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兴在这里没有伙伴,也就不愿意多留,没来的寻尴尬,于是就向外走。
太阳已经升起了,城门已经开放,城外的骆驼客,车马行人已经开始进城营生,街道两边的买卖铺子,也是一阵安全板子的乱响。街道上,早起熟人相见请安问好声,店伙开始招揽生意的吆喝声,老伴呵骂学徒偷懒声,走街串巷小贩那歌唱一样的叫卖声,汇合在了一起,让这座夜间还充满大街小巷流民乞丐冻饿惨叫声消失了,换成了一片祥和的朝气。
今日放假,赵兴在京城也没朋友亲戚走动,回家也无事可做,就漫无目的的走了一段,抬头时候,却是离着自己坐班的酒楼不远,感情是盲人瞎马随着感觉走了。其实,从今日百户的态度,就已经宣布,十日后锦衣卫的裁撤开始了,虽然没有明确说,但人心已经散了,大家可以直接回家抱孩子去了,自己也没有必要再去坐班了。
赵兴百无聊赖的四处张望,却看见坐班的酒楼门口,应该在大堂监督伙计洒扫的秀芬,正站在牌匾门廊下四处张望,脸色满身期待。当她看见赵兴的时候,顿了一下,然后还是扬起手朝赵兴招手。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期待之情已经溢于言表了。
赵兴说不好自己对秀芬的心情,但日久生情吧,秀芬对自己对自己的心情却是溢于言表。于是微微一笑,迈步向秀芬走来。
走到近处,赵兴微笑着对秀芬打招呼:“早啊妹子。”
秀芬抿嘴一笑:“太阳都老高了,还早什么早啊,倒是你来的晚了。”
赵兴哈哈一笑:“本来从今日起,我是不必来的了,只是路过罢了。”赵兴睁眼说着瞎话。眼角却看到门后衣角一闪,那是掌柜的袍角。
秀芬冲着赵兴嫣然一笑:“瞎说,你家不是和我们这里正相反吗?”
瞎话被拆穿,赵兴尴尬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但心中却是不由得一动,往往是不经意随着感觉走,想要去的不是什么地方,而是那个地方里的人,自己当然不会对那个尖酸刻薄的掌柜有什么好感,而是潜意识里对这个泼辣豪爽的秀芬吧。
不确定自己的思想,于是赵兴就有一句没一句的站在门廊下说些闲话,还不是些家长里短往日的趣事,秀芬不想停下,赵兴也没有要走的意思,倒是有了小男女的朦胧暧昧的不舍。
也是,赵兴今年十八,秀芬今年十六,正是情窦初开的时节。虽然赵兴真实年龄是三十多,但这个身体,和决定这个身体的大部分思维还是相配的。
说着说着,其实两个人已经忘记了当时在说什么,有的是老生常谈不知道说了多少遍的,有的是随景而生的,但最多的却是没话找话的。随着这样不咸不淡的话题推移,于是,不知不觉的就说了现在的状况。
“赵兴哥,将来你有什么打算?”
赵兴就愣了一下,当时才想起来,锦衣卫就要放大假了,当然,他也不想在锦衣卫里混了,坏自己名头。
拒绝了小胖子的好心安排,当然,是不想为即将的战争卖命,冤枉的死了。
那么,自己就真的下岗了,断了自己的收入了。
虽然娘节俭,自己的俸禄,还有按照规矩,锦衣卫维持这片辖区时候的巧取豪夺,比如秀芬家每月的份子钱,大家是按照品级分配的,还有些许结余,不过像自己这样低品级的也没多少,在这个天子脚下的帝都,物价腾贵的地方,是维持不了多久的。自己还真得寻个营生出路。
被这么一问,当时赵兴想也不想的就将自己逃离北方战乱,到南方避祸的想法就说了出来:“如果这份差事真的没了,我就带着我娘小妹去南方,毕竟南方讨生活还是要轻松些的,到时候,娘的老寒腿也能得到些将养,小妹也会出落的更加俊俏,我是准备将小妹培养成个窈窕淑女的,将来嫁一个好人家,一个俏丽的容貌,一份拿得出手的嫁妆,是都需要钱的,所以,无论从哪一点上看,到南方去讨生活,比在北方还是轻省的。”
听到这话,秀芬本来红润欢喜的表情,立刻就僵在了脸上,用小手紧紧的捂住了小嘴,露出了无限的哀怨和悲戚。
“能不走吗?”好久之后,秀芬低下头,搅着手指,声音低的和蚊子一样,但这句话却如炸雷,响在了赵兴但耳边。
是啊,能不走吗?但北方即将兵连祸结,朝堂即将混乱不堪,野猪皮即将戕害这北京四周,无数的难民,无数的乱军,将会让这皇皇帝都破败不堪,最终落入流寇之手,自己有先见之明,为什么要留在这里呢?而刚刚自己向秀芬解释的理由,难道不是相当的充分吗?
但,秀芬的一句能不走吗的话,不是最强有力的留下的理由吗?
就在赵兴浑浑噩噩的时候,门里传来了一声严厉的呼喊:“大家都忙的脚不占地,你个死丫头,还不滚回来帮忙?”
秀芬就抬起头看着赵兴,眼睛里已经有泪光闪动,然后丢下一句:“能不走吗?”扭身逃跑一样进了堂屋,留下赵兴木呆呆脑袋一片混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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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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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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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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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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