眼。”
李自成就长叹一声:“不成啊,现在我们只有五千人,而真正能战的,也不过是一千七八百,而新任的三边总督孙传庭,实在是个厉害人物,我们要想生存下去,我们必须借助其他人的力量。”
李自成说的是实情。现在的所谓起义大军,动辄几万十几万,但那都是一家一起上的,真正能战斗的,不过是十分之一。
之所以李自成的战斗力比高到这个程度,是因为他是一个倒霉蛋的原因。
首先,他背负两条人命,还跑了妻子,无奈投军,但却赶上士兵闹饷哗变,李自成和自己的外甥一怒带头杀将,帅兵起义。这是一支一千多人的队伍,这真正的军队,这是现在的核心。后来也裹挟了流窜时候沿途的百姓形成上万人的规模,还强掠马户参加,组成了一支骑兵。
然后为了靠大树,投靠了声名显赫的王左挂。可是这个家伙就是一个无能之辈。为了保存实力,每战斗要非嫡系的李自成等人出战对敌,结果就在一路战斗下来,李自成的人马越来越少。当然,减少的都是那些吃闲饭的老弱妇孺。大家一起,刚开始欺负一下无能的杨鹤还行,结果孙传庭走马上任,他立刻就熊了,带着大家投降了。然后孙传庭将他留在绥德,他的部属全部被新任山西巡抚洪承畴给解散变成民屯。
现在民屯生活可以勉强维持了,日子也有了盼头,在王左挂感觉自己已经是孤家寡人,再也不能行风行雨的时候,想要召集旧部再回往日风光。可惜,既然百姓有了土地,日子有了盼头,谁还愿意跟他再当流寇?
他那里召集旧部不成,反倒让随时严密监视他的洪承畴,直接砍了他的脑袋。
当时李自成并没有跟随接受招安,他并没有像某部小说写的那样,打小就心怀着对封建社会的刻骨仇恨,培养了伟大的革命主义精神,为了推翻这个黑暗的旧世界,愤然揭竿而起,坚决拒绝各种封建社会腐败的诱惑,一直将革命进行到底。
借债不还,还把债主杀了的人,他哪里有那个觉悟情操。他不过是在想,前些时候杨鹤招安,大家能混点粮草,缓缓气儿。
但新上任的三边总督孙传庭人品如何不知道,但新上任的山西巡抚洪承畴,整个西北都知道他是什么人,他一心贯彻的政策是什么,这家伙利用招安,屠杀将领,那罪行是累累的,是有前科的。
自己跟着王左桂投降他这个杀人魔王,李自成怎么看怎么像是自投罗网,这事不靠谱。悬。
还有一个就是,洪承畴推行的让流寇变民屯,只收一半收成的办法,简直就是挖自己些人的根。有枪才是草头王,手下没有了人马喽啰,你就狗屁不是,任人拿捏。
在这一点上看,李自成还是有远见的,于是他就带队离开了王左挂,转而投靠了当时另一股大的流寇不沾泥。
结果不沾泥对待李自成和王左挂一个德行。攻城拔寨,你在前,分赃好处,你靠后。所以,李自成的队伍在不断的缩小,就有了现在这个规模。
不过也正是在这种状况下,他的队伍老弱妇孺都已经填埋了沟渠,剩下了这两千精锐,战斗力不降反升,面对刚刚上任,还没来得及整编编军的孙传庭的兵将来说,真能做到一个打10个。
现在,获得了一部分粮草之后,李自成表露了不想走的意思,当时刘忠敏不悦:“李哥,你担心什么,我们在这里吃上一天,然后大军开拔,去攻取下一个去。这天下富人如此之多,只要我们有兵有将,还愁断了我们吃喝?”
唯一识文断字的田建秀也谏言道:“闯将,这里是平凉,凤祥和庆阳三角地核心,一旦我们在这里住下,三个府城的兵,就有可能对咱们进行三面合击,到时候,我们的处境就危险了。”
李志成看了自己手下这个唯一算作谋士的田建秀,他的出身是童生,也只能是识文断字,但在其他的方面,却是远远不足,就比如,按照现在自己没有大牛用牛犊的办法,让他管理自己的后勤物资。结果就往往出现,估摸着自己的粮草能吃上10天,结果第2天再分发的时候,却发现粮食早已经没了。
而又有可能,自己为下一顿的伙食急的起火冒烟的时候,结果发现自己的仓库里,竟然还有粮食堆积。
这不行,要想成大事,必须招揽人才,不是生猛的猛将,而是胸有韬略的诸葛亮,即便找不到诸葛亮,那也弄出三四个臭皮匠拼凑出一个吧。
指望着文人士子能来投奔自己,那是不现实,因为在这个时代,做了强盗杆子,是让祖宗蒙羞的事,不到绝对的走投无路,是没有一个文人士子来投靠自己的。他们对自己这群人,只有无限的鄙视和痛恨。
既然没有人来投奔自己,那自己就只能去抢。抢男霸女,这才是自己的本职职业啊。
结果是瞌睡遇到了枕头,他在流动之中,突然听到了皇上要开恩科,在北方选拔人才进京科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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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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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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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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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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