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奴真的麻痹,其实是从骨子里对汉人的蔑视,除了他们放出去的夜不收之外,竟然在遵化城外,没有派出一个巡哨。这样,就让赵兴带着他的一万五千将士,轻松地赶到了遵化的南门。
之所以这么说,只能相对于赵兴的军队。而要是放在连一顿稀粥都喝不上的大明军队里,一夜之间走七十里路,而且还带着笨重的投石车,这就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不要有任何休息,立刻架起投石车,将所有的火油弹,全部给我丢进遵化城。”
大明虽然穷困潦倒,但是大明毕竟家底丰厚。一个小小的蓟州,所储存的火油弹竟然足足有五千个,这是小国都不敢想象的数目。但是一直致力于火器建设的明军,对这点东西,连眼都看不上。
随着赵兴的一声令下,1万将士在五千民夫的配合下,用最快的速度组装了那些投石车,然后将一个又一个火油弹安放在布兜里。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用了不足一个时辰。
洪承畴最后一次询问赵兴:“真的要用这种办法夺取遵化吗?烧光了这座城,我们也将没有居住的地方,城内或许还有幸存的百姓,那毕竟是我们汉家的血脉呀。”
赵兴死死地盯着遵化城,那上面正有一个又一个敌人在奔跑着准备战斗:“我的将士生命,是第一重要的,敌人的生命对我来说,不值一提。”顿了一下:“如果城内还有咱们汉家的百姓,那就让他们为这个老大帝国的涅槃重生做祭品吧。一个民族屹立于世界之巅,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今日是他们,但以后就将是我们。”然后毫不犹豫的对身后的将士们大吼一声:“全体准备,将所有的火油弹丢到遵化城中,我只要遵化成四面的城墙。”
随着他果断的军令,一阵投石车的轰鸣,黑压压的火油弹,如麻雀乌鸦一般扑向了遵化城。赵兴看到,城头上稀稀落落的敌军,仰头看着这些火油弹在他们头顶呼啸而过,而大惑不解。
当最后一颗火油弹飞出,洪承畴抽出了他腰间的宝剑,对着已经整装待发的上万将士大吼一声:“全体将士,随我扑城。”然后第1个迈开大步,冲向了城墙。
赵兴一把没有抓住他,最终也抽出了宝剑,呐喊着冲向了城墙。
看到两位主帅身先士卒,上万的将士,五千的民夫,一个个也热血沸腾,跟着两位主帅,追随着飞舞呼啸的火油弹扑向了城墙。
一架又一架的云梯搭在了护城河上,然后搭在了城墙上,一个又一个此生忘死的将士,跟随着他们的主帅,开始如蚂蚁一样攀爬上城。
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怕死的士兵,只有怕死将军。
等城内大火轰然燃烧的时候,攀爬到一半的洪承畴和赵兴,突然被城内那惊天动地的大爆炸,直接震到了城下,摔的是灰头土脸。
努力的甩了甩脑袋的赵兴,在他的耳边,突然间清晰的听到一个声音:“大人,属下李易,完成了大人的使命军令。”
李易?赵兴实在是想不起这个人是谁,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开始为登上城头的部下尽情的欢呼了。
遵化城只是用半天的时间就被光复了。城门洞开,赵兴骑着高头大马,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进入了遵化城。
但迎接他的,只有已经烧毁的城市的街道上,一个孤零零的女孩。她拦住了赵兴的战马,仰着脸对赵兴询问:“你还记得你的部下李易吗?”
赵兴实在是想不起来李易是谁了,他的部下太多了,可能是这个女孩的情人吧。但他知道,那场城内火药库的大爆炸,一定是这个李易做的,一定是自己的部下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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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想安慰这个女孩,但这个女孩似乎看出了赵兴的茫然和忘记,就紧紧的握着手中的匕首,喃喃着走向了早就烧成废墟的城市:“我要找我的李易哥哥,我要找到他。”
王胜林含着热泪冲着赵兴施礼请求:“属下记得李易,他曾经是我的手下兄弟,我们都是当初百户的。请允许我去照顾这个唯一还记得李易兄弟的女孩吧。”
赵兴羞愧无语,但还是点头:“去吧,去照顾好每一个还记得我们兄弟的人吧。”
一群缇骑兄弟就跟着王胜林追向了那个女孩。然后,王胜林直接将那女孩揽在了怀里:“你是李易兄弟的妹妹,从此,也是我王胜林的妹妹,我们整个锦衣卫的妹妹。”
遵化的大火,足足烧了一日一夜,才在上万将士的扑救下熄灭。整个遵化,除了四面坚固的城墙之外,就是一片废墟。但这也是赵兴所要的。最终的战报是,收集了八百建奴和两千蒙古的尸体。
两千八百敌人,如果凭借这高大的城墙,和城内堆积如山的守城物资器械,赵兴根本就拿不下遵化。
站在烧焦的遵化巡抚衙门的牌匾前,看着流淌一地银亮亮的银水,洪承畴兴奋的向赵兴禀报:“就这一地的银水,粗略估计,最少有百万银子,我们的军费有啦。”
赵兴却心情沉重的在这融化的银水里,扣出一个黄金打造的发簪,那上面,还带着一丝黑色的,凝固的血迹:“范文程找到了吗?”
一提这事,洪承畴就咬牙切齿的道:“虽然还没有,但我们将掘地三尺,也要找到这个汉人的败类。”
“汉奸,记住,从此后,如范文程这样的人,连做汉人的狗都不配,就定名为汉奸。并且从现在开始,千年万年,就用这个名词来宣示他们的耻辱。”
这个词,真的不是赵兴的发明,但这个词真的是从范文程开始,成为大汉民族对叛徒最憎恶的诅咒。
“我们带来的军械粮食能够让我们坚持多久?”
洪承畴下意思的看了看四周,最终苦笑:“本来遵化储存无数,该够我们坚持很久,但大人您的一顿大火,什么都没了,按照我们携带的物资粮草,我们最多能支持十天。”
现在是崇祯三年一月,到建奴三年五月撤兵,还有小半年的时间,坚守遵化有难度,绝对的难度。
“现在,立刻,派出人手拿着这些融化的银子去四周购买粮食。告诉出去的兄弟,购买到粮食之后,就地收藏,等待我们去接应。剩下所有的将士上城守卫,所有的民夫都按照战时候的军饷双倍,请求他们协助我们守城。”
请民夫协助守城,对民夫来说,没有拒绝,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延绥军屯民兵。
他们感恩洪承畴从陕西一路跟来,其实他们内心早就准备了参加战斗的,这是民夫苦难的结局,更有对洪承畴的报答。
同时,在刚刚遵化城的爬城战中,自己的钦差大人和洪承畴大人一起爬城,早就让他们热血沸腾。
还是那句话,这个世界上,只有怕死的官僚,没有怕死的百姓。天下最爱国,并且愿意为自己的祖国献身牺牲的,还是这些最底层的百姓。
“拿出我们看家的东西,上城,给即将反击的建奴来个狠的,让他们知道,大明虽然虚弱,但大明还有死战的明军百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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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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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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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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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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