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山坡上几匹死伤的战马,王尽忠还是艰难的咽了口唾沫,忍受着饥饿,阻拦了大家抢马的行动:“山脚下看着这些死伤战马的鞑子都是神箭手,没必要白白的送死。”
恋恋不舍的赵何哈哈一笑:“饿一顿吧,反正下次战斗开始,我们这些人就再也不挨饿了,就为一顿马肉,我们先没了命,不划算。”
上到山顶的时候,王尽忠看到了自己的好兄弟陈策。看看他的身后,没有说什么。
陈策歉意的小声禀报:“对不起,该借的都借了,有良心的,该捐的都捐了,我实在是再也凑不出粮食了,我对不住兄弟,对不住兄弟们啊。”
王尽忠长叹一声:“算了,这半年多亏了你四处奔忙,要不我们早就都饿死啦。”然后哈一声:“不过你的任务完成了,因为一会再一战,我们就不需要挨饿了,你也不需要再奔忙了。你还是回去做你的童生,继续考取你的功名去吧。”
看看山脚下正在养精蓄锐的接近两千鞑子,再看看剩下的不足一千的将士,陈策捡起了地上一把不知道主人是谁的大刀。掂量了一下:“天下黑暗如此,我还考取什么功名?你我兄弟一场,怎么能轻易抛弃,这世是兄弟,下去,兄弟陪着你。”
王尽忠看了他一眼,没有多劝,只是拍拍他的肩膀:“我们该做的,都做啦,剩下的烂摊子就让有些人头疼去吧,记着一会你在我的身后。”
陈策点点头:“打小,就是你一直保护我,这次就最后一次享受你的保护吧。”
正在两人说的时候,赵何兴奋的站在梁顶大呼小叫:“将军,先生,饭,百姓给我们送饭来啦。”
闻听此言,王尽忠陈策赶紧往山顶跑,果然,看到后山陡峭的山坡上,百姓们密密麻麻爬满了山坡,他们有白发苍苍的老人,有身体赢弱的女人,有稚气未脱的孩子。
他们爬上了山顶,献出了他们送给将士们的饭食——有野菜树皮的清汤,有稀的能照见人的稀粥,有半块发霉的饼子,有不知道是什么熬的肉粥,他们没有表白,就那么默默的将他们最后的一口吃的递给了将士。而来的男人,就默默的捡起地上的刀枪,捡起坚硬的土块,站到了将士们的中间。
这就是王尽忠的伙食,这就是他的援兵。
没有感谢,只有眼泪,没有信誓旦旦的表白,有的就是赴死的决然。
王尽忠举着半碗稀粥,对着自己的兄弟,对着死去兄弟的英魂,大声的询问:“我们做的,值得不值得?”
所有的将士一起发自肺腑的回应:“值啦。值啦。”
看着山下的鞑子再次组成了进攻的队形,王尽忠喝干了碗中的稀粥,对兄弟们大吼:“在我们没有死绝之前,绝对不能让鞑子残杀我父母兄弟姐妹,兄弟们,走啊——”
一千多将士,不再冲锋,就那么跟着自己的将军,将军身后那单薄的先生的背影,迈着一去不复归的脚步,向敌人,向死神发起了最后的挑战。
而他们做最后的战斗的时候,黄土高原的远方,突然再次冲起冲天的尘土。
所有的人都彻底的绝望了,能掀起这么高尘土的,一定是骑兵。而在大明,在这个连人都吃不饱饭的地方,哪里还有这样的骑兵,不要说,敌人的援兵到了。
就在大家绝望的时候,冲出烟尘的一杆大旗,却让大家再次振奋。
那是一面火红的战旗,那是代表大明颜色的战旗,他们高高的前指高扬,冲向了战场。
正在大家忘情的呼喊的时候,却又戛然而止,因为随着战旗的靠近,他们看到那战旗上醒目的:“锦衣卫钦差赵”字。
锦衣卫钦差赵兴来了,他们是平叛来的,他们是在绞杀自己们来的。按照正常的规矩,钦差怎么能轻易放弃借刀杀人的省力办法?
赵何和陈策相对惨淡一笑:“我们的这颗人头,应该给鞑子,还是给钦差?”
王尽忠脚步不停,大声道:“给鞑子是英雄,给奸臣是孬种,杀——”
结果他们再次看到的是,那群天下最彪悍的骑兵,天下装备最精良的缇骑,天下最有战斗力的镇抚司虎狼,仅仅六百人,正毫不犹豫的直接杀进了那群鞑子的阵营。
双方相隔不远,一阵枪声硝烟,那是缇骑的三眼火铳在轰鸣。
随着鞑子的惨叫,一阵弓弦响亮,那是缇骑连弩的发射。然后就是一片雪亮的刀光闪动,那是锦衣卫绣春刀的光华。
八十年来,再一次,锦衣卫和镇抚司缇骑的绣春刀,砍向的是敌人,而不再是自己的同胞。
面对临时拼凑同样是真正乌合之众的鞑子,赵兴的缇骑,展现了他们天下精中选精的战斗力,王胜林胡须飞炸,一把绣春刀上下挥舞,就没有一和之将。
借调的贺人龙,真正展现了什么是贺疯子,一把长搠纷飞间,宁可自己吃上一下,也要将敌人挑飞。
毛守义的长枪,走的是简单直接实用的杀人方法,不喊不叫,却枪枪夺命。其他缇骑刀块马猛,配合默契,一支六百人的队伍冲进接近两千的敌人阵中,简直如入无人之境。这样的杀伐,让停住脚步的王尽忠等看的是目醉神迷。
敌人面对比他们更凶狠的敌人,转眼就崩溃了。他们喊着没有任何意义的恐惧的声音,向北奔逃,向自己的家园奔逃,他们想躲到帐篷里,躲到羊群里,躲开死亡的地狱。
一个缇骑追上自己的本队,对着王胜林和贺人龙大声下令:“毛守义留下,王统领,贺千户追击敌人,时刻不需停歇,直到将他们彻底的歼灭。”
毛守义不甘的收起了长枪,他虽然渴望杀敌,但他更知道自己的责任,那就是保护自己的主帅。
王胜林抹了下脸上的血水,对着贺人龙道:“疯子,我追上去缠住他们,你兜到前面劫杀,在百里内,将所有鞑子歼灭,超过了这个距离,我们当羞愧自刎。”
贺人龙仰天大笑:“难得带领天下闻名的缇骑冲锋陷阵,你就等着我吧。”然后长搠一举:“缇骑的兄弟们,跟着我杀啊。”一声狂笑随着马蹄声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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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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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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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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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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